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歌爾眾創空間 雷射雕刻機管理條例
第一條、申請條件
1、眾創空間雷射雕刻機所有權歸信息學院所有,任何團體在使用前須在信息學院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由負責人填寫並進行申請。
2、歌爾俱樂部負責雷射雕刻機的管理,申請表完成後請交至歌爾俱樂部進行審核,3天內予以批准,不滿足申請要求的團體可修改後再次提交申請。
第二條、使用原則
1、 機器借用時只能在歌爾眾創空間內使用。使用前請檢查,保證機器的完整,使用結束後請保持機器設備原樣返還。
2、 機器使用時間為周末或節假日早上8點至晚上9點,若想提早或延後需向工作人員說明。
3、操作者須經過培訓,熟悉設備結構、性能,掌握作業系統有關知識。使用時請嚴格遵守操作人員的指令,如有違背操作指令擅自進行操作者,後果自負。
4、由於雷射雕刻機的特性,其只能加工特定的材料。如若材料不確定能否被加工,則應自備該材料的樣品,檢驗是否能夠被加工。如若不準備樣品直接使用雷射加工造成財產損失,由申請人承擔。
第三條、歸還
1、如有損壞或遺失零件請照價賠償,嚴重者將罰款並且拒絕再次借用。
2、在使用結束後請將鑰匙歸還相關工作人員。在未經允許下不得擅自配鑰匙。
3、機器使用結束後,需要將現場打掃乾淨,並將機器恢復至原樣。
第四條、注意事項
1、遵守一般切割機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雷射器啟動程序啟動雷射器,調光,試機。
2、操作者須經過培訓,熟悉切割軟體,設備結構、性能,掌握作業系統有關知識。
3、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在雷射束附近必須佩帶符合規定的防護眼鏡。
4、在未弄清某一材料是否能用雷射照射或切割前,不要對其加工,以免產生煙霧和蒸氣的潛在危險。
5、設備開動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託人待管,如的確需要離開時應停機或切斷電源開關。
6、在加工過程中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機,及時排除故障或上報主管人員。
7、要將滅火器放在隨手可及的地方;不加工時要關掉雷射器或光閘;不要在未加防護的雷射束附近放置紙張、布或其他易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