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檔案丨第69輯
古人真的可以坐享齊人之福?認真你就輸了!
(文 / 娜麗娜麗娜)
小編前些天無意間在網上看到一個討論韋小寶同學的帖子。帖子裡將他那七個老婆的人物背景和個性細數了一遍,認真地排列起誰該是三妻、誰該是四妾。
圖片來源:藍調粵語
殊不知,如果韋小寶同學真的有妻三位的話,就真是犯了重婚罪了。要知道,即使是在古代,律法規定的婚姻關係中男子也只能有一位妻子。
可是,古代男子不都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的嗎?
有很多同學受某些狗血的言情、穿越、宮鬥、宅鬥小說,以及電視劇的荼毒(本小編是不會承認自己也是這樣的!),誤認為「三妻」就是指正妻一位、平妻兩位,各種小說情節中甚至不乏平妻高傲地大戰正妻的橋段。小編只能說,沉迷於這樣狗血的劇情還是「圖樣圖森破」。
「平妻」一詞雖非臆造(歷史中確實出現過商人外出從商,在離家很遠之地「另娶」的情形),但從當時的律法來看,官方並未給予平妻「妻」的地位,「妻」僅指男子經過一系列標準程序娶回家的一位嫡妻。
在古代,娶妻可謂是夫妻兩族的大事,不僅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須經「三書六禮」的習俗禮儀才算完婚。白居易在其所作的敘事詩《井底引銀瓶》中寫道:「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詩中女主角就是因為沒有父母之命,私下與所愛之人私奔,而依照當時律法無聘則為妾,這位大膽求愛的良家女子只能淪為妾室,最終都沒有資格參加家族祭祀。古代的妻妾之分就是這樣分明,以至於文末她悲戚吶喊:「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意為告誡那些為情痴狂的女子不要輕易將終身許與他人。
這繁瑣的「三書六禮」娶妻程序可以追溯至西周時期,最早見於《禮記·昏義》。所謂「三書」,指聘書、禮書和迎書,分別是男方在訂親、送聘禮和迎娶時所用的文書;「六禮」則指: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畢竟一書一禮都不可少的儀式感,才能顯示出正妻的地位和身份。
至於納妾呢,並無這樣的儀式感。有些妾像奴婢一樣可以買來,有些妾就像白居易同學的女主角一樣是私奔而來的,這些妾多是一頂轎子從偏門抬進院中就算是完禮了。就連與皇上這麼尊貴的地位相對應的各位妃嬪,也逃不過妾室的低賤身份。《甄嬛傳》中甄嬛、沈眉莊、安陵容入宮那日,便是從低矮的偏門進的後宮,畢竟後宮裡只有皇后才是嫡妻。
圖片來源:《甄嬛傳》截圖
看過《甄嬛傳》的同學們應該都記得這一幕吧。
甄嬛知道自己實屬妾室,便在合房第一晚假借屋內紅燭當作婚禮時所燃紅燭,還說出一番肺腑之言,把皇帝同學感動得不行不行的,於是乎……
圖片來源:《甄嬛傳》截圖
圖片來源:《甄嬛傳》截圖
皇帝同學命人將婚禮中合房時的「撒帳禮」(撒帳是在新婚之夜將棗、蓮子、慄和桂圓等果撒於婚床,以諧音和象形祝福夫妻同心合好、早生貴子。)搬到了甄嬛妹子的寢宮裡,相當於是娶了一次妻呀!
這時候要敲黑板了!
《大清律·戶律·婚姻》中明文規定:「凡以妻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為妻者,杖九十,並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該條規定在妻與妾中間畫了一條黑白分明的界限,不許貶低妻的身份,也不許扶正妾室。
雖說允許皇帝在皇后去世後從嬪妃中扶正一位,但模糊身份、逾規的行為仍是不被允許的。甄嬛被這樣例外地對待,不得不感嘆皇帝同學頗有一番撩妹手段,雖是於禮不合,但誰敢打皇帝呢。
古代的「一夫一妻制」,更準確地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雖是「多妾」,但卻不代表你有錢就可以肆無忌憚、毫無節制地納妾,就算你養得起,律法也是不允許的。
前面提到的「婦女之友」白居易同學還曾以楊玉環為女主寫下過《長恨歌》,其中那句「後宮佳麗三千人」簡直是讓男人聽了好嚮往、女人聽了想流淚。但其實這是「編劇」白居易為故事情節做的渲染加工而已。
古時《禮記·昏義》規定:「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全天下最有財力、物力、人力納妾的皇帝,後宮妻妾加起來也只能限額一百來個而已。各個朝代雖規定不同,但對皇帝的後宮都是有名額限制的。劇版《甄嬛傳》的皇帝同學——雍正皇帝在史料中記載僅有後宮29名,即使是這樣每天雞飛狗跳的已經很熱鬧了,實在難以想像全員滿額會是怎樣的一番光景。
至於大臣們,律法給的名額就更少了。比如說漢代,作為對公務員的優待,律法特許大臣納妾八位,但前提是這位大臣不僅要工作成績優異,還要有功才能娶滿。至於平頭百姓,很多朝代則是不允許其納妾的。逐漸地,到了歷史後期,基於「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古訓,平民在到達一定年紀仍無後時,便可納妾以求生子繼後。
綜上所述,各位女同學要切記,如果一不小心穿越回古代,要爭就去爭能扯證的嫡妻吧,明媒正娶,程序透明,官方認可,地位穩固。
妻妾之分可不僅僅是名頭不同那麼簡單。說到這種婚姻制度的根源,不得不提到宗法制。
宗法制始於商末,在西周得以確立,而作為其制度的核心,嫡長子繼承制也充分反映了作為中國傳統的終極信仰——祖先崇拜。祖先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精神寄託,宗祠總是神聖的存在,而祭祀祖先則是一項很重要的活動。在嫡長子繼承制下,嫡長子不僅要繼承本支原有的身份(例如爵位),更有「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的重責。如此重要的承上啟下的嫡長子,必然只能有一位,這也決定了嫡長子的生母只能有一位。因此,肩負著傳承血脈重任的嫡妻勢必有著不可撼動的地位,當時的律法也就以「一夫一妻多妾制」維護著嫡妻在家中的地位以及嫡庶分明的界限。
很多同學應該都被「母憑子貴」這個詞洗腦過。無數小說電視劇中的妾室就是因為這個詞在生兒子上費了諸多腦筋,更有妾室一朝產子即刻翻身的劇情。錯!錯!錯!
「母憑子貴」一詞是典型的斷章取義,該詞原本出於《公羊傳·魯隱公元年》,其全文大概是說周朝時桓公年幼不能繼位,於是隱公欲治理好國家後還政於桓公,然而「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就是因為「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也就是說,在正室所出的嫡子有多人時,立年長的嫡子;若正室無所出,又無其他旁支嫡子嫡孫可代替而必須立庶子時,仍舊是要比出身份最高的庶子代之。所以,隱公雖年長又賢能,但桓公之母為正室,所以桓公雖然是出了名的愚蠢庸才,依舊憑藉其母繼承了王位,正像該文最後一句話所說:「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因為兒子憑藉母親而能夠高貴,之後母親又會憑藉兒子而得以尊貴。此「貴」非彼「貴」,卻是被後世歪曲了最初的文意。
按照劇情發展,之前那位一不小心穿越回古代的女同學,如果沒能成為正妻,看樣子是要費很大勁翻身了,畢竟碰到無嫡子可立,自己的兒子又在眾庶子中身份最高的機率也不是很大吧。不過穿越劇女主的人設不應該都是不屑於身外物的小仙女嗎?
答案是有!
唐朝的並嫡與清朝的兼祧(tiāo),就是在「一夫一妻多妾」的律法常態下「合法」存在的「多妻制」。
唐朝在漫長的中國古代史中一直是開放華麗的畫風,在婚姻這個領域也是有些特殊的。唐朝雖推崇守禮的儒家,但上至皇帝貴族,下至民間百姓,在經濟實力具備的情況下很多男子都有多娶妻的現象,而且都冠以「妻」之名,以大妻、二妻等加以區別,這便是「並嫡」。在唐朝,臣子家中已有嫡妻,但皇帝仍為其賜妻的例子在史料中多有出現。唐朝啊,這個放蕩不羈的年代,在皇帝的帶領下,嚴苛的婚姻家庭制度就這樣隨心地遵從了人慾幾百年,直到宋朝的理學將人慾又圈回了等級的框框裡。
兼祧,通俗地說就是,當兄弟兩人只有一個人有兒子時,這位獨子「兼祧兩房」,同時繼承兩家,可以在兩家分別娶妻生子,以延續兩家煙火。沉迷於言情小說的同學肯定看過不少這樣題材的劇情。這樣同為兩家明媒正娶的妻子卻要共享一個丈夫的情節,簡直是天生為言情劇服務的。
提到兼祧,就不得不說一說最著名的案例「溥儀兼祧」。溥儀、同治和光緒這三位皇帝的關係可以總結為:「溥儀入繼同治,兼祧光緒」。也就是說,溥儀入繼給了同治皇帝,同時又入繼給光緒,按理溥儀要負責兩家的血脈傳承(運作方式如下圖)。
圖片來源:本期主稿人製作
不過世事難料,宣統帝溥儀不僅成了大清最後一位皇帝,也未能生下嫡子延續各家血脈,完成其兼祧的家族使命。
如果說唐朝的並嫡是時代使然,那麼兼祧就是在嫡長子繼承制出現缺漏時,為了延續血脈不得已的選擇。
然而,不管怎樣,這兩種婚姻制度仍是一種非常態,「三妻四妾」也只是古人一種誇大的形容罷了。
◆ ◆ ◆
[1]古詩文網 《春王正月》
[2]《春秋公羊傳》
[3]《禮記·昏義》
[4]灰灰講歷史《三妻四妾盡享齊人之福,古人到底能娶幾位妻子》
[5]百度百科:撒帳
[6]《大清律·戶律·婚姻》
[7]題圖來源:《隋唐演義》劇照
主稿:娜麗娜麗娜;校對:連蓉;美編:遺夏喵;排版:夏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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