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職場,相信很多人都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倒。
無論是職場PUA,還是職場「騷擾」。一些人肯定會抱怨連連,但除了抱怨就沒有其他方法來解決了嗎?默默忍受的背後是「消停」還是「繼續」呢?
職場xing騷擾廣泛存在,無論男女。上司往往握著決定職員前途的生殺大權,再加上目前就業壓力如此之大,使得不少人在遭遇「騷擾」時只能忍受吞聲。尤其是對初入職場的年輕人來講,更是不敢輕易揭發。
鴻諾(化名)剛從學校出來。初入職場的ta滿懷希望地踏入ta心儀的公司,希望在公司能夠有所作為,除做好本職工作外,還積極地學習其他崗位的能力。但即使這樣,ta還是被「潛」了。
領導看ta形象還可以,於是各種場合都帶上,在交談時也是各種不禮貌、不友好的詞彙堆積使用。這讓ta非常反感。雖然每次都找各種事由拒絕,但還是沒有勇氣選擇離開,把這件事情告訴要好的朋友,朋友也只是開玩笑的說:「只是被語言騷擾,沒啥的。況且真被潛了,那你不就要啥有啥了嘛」。
原本想同朋友商量該怎麼辦時,朋友的這句話讓ta沉默了。匆匆掛掉電話後,一個人躺在租來的房子內,想著朋友的話,難道真的只有被潛了、被強吻了、被qj了,才有資格控訴嗎?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在面對職場「騷擾」時。要勇於說不,更要注意搜集證據尋求法律的幫助。讓「騷擾人」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要知道《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片、肢體行為等方式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該採取合力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理等方式防止和制止利用從屬關係實施性騷擾。因此,單位其實也有有責任的。
所以在遭遇騷擾時不要忍氣吐聲,要運用的法律的手段來保障我們的權益,只有更多的人站出來,才能讓更多的弱勢群體方敢於跨出那一步,即使發聲渠道少、訴訟消耗和工作丟失。都要勇敢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