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全媒體記者 劉瓊萍 舒元臻 實習生 皮景婷
如今,用手機讀新聞、看視頻、打遊戲已成為一件尋常事。隨著「低頭族」不斷增加,一些人開始在尋常事上打起了主意。「走路就能賺零花錢」「看新聞能賺錢」「隨時提現不受限」……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一批批打著「賺錢」旗號的APP如雨後春筍般層出不窮,吸引了大量用戶下載安裝。
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真的可以躺著賺錢嗎?真的如廣告或經驗帖所說賺錢APP沒有任何風險?為此,記者展開了一番調查。調查的結果顯示,賺錢類APP賺錢難,從註冊使用到現金提現,整個過程圈套重重,一不留神,不僅白費功夫,還可能掉入陷阱。
走路能賺錢,每天4000步月入上千元?
市民劉先生是一名健身愛好者,每天走路的步數都在10000+。近期,劉先生的朋友圈裡有多個好友在推廣一款運動類APP趣步,聲稱「走路就能掙錢」「讓運動產生價值」,還附有「新手指南」。「我就好奇了,走個路就能賺到錢?」劉先生對此表示懷疑並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為此,他還特地詢問其中一名在推廣的朋友張先生。對方稱,他也是看到朋友推廣,據說一朋友每天走了4000步,月收入有上千元。
劉先生出於好奇就試著註冊了這款軟體,註冊過程中發現,不僅要實名,還要綁定個人支付寶,支付1元才能登錄。「剛開始,我按平臺上說的,每天走4000步賺『糖果』,一開始3天賺1個『糖果』,後面2天就賺1個。」後來,劉先生發現,光靠走路是賺不到多少「糖果」,需要不斷做推廣,「拉人頭」,才能獲得更多的「糖果」,升級會員,坐等「糖果」升值。
無獨有偶,市民潘女士也碰到了類似的遭遇。不同於劉先生「走路賺錢」的方法,潘女士靠看新聞賺零花錢。
「在同事的推薦下,我開始使用中青看點APP,一年下來偶爾刷刷資訊也掙了一百多元錢。」彭女士介紹,新用戶會獎勵8800個青豆,但可以通過閱讀資訊、觀看視頻、拉新用戶等方式來賺取青豆,每攢齊10000顆青豆就可以換取1元人民幣。記者下載並登錄該APP發現,主界面「月入50000元,每邀請一位可賺9~12元」的宣傳語十分醒目。「其實看視頻、刷新聞賺不到多少錢,主要是靠拉新用戶。」彭女士如此表示。
耗時又耗力,獎勵金額恐難提現!
記者梳理資料發現,自多年前以「趣頭條」等為首的資訊APP採用一種號稱「看新聞賺錢」的新模式起,給業界帶來了諸多靈感。此後,「刷視頻賺錢」「看小說賺錢」「聊天賺錢」「走路賺錢」的模式逐漸興起。目前,在主流手機應用市場中,打著「能賺錢」噱頭的APP不少於1000個,且覆蓋領域很廣,包括新聞閱讀、影音播放、手機輸入法、健康運動等。
記者下載了幾款同類APP,發現其下載量都不低,有的下載頁面甚至顯示安裝達到了6億次。在某個APP下載的評價頁面有許多留言,有些提到了「不能用微信提現」「一天只能賺幾毛錢」等問題,有的甚至在評論裡表示「都是假新聞」「新聞質量太低」。
任務獎勵低、提現門檻高是此類「賺錢」APP最大的特點。記者嘗試進入一款APP,首次打開頁面隨即彈出一個新人紅包,顯示可提現6.88元。當記者依次完成籤到、閱讀、邀請好友等任務後,獲得了3000多個類似於積分形式的「現金豆」,可以兌換約3角錢。不過當記者打算提現時,發現需要累計賺到30元才能提現。而這樣的提現門檻,同樣存在於其他APP。此外,據某APP長期用戶李女士介紹,平臺方通常會給新人較多獎勵,但是越到後期,用戶拿到獎勵的難度越大,也越難達到平臺設定的最低提現要求。
這類「賺錢」APP都用各種高額獎勵有意引導用戶進行推廣發展下線,有的稱作「收徒」,以吸引更多使用者。諸如趣步、中青看點等APP,走路、閱讀資訊、看視頻等做任務賺取的零錢遠不如邀請好友賺得多。
隱患暗中藏,「賺錢」APP或涉嫌非法集資!
為什麼APP運營商要讓消費者持續做任務並發放獎勵?使用這類APP 時,用戶又會面臨哪些隱患呢?
記者了解到,運營商之所以要讓消費者持續做任務並發放獎勵,是為了增加APP的下載量和使用時長,在這個過程中,運營商便可獲利。
新聞閱讀、看視頻的APP運營商,會通過鼓勵用戶做任務增加APP的使用時長,增加廣告曝光率,以便提高廣告費並從中抽取更高分成。而以健康運動為主的APP,則鼓勵用戶將做任務獲得的獎勵拿到內部交易平臺進行買賣,運營商從中賺取差價。業內人士表示,這種平臺自行發行、交易「積分」的模式涉嫌非法集資。
近日,新疆博樂警方公眾號「平安博樂」發布消息稱,推廣投資「趣步」APP涉嫌傳銷詐騙。據天眼查、企查查信息顯示,重慶趣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趣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12日發生投資人變更、名稱變更等。業內表示,假如這個公司破產了的話,「糖果」是完全沒有價值的。
湖南正強律師事務所劉宇表示,市民在接觸賺錢類APP的過程中,應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避免輕易提交個人信息、支付信息等內容,尤其對於需要交納一定金額才能加入或者推薦其他人加入可以獲取相對高額報酬的APP更應當審慎對待,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一旦發生個人信息洩露或者財產被侵犯的行為,應通過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