這周三(6月30號)是《The Devil Wears Prada(穿普拉達的惡魔)》電影上映十五周年。
《穿普拉達的惡魔》我和謀大人最喜歡的時尚電影。但和謀大人當年在國家報紙當半吊子的時尚記者不一樣的是,我是真真正地在電影裡那本《Runway》雜誌的原型,《Vogue》工作過的。
而我也和電影中的Andy一樣,從懷抱著新聞理想,到誤打誤撞進入時尚行業,然後在浮華奢靡中迷失自己,幸而最終又重新找回初心,返璞歸真。
啊,這部電影裡太多情節,太多場景,都讓我似曾相識感同身受了。
電影一開頭,穿著隨便、在寒風中瑟瑟發抖還要去擠地鐵的Andy,像極了當時還在《環球時報》做記者的我。
和Andy一樣,我是一直懷抱著一顆新聞理想的,所以大學畢業之後,從《北京青年報》到《環球時報》,始終圓的是一個記者夢。
那時候,我的衣櫥裡都是快時尚品牌,出行的交通工具僅限於公共運輸和自行車,跟Andy一樣,跟時尚基本沒有太多的關聯。
然後Andy就接到了《Runway》的面試通知。在首席助理Emily接到她的時候,她問了一個蠢問題,說明她對於這次面試,毫無準備。
這讓我想起大學畢業,朋友曾經介紹我去面試《Men' Uno》。面試我的出版人問我,平時喜歡閱讀什麼男性時尚雜誌。當時毫無準備大腦短路的我,一時之間只依稀記得有本很有名的是兩個字母,於是脫口而出:
「QG。」
然後,that's all。就沒有然後了。
Miranda在電影中的第一次出場是經典的名場面了。這一幕呢,我在進入時尚集團之後,在光華路美麗旗艦店的電梯中也曾見到過。
時尚大廈的電梯本身就偏狹窄,蘇總氣場又大,出入又會帶著親信,所以當她出現時,其他人一般也都會識相地選擇另外一部電梯。
說實話,我倒不覺得這有什麼的。畢竟跟主編/總裁同處一部電梯,正常人也都會覺得尷尬,不知道說什麼,眼神該往何處擺放,不如躲避。
至於後來去了《Vogue》,倒是不曾遇到過這種場面。一來康泰納仕集團所在的華貿大廈是北京名列前茅貴的寫字樓,並非雜誌社專用;二來AC經常來辦公室的時間比我們還要早,不會出現電影裡那種drama的女王降臨的突擊。
Miranda面試Andy的時候,說話冷酷又尖銳,讓我想起在時尚集團時經歷的一場面試。
當時時尚集團還是瘦馬和蘇芒二分天下的時代。我在瘦馬下面的一本奢侈品雜誌《羅博報告》。後來跟蘇芒一起出了兩次差,吃了兩頓飯,她就問我要不要去當時剛創刊的《芭莎電影》。
其實從一個陣營轉投對立陣營,是一件蠻tricky的事情。但電影又的確是我的興趣所在,於是在一個下午,我偷偷摸摸從19層上到23層(時尚集團雜誌所在樓層基本上是按照雜誌重要性依次降序的,就跟《頂樓》似的),面了當時《芭莎電影》的主編Y。
那一場面試,基本上就和Miranda面試Andy一樣冷酷而尖銳吧,差別只是Y不是穿著普拉達的惡魔。
Y把《羅博報告》和我曾經做的工作說得一文不值,即便我當時拿去的作品是我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拍了中國最頂尖的100個當代藝術家做的一本別冊。
我依稀記得當時她說:「你們下面做的工作,既沒追求,也沒成果,和我們是不能比的。」
於是我就倉促結束了這次面試,沒有再繼續下去。
後來很快,信誓旦旦想要成為蘇芒第二的Y,離職芭莎,原因不明。當時有很多謠言,最離譜也最好笑的版本是,她在微信網頁版上散播芒的壞話,離開電腦後被經過的助理拍照截屏,從而被炒。
雖然離譜,想來倒也合理。
然後電影就開始展示Andy作為Miranda的助理,在《Runway》工作中遭遇到的一系列挑戰。
很多人覺得時尚雜誌的工作就是每天穿得漂漂亮亮,出入一些上流社交場合,其實和任何一份工作一樣,這份工作同樣充滿了挑戰和難度。
我是在30歲進入《Vogue》的,降title做feature editor。這也是我覺得《Vogue》凌駕於其他時尚雜誌之上的原因(在當時),30歲的我,不過是裡面最年輕的一個編輯,一切都需要從頭開始。
雖然在那之前,我已經有了不少的媒體經驗,但進入《Vogue》之後,我才算真真正地進入到時尚雜誌這個行業,也才真切體會到這一行的挑戰,就像電影裡展示的那樣,什麼拍攝突然提前啦,什麼跨國多方協調拍攝啦,都不過是毛毛雨。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一期做一個二代女企業家的專題,其中拍攝柳總裁,前期溝通交流都還算順暢,第二天就要拍攝了,前一天晚上公關突然跟我說,臨時接了同月刊芭莎的封面,因為時尚雜誌不成文的排他性,沒有辦法接受我們第二天的拍攝。
「芭莎給了我們封面加八個p,你們專題只有兩個p,不好意思啦。」
當時已經接近午夜,還在準備第二天拍攝和採訪的我瞬時間萬念俱灰,再三溝通下無法挽回,只能打給製片取消第二天的拍攝,然後和專題總監溝通其他可能人選。
所以後來這家網約車品牌,出了那麼多負面,我也是並不奇怪。畢竟從總裁到下面人,都沒什麼契約精神,也不太顧及別人的工作和感受。
這一幕很好笑,Andy試圖與Emily寒暄,卻換回她冷冰冰的回覆。
而當時在《Vogue》,人與人之間的確就是這樣的疏離,以至於我在離開後,很多沒有工作交集的同事都認不清記不住,也沒有聯絡方式。
但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的。因為每個人每天都有無數的事情要忙,並沒有多餘的時間來聯絡感情。
就像康泰納仕的辦公室一樣,整潔而肅穆,挺好的。
Andy的爸爸從俄亥俄州來看她,表示對她現在的工作不理解,這一幕我也是經歷過蠻多次的。
尤其是在回老家過年的時候,總會有七姑八姨問起現在在做什麼,當我回答《Vogue》的時候,她們總是一臉茫然。當我解釋說是一本時尚雜誌時,她們眼神中又會流露出一股掩飾不住的惋惜和不解。
畢竟,我之前的答案是奧組委跟《環球時報》。
電影我最喜歡的一段,是Andy被Nigel大改造之後,麻雀變鳳凰,驚豔全場。
而的確,在進入《Vogue》之後,我也被潛移默化,衣櫥中只剩下黑白灰三種顏色,體重也從150減到最低時的120。
因為當你身處那個氛圍之中,你不變成一個更好的自己,更融入其中,其實也是一種失職。
啊,我還真是懷念那時候的自己啊。
當Andy工作逐漸步入正軌的時候,她的個人生活也逐漸化為烏有。她和Nigel在公園中的這一段對話,看得我也是心有戚戚。
的確,在《Vogue》那段日子,雖然是我工作成就感最高的時候,但也是我工作以來,最沒有個人生活的階段。
每個月二三十個版面,連軸轉的拍攝和採訪以及出差,當時在策劃籌備的《Vogue Me》,很多朋友都抱怨,再見不到我。
至於感情,那倒是一貫沒有的,不能把這個鍋栽贓到《Vogue》身上。
宮鬥當然是任何工作場合少不了的主題。無論你是《Runway》的主編助理,還是現實生活中的蘇芒瘦馬,AC跟Sophia。
但宮鬥之後成王敗寇,除了手段,歸根結底還是看真才實學。
蘇芒鬥贏了瘦馬,是因為瘦馬是一個好編輯,但不是一個好的領導,更不是一個好的銷售。
兩個女魔頭都離開各自的陣營以後,蘇芒在各種綜藝裡露臉引發爭議,AC不聲不響去了投資賺大錢,這符合兩個人的性格,也和她們的實際能力有關。
有幸在她們兩個下面都工作過,我還是覺得,AC是我經歷過最好最有能力的一任主編,也從她身上學到了最多的東西,就像Miranda之於Andy一樣。
至於後AC時代的《Vogue》,相信大家也看到,降維成了什麼樣子。
電影裡宮鬥的結局,Miranda把她的死對頭Jacqueline安排去了時裝公司做主管,守住了自己《Runway》的位置。
而戲外,AC揮一揮手,告別自己一手創立的VC,華麗轉身去了紅杉資本。而她曾經的死對頭Sophia Liao,在那之前就被康泰納仕掃地出門,下落不明。
至於Anna Wintour本人,傳她離職傳了那麼多年,倒也還是屹立不倒。就像電影裡的Miranda那樣,生命力異常地頑強。
電影的最後,重新回到原先生活,繼續追求新聞理想的Andy,在紐約街頭遇到Miranda,微笑點頭示意,Miranda直到進入車裡,才露出一絲微笑。那一幕非常溫暖,為電影畫上一個很完滿的句號。
而在離開《Vogue》之後,我也遠離了時尚圈的生活,又繼續變成從前那個穿衣只看舒適、放心吃喝不管身材的樂天派。
後來還是在活動中遇到過幾次AC,但在熙攘人潮裡面,我們也並沒有機會交談,最近的一次交集,是在某次三亞的海灘上,彼此拿著香檳杯,像Andy和Miranda那樣,點頭示意。
但我想,我會永遠記得那段在《Vogue》工作的歲月,和那位倒也沒怎麼穿普拉達的也不算惡魔。
而在那之後,我最大的成長,我想就是和Andy那樣,學會了和惡魔以及不合理的工作say no,把黑在美國的蠢合伙人沒有結果的工作電話無情地掛掉,任憑他跳腳狂暴,直到第二天他冷靜下來,再繼續。
amor27
我和amor為什麼這麼喜歡這一部《穿普拉達的惡魔》,是因為,我們在這部劇裡都發現了彼此。
Andy和Emily在一起進入晚宴之前有一次深入的對話,這個深入的對話是說「好瘦」。
這簡直就是人間寫實啊,時尚雜誌的編輯們愛減肥新方法,這個梗是真的。胖合伙人amor在時尚集團工作的時候,一出來和我們玩,就說不能喝酒,問他為什麼,他說:「有幾個芭莎的編輯最近都在埋線,我也去埋線了,所以不能喝酒。」我當時還搞半天沒弄明白埋線是什麼鬼東西,結果問半天,才知道是一種新型減肥方法,在什麼穴位上皮膚底下埋一根線進去,傳說可以抑制食慾。我?
而我喜歡這部片的原因,是因為它講了一件事:成長。
首先,作為一個情感博主,我必須講一下這部片裡情感裡非常成熟的觀念:伴隨著工作上的成長,在情感上,Andy也迅速成長。
男朋友提的要分手。
本來Andy很難過,還想說點什麼,這個時候,Miranda來電話。
男友走了。
我覺得他們分手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價值觀不同,而是「成長」的步伐不一樣。
在這一年裡,聰明的Andy迅速成長了,適應了這個社會(她所處的時尚行業)的規則;而男朋友Nate沒有,他仍然是個傻傻的廚師,他遵循的仍然是剛畢業的時候年輕人的法則:女友和我恩恩愛愛,友誼戀愛大過天。
但是不是這樣的,一個人越成長,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取捨。在Andy這兒,她已經做出了取捨:工作比戀愛/聚會重要。
如果Andy沒有半路退出,憑她的資質和天賦,她就是下一個Miranda。
對的,其實影片還有一個隱藏的彩蛋,這是小說裡完全沒有的。這個彩蛋就是:Andy=Miranda。Andy就是年輕時候的Miranda。
兩個故事不同的結局是,Andy放棄了時尚行業的工作,選擇了生活和真正的夢想;而年輕時候的Miranda選擇了工作,放棄了自己的生活/家庭,變成了現在的Miranda。
從感情上說,這個故事線也是工整的:
Andy時尚女助理,男友Nate提出分手。
Miranda時尚女主編,老公Steven提出離婚。
不管是一個廚師,還是一個身價過億的投資人,在Andy和Miranda這種人面前,都會feeling small,都會自卑。而在「時尚和時裝」這件外衣下,這個feeling small的情緒就更明顯。
我印象中,好像時尚雜誌的女主編們很少帶自己的老公參加時尚活動的。於是想核實一下,查了一下影片映射的女主編Anna Wintour和她老公一起參加活動的照片。
時尚活動好像的確挺少的,但是其他的活動挺多。所以這個設定也有些不對。但是也不算大錯。
精彩的來了,查Anna Wintour和她老公的資料,最近的一條是去年10月,Anna Wintour和她老公離婚了。
《每日郵報》的標題和描述:
呵,dumped, Nuclear Wintour, long-tyranized ... 這些描述,和電影裡Miranda說的,一模一樣啊。
在電影上映14年之後,Anna Wintour和她老公也離婚了。不知道她會不會在巴黎時裝周的某個套房裡,有過Miranda這樣的落魄呢?
而Andy最大的成長,是在「時尚」和「時裝」這件外衣下,有了對自我更清晰的認知:我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生活。
剛畢業的女大學生Andy進入雜誌社,給女魔頭當助理。
迅速成為女魔頭的紅人。
但是最後辭去工作,回歸自己平常的生活。
她大概是明白了:她需要的,不是這虛榮浮華的外在。
而Andy的成長,是通過幾個事件串聯起來的,層層遞進,level和難度係數逐步增加。
雜誌拍片選服裝
給Miranda訂機票從邁阿密回紐約
送樣書
哈利波特樣稿
慈善晚宴
巴黎時裝周
值得注意的是,這六個事件裡,1-5,隨著Andy在職場上升級打怪的能力增加,她的個人生活也隨之坍塌,也就是說,她在被「虛榮浮華」吞噬。
最後第六個事件,巴黎時裝周中,她的窘境和Miranda的窘境合為一體,但是她突然醒悟了。
Andy在成長的道路上,不斷重複一句話:「I didn't have a choice.」
她的男友是這樣反駁她的:
對的,沒人逼你。
Andy覺得她和男朋友的分歧在於對時尚的理解不同。
但是,男朋友的理解其實是,你做這份工作,因為工作本身是虛榮浮華的,你讓它汙濁了你,忽略了你的內在。
「時尚」這一份工作,到底會不會改變人?到底是怎麼改變人的?
雖然在Miranda和Nigel的嘴裡,他們都提到過時尚這個行業也充滿了內涵,充滿了歷史,但是我們必須有一個深刻的認知:這是一個關乎於「外表」的行業,它的本質決定了它本身不關乎於心靈和精神,如果你自己稍不留神,就會被這種「外表」上的光鮮亮麗所吞噬,失去心靈和精神的進步。
《衛報》的藝術評論員Jonathan Jones很早發過一篇博客,題為「論美食和時裝為何不能成為偉大藝術」,他在文中提到,「食物就是意味著被食用,而服裝就意味著被穿著。」
在他的博客中,他試圖讓讀者來比較一幅食物的靜物圖和一盤真的食物。
「圖畫顯而易見,並不是真正的食物,因為它並不能像食物一樣給人充飢。但是它激發了更深層次的情感。它抵達人類心靈深處,這裡是廚師和服裝設計師並不能抵達的地方。」
「藝術與思想相關,它是形而上之物。它所帶來的作品,直達我們的思想。時裝和美食不能成為嚴肅藝術,是因為它們深陷於物質世界之中,」Jones的這句話也許是最好的總結。
時尚和時裝也就是這麼回事:它深陷物質世界的囹圄。
更可怕的是,和其他物質世界的工作明顯不同,時尚和時裝從其外表等對人進行judge,把人分為三六九等。
Andy真正的成長,是意識到這個問題,從「時尚」和「時裝」給她布下的陷阱,跳離出來。
而回頭看看覺得自己是Andy的Amor,當年埋線,現在吃米其林發朋友圈顯擺;當年蹭著雜誌社四處吃喝玩樂撈sample,現在蹭著我的公號去三亞,寫出「是在某次三亞的海灘上,彼此拿著香檳杯「這種話,非要覺得自己是和AC過著相似的人生。
有任何成長嗎?
我們為什麼喜歡這部時尚電影,因為我們看到了Andy勇於跳出「時尚」和「時裝」的物質囹圄,不被漂亮的衣服所迷惑,更追求豐富強大的精神世界。
我們為什麼喜歡這部時尚電影,因為,當Miranda說出「每個人都想過這樣的生活」的時候,Andy有勇氣大步向前走開離去,把她的電話扔掉。
我當然是希望我自己有這般的勇氣,當然,也祝福我的合伙人amor,繼續在蹭吃蹭喝的公號圈裡,如魚得水咯。
謀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