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固廢網訊:為解決浙江嘉興市南湖區小微產廢企業固體廢物的收集難問題,進一步推進我區工業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處置工作,防範環境風險,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浙江省清廢攻堅戰2020年工作計劃》、《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嘉興市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統一收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研究起草了《南湖區工業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處置管理工作方案(試行)》(徵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 電 話:0573-89991208。
2. 郵遞信件:嘉興市總部商務花園56號樓309室。
公開徵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0年11月11日。
附件:《南湖區工業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處置管理工作方案(試行)》(徵求意見稿)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
2020年11月5日
南湖區工業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處置管理工作方案(試行)
(徵求意見稿)
為解決南湖區小微產廢企業固體廢物的收集難問題,進一步推進我區工業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處置工作,防範環境風險,優化營商環境。根據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版),以及《浙江省清廢攻堅戰2020年工作計劃》、《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嘉興市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統一收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將固體廢物汙染防治作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加快推動建立產廢端責任延伸制度,不斷完善配套政策法規體系,充分發揮本地固廢處置企業主體作用,提高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理率,有效防控環境風險。
(二)基本原則
1.政府推動,企業主導。發揮政府部門的積極引導和政策支持作用,強化工業固廢產廢單位固廢汙染防治主體責任的落實,發揮國有工業固廢處置單位的社會效應,減少固廢中介服務環節,杜絕無資質從業者違規經營固廢處置業務,形成有利的制度體系和市場環境。
2.強化監管,先行先試。為強化監管、規範管理,經多輪篩選,決定引入國資作為試點,並成立嘉興市集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公私合營混合所有制企業,市屬國企嘉興市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佔股48%,以下簡稱試點單位)。嚴格組織審核與過程監管,強化試點單位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工業固廢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處置管理模式。
3.分類管理,防控風險。根據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廢環境風險,實施分類管理,著力化解因工業固廢收集端管理混亂、工業固廢沿途揚灑、傾倒和跨區域、跨省轉運產生的環境風險。
(三)工作目標
依託嘉興市域內的固廢處理單位,到2021年年底,完成試點運行,並在全區範圍內進行推廣。基本形成固廢收集、貯存、轉運、處置體系,小微企業固廢網絡化收集、數據化監管、集中化處置和全過程追蹤體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固體廢物環境風險。試點單位在小微企業工業固廢規範收集率達到90%以上。
二、試點內容
(一)建立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模式
1.規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平臺收集網點建設
規範試點小微企業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建設,符合省、市生態環境部門的要求。完成危險廢物貯存點的改造,劃分出專門貯存區域,採取措施完善危險廢物收集處理,防止危險廢物洩漏及相互化學反應的措施,並設置危險廢物標識、標籤。
2.完善分類措施和管理,對接合法危廢處置單位
試點單位應規範設置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完善危險廢物收集後的分類管理,對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綜合利用,提高危險廢物資源化水平,對無法利用或回收成本過高的危險廢物進行分揀打包,集中貯存,達到一定量後轉運至嘉興市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或者其他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委託處置過程需通過信息化監管系統全程監管。
3.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並申領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
試點單位需根據環評要求配套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落實集液池、應急池等環境安全保障措施,通過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技術核查與專家評審,申領小微平臺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必要情況下,另行申領蓄電池收集許可證。
4.收運辦法和處置費結算模式
試點單位可參照嘉興市相關文件要求或其他兄弟縣市小微收集平臺的運行模式,按實際轉移數量計重,處置價格原則上低於市場價格,由產廢企與平臺試點單位自行協商決定;試點單位可為小微企業提供合同籤訂代辦、危險廢物管理系統申報、管理計劃製作與報備、危險廢物倉庫規範化管理建議等服務,可作為諮詢服務費包含在危險廢物處置費內一併收取。所有收取的費用均須統一打入小微平臺資金專用帳戶,資金往來接受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監督。小微平臺收集的危險廢物必須在安全轉移至處置單位併合法確認後,方可向小微平臺資金專用帳戶申請劃撥危險廢物處置費,否則不得動用小微平臺資金專用帳戶的任何資金,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具有最終審核與確認的權限。
(二)建立小微企業一般工業固廢集中收集模式
1.規範一般工業固廢集散中心的網點建設
試點單位需規範一般工業固廢加工場所建設,購置分揀、破碎、打包等生產設施,配套相應的廢氣收集與除塵設施,並設置一般工業固廢警告標識,建立健全一般工業固廢管理臺帳。委託嘉興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專用車輛負責一般工業固廢運輸工作。採取自行或者與一般固廢收集單位合作模式搭建一般固廢收集網絡,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各類工業企業、科研院所(學校)和三產服務單位。
2.完善分類措施和管理
根據南湖區一般固廢特性,試點單位可通過對進場一般固廢進行分揀,分別選定綜合利用單位和焚燒處置單位,廢舊塑料、金屬、輪胎等具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委託專業單位進行回收,可焚燒物料委託嘉興市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焚燒處置,不可焚燒物料委託建材利用單位進行綜合利用,確保一般固廢既能物盡其用,又能得以無害化處置。試點單位合作的一般固廢處置(綜合利用)單位,籤訂合同期限不得少於一年,並須通過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備案審批,中途不得隨意更換處置或者綜合利用單位。一般固廢的處置(綜合利用)必須通過嘉興市一般工業固廢信息化監控平臺進行登記流轉,確保流向全程監管。
3.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一般固廢收集、分揀、破碎等行為必須辦理並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配備相應的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通過收集、加工、處置全流程的可行性分析,確保汙染物全收集、全處理。
4.收運辦法和處置費結算模式
試點單位可參照嘉興市相關文件要求或其他兄弟縣市小微收集平臺的運行模式,按實際轉移數量計重,由產廢企與平臺試點單位自行協商決定。試點單位也可為小微企業提供一般工業固廢分揀、破碎、打包及管理系統填報及規範化管理建議等服務,並收取合理的服務費用。處置(綜合利用)收費可根據一般固廢特性、數量等確定處置單價,確保一般固廢平臺收費價格低於現有一般固廢市場處置單價,保持微利運行狀態,原則上每噸處置總價不得高於500元(含運費、服務費)。同時按照應收盡收原則,不得因經濟價值低或者數量少等原因拒絕收運。所有收取的費用均須統一打入小微平臺資金專用帳戶,資金往來接受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監督。收集分揀後產生的無價值一般工業固廢需安全轉移至處置單位併合法確認後,方可向小微平臺資金專用帳戶申請劃撥處置費,否則不得動用小微平臺資金專用帳戶的任何資金,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具有最終審核與確認的權限。
三、保障措施
1.健全考核機制。各鎮(街道、園區)要切實承擔起屬地管理職責,把固廢管理作為「無廢城市」創建、美麗浙江建設考核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考核任務。各鎮(街道、園區)要做好宣傳支持工作,夯實產廢者的主體責任,合理引導產廢單位做好固體廢物的委託處置工作。
2.加強宣傳引導。要求強化宣傳引導,讓產廢企業知曉並認同小微集聚的固廢管理模式,打破行業信息不對稱、線下交易環節多層層加價、地區間處理能力分布不均衡以及價格極度不透明等弊端。通過大平臺、大數據分享的模式,有效服務小微產廢企業,同時幫助環保主管部門強化對小微企業的固廢管理情況的監管。
3.加強監督管理。要逐步建立健全我區全域固體廢物統一收運體系,強化精準化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智能化高效清運、最大化資源利用、集中化統一處置,並制定出臺相應的考核管理辦法。參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相關管理要求,每半年對小微產廢企業危險廢物統一收集試點單位的運營情況進行評估。
4.強化資金管控。堅持應管嚴管,全面形成高壓嚴管常態化,加強對固體廢物處置資金流的監督管理,督促全域固體廢物統一收運單位設立資金專戶,所有固體廢物必須經規範處置完畢後方可申領處置費用,防止不法個人或者單位長期貯存或者違規處置。
5.嚴格區外準入。全域固體廢物統一收運體系建設是我區2020年度生態文明建設十大工程項目,優先確保我區產廢企業固體廢物處置需求,我區以外產廢企業的固體廢物未經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同意不得納入全域固體廢物統一收運體系,由各主體負責收集、環保部門證明同意的無主固體廢物除外。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試行,由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南湖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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