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自古以來就講「百善孝為先」,為什麼呢?
因為父母給了你生命,從呱呱墜地的那一刻起,父母就要開始沒日沒夜的操勞:你餓了,母親要餵奶,不管凌晨幾點;你生病了,父親要放下一切工作帶你去醫院,不管多麼重要;等你開始上學了,他們又怕你輸在起跑線,拼盡全力為你提供最好的教育;就算你長大成年,他們還是為你的婚事操勞;有了孩子之後,他們還要給你帶孩子……
我們的父母就是如此,他們把一切都給了你,只為了讓你過得幸福。
父母如此對我們,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去孝敬他們呢?
是的,他們才是最值得尊敬,最值得崇拜的偶像。就像孟子所說的:
「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不過,某些人有不同意見,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基督徒。在《聖經》中,教主耶穌有以下經典論調:
耶穌說:無論你是什麼人,若不拋棄一切追隨我,就不配做我的門徒;
耶穌說:凡是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凡是愛子女勝過愛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隨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這些話很好理解:所有信徒,必須把耶穌放在第一位,世上只有且只能有一個偶像,那就是耶穌。
人生來就有罪,只有信耶穌才能洗脫自己的罪孽,才能上天堂,換句話說:凡是不信耶穌的人都要下地獄。
要知道這種論斷有多惡毒,就要先搞清楚地獄是什麼。
基督教所謂的地獄十分可怕,在《新約》的福音書中,地獄被稱為「火焚谷」,凡是下地獄的人要忍受無盡的烈火焚燒,永無止盡。
從地獄這一概念中,中世紀最狂熱的宗教徒發明了很多酷刑,其中最有名,也最為流行的便是火刑:受刑人被綁在十字架上,下面堆滿點燃的乾柴,直到受刑者被燒為灰燼,刑場充斥著慘嚎與圍觀者的歡呼。
表面上以懲罰為名,實際上是這些殘忍的宗教徒們的狂歡。
基督徒們說,神愛世人,如果他們的神真的愛世人,又怎麼會允許這樣的酷刑存在,如果他們的神真的愛世人,又怎麼能夠允許十字軍殘殺無數生靈,如果他們的神真的愛世人,怎麼連人們信仰的權利都要剝奪?
這實在是過於矛盾,過於匪夷所思。
當然,肯定會有宗教徒拿出教義來進行反駁:
基督教的十誡中就說:要孝敬父母,使你的福,在世長壽。
不過,十誡中還說了: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
也就是說,父母是不能跪拜的,就算在葬禮上也不行。
有趣的是,不僅不能跪拜父母,就連祭祖都不行。這一禁令並非現在才有,早在1645年,教宗依諾增爵十世發布通諭:中國的天主教徒禁止祭祖。
何其可笑,信教而忘祖先,這是典型的數典忘祖,不僅可笑,而且可恥!
基督教這樣的「天堂」我們不需要,基督教這樣的「地獄」我們也不怕,本來就是憑空捏造的東西,何懼之有?
想了解更多基督徒們所做之惡有多麼令人髮指,可以看下面這本《人類酷刑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