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來者不善,理直氣壯地把對方男子一刀捅死,面對民警,依舊理直氣壯地稱「這是正當防衛」。10月8日,捅人者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永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6歲的李某是永康人,家貧,靠妻子每天賣菜補貼家用。前些年,李某因村裡土地地基糾紛與陶某和李某某等人結上梁子,甚至還動過手。雖然這幾年大家相安無事,但李某多了一份心眼,幹什麼活都更加小心謹慎了。
9月24日清晨,天蒙蒙亮,妻子已經起身去賣菜,李某躺在床上打盹。
「咚咚咚」,一陣急促的的敲門聲將李某從睡夢中驚醒,他披了件衣服就起身,打算開門,不過,警覺的李某特意從貓眼裡觀察了一番:是個20出頭的陌生男子。他突然想到,昨天的這個時候也有個年輕人來敲門,門打開後卻什麼也沒問就直接走了。
李某頓時起了疑心,湊近貓眼再仔細看了看,那不是一個人,是兩個,左邊的牆壁上還有一個肩膀。聽著越來越響的敲門聲,李某的心也跟著緊張起來:這夥人肯定「非奸即盜」,自己一把老身子骨肯定拼不過他們,為保萬一,李某跑進廚房拿了一把殺羊刀。
「幹嘛!」李某謹慎地開了一條縫。對方沒有應答,卻一個勁地朝房間裡擠進來,這時李某才真正看清原來對方有三個人。
李某心裡想著「兇多吉少」,右手握著殺羊刀的手本能地舉了起來,朝第一個衝進來的小夥子身上猛刺一刀,也不知道刺到了哪裡,只聽那個小夥子「啊」地一聲慘叫,就倒下了,鮮血泉湧,緊隨其後的倆小夥嚇呆了,看此情況趕緊扶著受傷小夥匆匆跑開。
李某看著三名男子匆匆坐上一輛轎車離開,便拿起了手中的電話理直氣壯地報警。
「被你刺傷的小夥子死了。」從民警口中,李某聽到噩耗,頓時傻眼了。
經調查,被捅死的小夥子姓荀,貴州人,今年25歲。案發當天,荀某受陶某等人指使,確實打算去教訓教訓李某,但敲響李某房門前,三個年輕人商量好:只是用拳頭打一頓,不帶工具,稍微教訓一下就好了。不料,這一去,被教訓的人毫髮無損,荀某卻命喪黃泉。
「我當時肯定那幾個傢伙是來鬧事的,我一老頭哪鬥得過三個年輕人啊,我拿刀捅人是正當防衛,要是我不捅,現在躺在醫院的就是我了。」看守所裡,李某顯然對自己手上的鐐銬憤憤不平。
檢察官說法:根據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實施的。然而本案中,在李某住處,荀某等人未攜帶任何工具,李某隻是懷疑對方來著不善,在開門後直接用刀將荀某刺死,故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不屬於刑法上規定的正當防衛。(通訊員 呂瑩盈 金靈美 記者 呂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