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最後由於種種的原因不歡而散。
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
彼此愛過,不能真的成為仇人,彼此恨過,不可以再做朋友,所以就只能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被分手後有很多人不甘心就這樣斷了聯繫,畢竟付出的感情沒辦法一下子全部收回,想不通如膠似漆的戀人怎麼能說散就散。
原本放在對方身上的感情突然間失去了依附的地方,連著彼此的線牽痛了受傷的心,一時間找不到方向。
只好沿著原先的習慣,和最熟悉的人想回到最熟悉的地方,找回最熟悉的感覺。
於是還抱有幻想,用不同的理由安慰自己,再借著不同的緣由對你糾纏不休。
相信每一個人被前任糾纏不清的時候都會感到苦惱,一方面自己容易放不下過去沒辦法開始新的生活,一方面是想開始新的生活卻被前任三到四次地阻撓。
那怎樣才能在分手後讓前任不再糾纏你呢?可以記住這三個方法。
1.在分手前先冷處理
你在提分手的時候肯定已經有了準備,你是主動的一方,不會有太大的波動。
但是對方是被動接受的一方,很可能前一天感覺還在熱戀當中,第二天就被分手,太過突然讓人很難以接受。
如果你在決定要分手之後,減少聯繫和見面的次數、時間,回應也變得冷漠一點,先給一個緩衝期,讓對方做好心理準備。
這樣在你正式提分手的時候情緒就不會受到太大的刺激,將情緒崩潰失控和反應過激的可能降到最低。
正常人應該明白每個人都有愛與被愛的自由,不是TA要對你好你就必須接受TA的好,只要TA接受了這一點就能接受被分手的事實。
2.說清楚分手的原因
很多人都覺得分手就是不愛了,就跟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一樣,哪有什麼其他原因。
但是被分手的人根本接受不了這樣的說辭,TA一定需要一個明確的理由才會甘心。
還有些人在分手時不好好說清楚,可能是不好開口,可能是怕面對受傷害的對方,就以消失的方式來代替說分手。
這樣的方式也是不可取的,對方可能不明白你的意思,也感受不到你對TA的感情不復存在,肯定會來追著你問個清楚。
所以很有必要將分手的原因和對方說清楚,免得TA一遍又一遍來騷擾你,成了甩不掉的尾巴。
3.避免容易引起誤會的舉動
說了分手之後可能你自己也會難過,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再怎麼難過也不能讓對方知道,因為TA會覺得你心裡放不下TA,只要TA再努力一下你們還是有機會的,然後就開始來糾纏你了。
而你決定要分手的時候要確定自己經過深思熟慮,決定要放棄這段感情,既然如此,就別讓TA產生誤會了。
比如去你們經常約會的地方,比如再像以前一樣和TA打電話聊天,甚至約TA見面,在TA生日的時候給TA送禮物等等。
這些舉動都很容易讓TA誤會你是在暗示給TA機會,希望複合,引起TA繼續對你好的心思,可能你會習慣接受TA對你好,但那不應該繼續出現在分手以後了。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更何況是曾經山盟海誓,指天地定終身的戀人,要切斷一段感情談何容易。
可是斬不斷理還亂,藕斷絲連的狀態對彼此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不如就狠心決絕地徹底放下TA,只留下美好的回憶,讓過去真的成為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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