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廣播公司6日報導,6年前英國倫敦「7·7」連環自殺式炸彈襲擊案的調查結果正式裁定,52名該起事件的罹難者屬於「非法被殺」。據報導,負責調查的倫敦上訴法庭法官哈雷特說,沒有證據顯示,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失職「引起或導致罹難者死亡」。2005年7月7日,倫敦的公共汽車和地鐵總共發生4起自殺式炸彈襲擊,導致700多人受傷,52人死亡。這起爆炸案的調查歷時19周,聽取了309名證人的證詞和197篇聲明,最後在今年5月6日公布了調查結果。
在此案調查期間,不但倫敦緊急救難部門的工作受到了關注,英國軍情五處對恐怖襲擊的防禦能力也受到民眾質疑,但法官最終裁定,救難部門存在的問題並沒有導致任何人死亡,而軍情五處的情報工作發生安全疏漏的質疑也沒有事實根據。雖然調查結果洗清了救難人員的責任及失職的嫌疑,但是相信廣大民眾仍然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從此次重大傷亡的案件中汲取經驗和教訓,避免類似慘劇的重新上演。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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