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銀行勸酒事件將酒桌文化再次擺到了風口浪尖。
一杯酒展露的不僅是面子問題,更是官場、商場的一大陋習。由此想起「勸君更進一杯酒」,只覺再也不可直視。
酒文化在中國源遠流長,中國是世界上最早掌握釀酒技術的國家之一。
據考古證明,距今七千年左右的仰韶文化已經開始穀物釀酒,公元前2800~前2300年的中國龍山文化遺址出土的陶器中,有不少尊、斝、盉、高腳杯、小壺等酒器,反映出釀酒在當時已進入盛行期。
及至上古三代,有了文字記載之後,在商朝時期中國人掌握了曲粟釀酒。
《尚書·說命》記載殷王武丁與大臣的對話:「若作酒醴,爾為曲櫱。」曲是酒母,又叫酒麴;櫱是麥芽、谷芽之類的糖化發酵劑。
中國是農業大國,這一時期,多以糧食釀酒,古書上說「少康始作秫酒」,少康是夏朝的第五代君主;秫是一種黏性的黍,北方人稱為「黃糯」。
到了商代又有「黍酒」、「稷酒」,都是糧食酒。
周朝末年戰國時期,屈原的《九歌》裡才出現「椒酒」、「桂漿」。
漢朝以後才出現了花色繁多的「菊花酒」、「棗酒」和不勝枚舉的藥酒。
這些酒仍然是將花和藥配製在糧食酒裡釀成的。
至於葡萄酒,是西漢時期葡萄從西域傳入中國以後,在涼州一帶才出現釀造葡萄酒,所以有「葡萄美酒夜光杯」這般豔麗絕美的詩句。
從此,酒文化開始流行,還隨著無數愛酒人士的讚美,出現了與之相關的酒文化,並且產生了一個十分奇特的現象:中國的文人名士大多愛酒,無酒不歡。
李白說: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其中最有名的一篇便是他的《將進酒》: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蘇軾也愛酒,他說: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
若說美酒之於文人雅士是酣暢淋漓與文思泉湧的媒介,那現在的酒桌文化就已經偏離了方向,最多是酒後吐真言罷了。
新近銀行勸酒事件引發的並非是群眾對酒的怒氣,而是對酒之背後那些趾高氣揚狀態的無可奈何。
酒在世界各國都有,偏偏酒桌文化在中國卻特立獨行,走得頗為歪歪扭扭。
你若是「天子呼來不上船」,他就能叫你「垂眉折腰事權貴,實在不得開心顏!」
你要是「酒酣胸膽尚開張」,他就能叫你「 三杯竹葉穿心過,朵朵桃花上臉來!」
到頭來,愛酒者變成恨酒者,樂趣變成無可奈何大折磨。
酒到底怎麼走上歧途,就此一抹臉成為部分人手中利用的工具,很值得我們一探究竟。
《詩經-小雅賓之初筵》中描繪了一場宴會,其中對一開始文質彬彬到酒過三巡混亂不堪的場景進行了極度寫實的描繪:
前面說「賓之初筵,左右秩秩......酒既和旨,飲酒孔偕。籥(yuè )舞笙鼓,樂既和奏......以洽百禮。"
主人跟在客人身後,隨時斟酒。所謂「賓載手仇,室人入又。酌彼康爵,以奏爾時。」
幾杯黃湯下腹,原本規矩禮貌莊重威嚴的賓客都變了模樣,好像妖怪脫去了人皮,露出了本相。
他們離開自己的座位,左搖右晃:「舍其坐遷,屢舞仙仙。其未醉止,威儀抑抑。曰既醉止,威儀怭怭。是曰既醉,不知其秩。」
真是醜態畢露,可笑之極,所謂「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亂我籩豆,屢舞僛僛。是曰既醉,不知其郵。側弁之俄,屢舞傞傞。」
由此可見,在春秋時期,酒已經成為中國文化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元素,酒與社交禮儀相互交織融合,代表著社交的高潮,故此宴會又叫「酒宴」,所謂無酒不成宴。
宴會這種社交場合,更多的是以酒會友。
在此基礎上,酒的含義脫離了本身作為飲食的調性,穿上了禮儀的外套。
故此,酒文化的內核,實際上屬於禮儀文化。中國是禮儀之邦,所謂色愈恭,禮愈至。由此引申,酒愈深,禮愈恭。
有個字「醴」,一半從酒,一半從禮,可以說是將酒和禮的融合展示的恰如其分。
這種情況的酒禮結合,在中國特定的文化之下,逐漸又向權力露出了諂媚的笑容。
在一開始,勸酒是上對下的行為。
據說三國劉表十分喜歡勸酒,曹丕《典論·酒誨》裡記載:「(劉表)又設大針於杖端,客有醉酒寢地者,輒以針刺之。」
意思是說,劉表每次勸酒,看人喝醉倒地了,就拿起放在桌子下的尖棍子戳人的屁股,把人戳醒繼續喝。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
《三國志·魏書》第十八卷有云:「太祖徵荊州,至宛,張繡迎降。太祖甚悅,延繡及其將帥,置酒高會。太祖行酒,韋持大斧立後,刃徑尺,太祖所至之前,韋輒舉斧目之。」
這裡是說曹操勸酒的時候,典韋就舉著斧頭站在後面,被勸酒的人一件這樣,哪裡還敢不喝?
《三國志·吳志·虞翻傳》記載:「權既為吳王,歡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陽醉不持,權去,翻起坐,權於是大怒,手劍欲擊之。」
孫權勸酒的時候發現有人裝醉,竟然舉起刀要殺人!
諸如此類,可見酒逐漸成為權貴手中的武器,究其原因,大概是位高權重的人都喜歡看別人示弱的緣故。
有詞曰:不勝酒力。現在看來,掌權者應當十分看重「勝」字,故在酒桌上也喜歡以酒勝人,盛氣凌人。
與勸酒相關的,敬酒的敬,罰酒的罰,都散發著權力的威勢,是上位者對下位者的壓迫。
上位者有權柄觀念,你來我往,你退我進,下位者有求於人,故此酒桌文化更加盛行。
所謂「感情深,一口悶」,「都在酒裡了」這種話,表面穿著情誼的外衣,實則在上下人情關係之下,本質是強制與脅迫。
有的人是為了通過喝酒獲得面子,有的人是為了得到利益,捫心而問,真正的朋友絕不會用酒來強迫你。以酒為脅迫手段,其背後必然有其他的目的。(當然,真正的純粹酒徒除外。)
曾聽聞現在有一種工程公司,專門設置一個崗位叫做「經營專員」,所謂經營者,正是經營政府關係,其手段便是酒桌文化。
他們把酒桌文化稱之為「圓桌文化」,而圓桌文化是「長桌文化」的先行者。(長桌文化即籤訂合同的談判活動)
意思就是酒桌上搞定這些利益關係者,會議桌上的談判便水到渠成。
在這裡,酒桌文化之下隱藏的利益關係,不可細說。
《說文解字》裡說: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從水從酉,酉亦聲。一曰造也,吉兇所造也。古者儀狄作酒醪,禹嘗之而美,遂儀狄。
可見,古人一開始就知道酒的含義。這句話中「就人性之善惡」,不正是我們說的酒品看人品嗎?心善者,喝酒不壞事;心惡者,杯酒壯慫人。
酒,本身沒有善惡,也不必談酒色變。白居易說:紅泥小火爐,綠蟻新焙酒,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三二小友,談天說地,淺酌幾杯,何其美好的意境。
推杯換盞,平等交流,若感情本深,一杯清酒,縱然白日放歌也自在;若以酒為刀,半杯黃湯,必定西出陽關無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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