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著快到年底了,全國各地的藥店也迎來了各種檢查,就在前幾天,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11月5日-18日期間對要近20家藥店進行飛行檢查」的情況。檢查組發現17家藥店存在違反藥品GSP的行為,限期整改; 3家藥店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具體情況如下:
由公示詳情中可知,此次長沙市20家藥店飛檢中存在的主要原因均為:
1、使用過期藥品;
2、未嚴格按照藥品的貯藏要求儲存、陳列藥品;
3、處方審核、調配人員未籤字;
4、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未執行審方制度;
5、未按規定保留處方或其複印件;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違規原因就有執業藥師「人證分離」的問題:
以及藥店使用離職執業藥師的信息來操作和銷售的行為:
這些情況公示出的問題十分詳盡,足以說明官方對藥店的檢查力度並不輕,其中針對執業藥師的配備要求也是十分嚴格!但是從側面也可以反映出執業藥師對於藥店的不可或缺性,對於我們執業藥師人員的社會地位的提升,也是一件好事!
就像很多執業藥師朋友希望的那樣,甚至希望打擊力度再嚴格一些,讓真正有能力、有實力、有責任感的執業藥師能有好機會為百姓服務,實現藥師的價值!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