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權使用子女的紅包嗎?《民法典》解答衝上熱搜!網友炸了鍋…

2021-02-23 齊魯晚報

恭喜發財,紅包拿來。

年過完了,

你家孩子收到多少壓歲錢了?

近日,話題

#民法典解答孩子紅包能不能自己保管#

衝上熱搜,

壓歲錢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當中也對民事法律行為做了多級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簡單來說就是,家長可以幫忙保管壓歲錢,但錢還是屬於孩子的。

《民法典》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紅包就是純獲利行為,孩子可以交給家長讓他們幫忙保管,但是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長不能替孩子花,8周歲是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的一個分界線。


不少人哭訴,規定來得太晚,

從小到大都沒看到過還回來的壓歲錢。

不少人調侃,這下可好,

壓歲錢從「全不還」到了「全部還」。

還有人感慨,

爸媽的「套路」系列之

「壓歲錢我替你存著」

終於有了一個明確的說法。

而在網絡上發起的「你小時候紅包是自己保管的嗎」投票,截至昨晚8點半,票數最高的「交給爸媽」選項已經收到了1.4萬投票,而「自己管」選項是3800多人投票。

北京煒衡(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光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曉潔

(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有部分網友擔心:8歲孩子懂什麼,錢給他亂花怎麼辦?


律師表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8周歲及以上的孩子可以將紅包交由家長保管,也可以自己保管,同時也可以利用壓歲錢實施符合其年齡智力的行為,如購買書籍文具等。

    

8周歲以下的孩子,屬於民法典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由法定代理人即家長代理實施民事行為,也就是要由家長保管孩子的紅包。

    

但必須提醒,8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孩子,如果拿紅包裡的錢去買遊戲裝備、打賞主播,這就屬於不符合年齡智力的行為,需要家長同意或者追認後才有效,如家長拒絕追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則該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

    

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滿16周歲也可要求父母歸還紅包錢。

還有很多網友認為:「壓歲錢」雖然名字好聽,實質上都是人情債,別人給你壓歲錢了,父母也要給別人家孩子壓歲錢,其實都是父母的錢,父母拿來買自己用的東西還不行?

律師表示,這樣的想法是站不住腳的,孩子收到長輩給的錢就是贈予所得,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家長所有。所以這個「人情交換」的邏輯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父母是可以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但是前提條件是為了維護孩子的利益,比如說監護人使用他的財產,這種行為可以使被監護人的財產的經濟價值更提高,或者是改善了他的居住生活條件,或者是讓他受教育的條件得到了改善等等,這些肯定是可以的。

    

打個比方就是說,如果家長花紅包的錢給孩子報補習班是可以的,但是給自己買化妝品是不可以的。

還有很多網友替孩子操心維權:如果紅包被父母挪用了,未成年孩子除了哭還有什麼辦法?

律師說,孩子可以求助於其他長輩幫助,或尋求國家相關部門的幫助,比如關工委、共青團等;最後,窮盡一切求助方式無果後,以孩子名義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當然,未成年孩子必須由法定代理人提起訴訟,也就是說,父母來告父母自己,這個情況很尷尬,但如果是嚴重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話,那麼有關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父母的監護人資格,給他安排臨時的監護人,新的監護人可以代理這個孩子向他的父母來維權。

最後,兩位律師補充,以上只是法律分析,現實生活中還沒有遇到過孩子因為紅包的事把父母告上法庭的案例。

那麼孩子的壓歲紅包該怎麼管理呢?

有些父母會給孩子開個銀行帳戶存起來

13歲的天順(化名)上小學五年級,今年收到了5000多元壓歲錢,前天剛和媽媽一起去銀行把錢存掉。

    

「現在銀行有專門的小額存摺,給小孩們存壓歲錢,小天順已經存了2年。」媽媽說,小天順之前的壓歲錢都是直接開學交了學費,這兩年大家都流行存起來,小天順也說要存起來,媽媽就帶著小天順去銀行一起辦理。

    

而且,小天順的存摺都是自己保存的,家裡有一個小的保險箱是屬於小天順的,小天順的「貴重物件」都在裡面呢。

    

至於這筆錢以後要拿來做什麼,小天順說還沒想好,先存著。

    

小寶今年四歲半,上幼兒園中班,有個姐姐,六年級,今年小寶已經收到6200元左右的壓歲錢,都交給父母保管。

    

「我用自己的名字幫她們開了一個帳戶,每年就把兩姐妹的壓歲錢存在這個帳戶裡面。」小寶媽媽說,現在這個帳戶裡已經有五萬多元了,這筆錢以後會花在兩姐妹的學習上。

    

姐姐每年也有「權力」從這筆錢裡面預支一點出來,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今年姐姐就打算從父母那邊預支200元,去買自己喜歡的文具。

    

記者同樣問了周邊好幾個有孩子的家庭,大多表示孩子的壓歲錢家長並不會挪用,而是當做成長金一樣幫孩子存著,等孩子需要的時候再幫孩子提出來。

年過完了,

孩子的壓歲錢你是怎麼處理的呢?

歡迎留言區討論~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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