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 妻子請私家偵探跟蹤偷拍】
說到私家偵探,可能很多人就會想到只有在電影或者電視劇裡面,才會出現私家偵探到處跟蹤、偷拍等等監視別人私生活的畫面,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也有私家偵探,北海的劉女士為了掌握丈夫有外遇的證據,也請了私家偵探,不過她的遭遇很值得我們深思,一起來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2005年,經朋友介紹,北海的劉女士和來自欽州靈山縣的甘先生結為了夫婦,第二年他們就生下了一個可愛的男孩。劉女士在房地產公司上班,而丈夫在工地承包一些工程,家庭收入十分可觀,這本是一個非常令人羨慕的家庭,然而好景不長,結婚兩年後,丈夫經常以各種理由為藉口不回家,劉女士意識到自己的婚姻已經亮起了紅燈。
「從結了婚之後我愛人的私生活一直都不檢點,一直都有外遇,包括從我懷孕到他搬出去住之後。在我孩子五歲時他就真正的搬出去跟另外一個女人同居了,但他跟這個女人同居的同時另外在外面還有幾個女人。」劉女士對記者說。
丈夫多次出軌,又對這個家不理不問,劉女士忍無可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解除夫妻關係,同時獲得小孩的撫養權,但是丈夫甘先生的父母並不同意把小孩的撫養權給予劉女士,雙方僵持不下,法院也以證據不充足,沒有判決劉女士與丈夫離婚。
「我的律師建議我查出他外面私生子的一些證據,我個人能力不行,所以就請了私家偵探幫我查。」劉女士說,為了爭得小孩的撫養權,她在網上找了一家叫南寧狄仁傑經濟調查有限公司的私家偵探,一位姓陳的經理和劉女士聯繫上了,陳經理表示,他保證能跟蹤偷拍到劉女士丈夫有外遇的證據,但是要收取三萬元的手續費,劉女士當時沒有這麼多錢,後來雙方協商同意,劉女士先交一萬元,等事辦成之後,再交餘下的兩萬元。
可是這位陳經理來過一次北海之後,電話就經常處於佔線,兩個月下來,劉女士要求提供的丈夫有外遇的證據,還是沒有半個影子。
由於事情沒有辦成,劉女士要求陳經理退回之前交給他的一萬元錢,但陳經理只答應退八千元,並先把五千元打到劉女士的帳戶,可是餘下的三千元,陳經理卻以各種理由賴著不給。
【記者調查:私家偵探公司涉嫌非法經營】
其實,劉女士的案例並非個案,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打著「私家偵探」幌子騙錢的行為比比皆是。
1、湖北女子張梅(化名)懷疑丈夫出軌,就上網尋找「私家偵探」幫忙調查取證,結果在短短一周時間內,不僅被對方以交「調查費」、「人身安全保證金」等名義騙走3萬多元錢,還遭到威脅和恐嚇。
2、張女士今年45歲,為調查丈夫是否有婚外情,今年7月,她在網上查詢到成都一家商務諮詢公司在從事私家偵探業務。張女士先交了1500元,並籤訂了合同。拿到錢後,王等人也曾經去過張女士所在的城市一次,但最後以張女士提供虛假信息不能開展業務為由,需再支付費用才能開展接下來的工作,之後張女士多次打電話催促,但對方就是不接電話,張女士這才覺得自己上當了。
3、2014年5月,江蘇江陰的王女士懷疑丈夫不忠,於是在網際網路百度搜尋引擎上找到了一家名為「弘城國際商務調查網」的私家偵探公司,網頁介紹該公司從事婚姻調查服務、財產調查等服務。王女士通過該網站上留的QQ號與對方取得聯繫,沒想卻被對方騙走4萬餘元。
【所採證據不能直接被法院採納 切莫盲信「私人偵探」】
「私人偵探」是政府不允許的一個行業,因為該行業無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屬於非法經營。國家法律規定,只有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行使偵察權,「私人偵探」辦理業務中很可能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和其他人身權利,所以被禁止。同時,「私人偵探」所採到的證據,在法院審理時只能作為佐證,作為參考,與其它證據一起使用。在法律文書中,也不會以此為依據,引用為證據。
【懷疑被忽悠退錢遭拒絕 血汗錢究竟能否追回?】
記者在網上查找到了一個叫狄仁傑私家偵探網的網站,劉女士就是通過這個網站找到私家偵探的,開辦網站的是「南寧私家偵探狄仁傑經濟調查有限公司」,記者仔細瀏覽了該公司的網頁,發現該公司開展的業務挺多,有私家偵探、欠款追收、婚姻維權、商業打假等等,而且調查取證的工具也五花八門,有高清晰夜視儀、可拍照望遠鏡、錄像眼睛等等。
那麼,該公司的業務是否可信?劉女士的錢究竟能否追得回來?詳情請關注今晚南寧電視臺19:35播出的《新聞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