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一個名稱,專有名詞,標記,符號,或設計,或上述元素的組合,用於識別賣方或銷售集團的商品和服務,並將其與競爭者商品和服務區分開來。--美國市場營銷協會
因此一個品牌有兩個功能:一是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標識,二是將自己的產品與其他品牌的產品區分開來。
那麼我們應該用什么元素來表現區分我們自己的品牌和其他品牌呢?
這就是品牌元素應該包含的內容。
完整的品牌要素包括品牌名稱、網站域名、品牌口號、標誌和符號、形象代表、廣告歌曲和包裝。可以簡單地記錄為:名人畫嘴鏈歌。
名稱:品牌名稱;
人物:形象代表;
繪製:logo和符號;
包裝:品牌包裝;
口:品牌口號;
鏈:網站域名;
歌曲:廣告歌。
其中,形象代表可以是真人,也可以是動畫形象。動畫形象的優點是沒有薪水,沒有抱怨,沒有負面新聞。不過,人性化會更現實,可以更靈活地與顧客互動,比如天貓代言人易烊千璽。
logo與符號的區別在於logo的內容更廣泛,可以是文字的組合、抽象的圖形或徽章,特定的動物……和符號通常指沒有文字的標誌。
品牌口號是品牌的廣告語、宣傳語。例如,耐克:justdoit。
要創造品牌元素,應滿足以下六個標準:
1、能記住:有辨識度,能迅速引起人們的注意,容易記住。
2、有意義的:雖然有些品牌名稱是複合詞,比如Haier,本身沒有意義,但這個詞本身就代表海爾是一個國際品牌。
3、被愛:不僅視覺和聽覺美感,而且傳達品牌本身的個性,受到目標消費者的喜愛。
4、包容性:品牌的含義應延伸到其他產品線或其他類別,以適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文化。創造中的Haier這個詞本身是抽象的,沒有實際意義,所以他是非常包容的。
5、可調性:品牌應能跟上時代的發展,如形象代表、標語、廣告歌曲、logo和符號,包裝應能跟上時代的潮流。最好不要輕易更改品牌名稱,否則會增加公眾對你品牌的認知成本。
6、可保護性:品牌元素要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能輕易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