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默成齋
#八字命理#
既為用神,需得力方能達到扶抑的目的,用神失敗則反而為禍。若用神失敗,無非是喜用神不得令或遭到刑衝剋害。
如身強傷官見官的命局,用神財星無根無氣或有刑衝,則起不到「通關」的作用;
如身強梟神奪食的命局,若財星太弱或有刑衝,則達不到制印的目的;
如身弱傷官配印且天幹兼透財星的格局,若以印為用,印綬必須要強旺,才能化財制傷。若印綬太弱或命局中無印綬者,則以比劫為用,比劫也必須強旺才能奪財。
確定了八字的喜用神,我們就找到了命局的失衡點。當用神不得力時,須通過解救之法使之得以「用神得力」。
身強以正官為用神,若天幹透傷官則為忌神,以印救應,護官制傷;若天幹再透七殺而官殺混雜,則以食神救應,制殺留官;用神正官被刑衝,以會、合能解刑衝為救應。
身強以財星為用神,若天幹透劫財則為忌神,以食傷救應,生財洩劫;若天幹透劫財,以官星救應,護財制劫;若天幹透七殺,洩耗用神財星之氣為忌,以合殺存財為救應。
若身弱以印綬為用神,幹透財星為忌神,以劫財救應,奪財護印;或以合財存印為救應。
若身旺以食神為用神,天幹透梟神則為忌神,「用之食神不可奪」,以七殺為救應,棄食就殺、以財星為救應,護食制印或以合梟存食為救應。
若身旺以食神洩秀為用神而幹透殺印的命局,以見財星通關為救應。
若身弱以財星為用神,幹透傷官生財而又透七殺者,以合殺存財為救應。
若比劫重而以官殺為用神,幹透食傷為忌神,以印綬為救應,或去食存殺或去傷存官;用財而帶七殺,或以食神護財制殺或合殺存財為救應。
八字取用神是以月令為主,除子、午、卯、酉外,其它地支中的藏幹都「所藏不一」,因此用神也會有所變化。
以日主丙火生於寅月為例,「寅藏甲木和丙戊」,寅月雖為甲木當令之月。然而天幹不透甲木而透丙火,在取用神時,勢必舍甲而取丙火為用。
以日主己土生於申月為例,「申藏戊土庚並壬」,取申中庚金傷官為用。但是天幹不透庚金而透壬水,則取財星壬水為用而棄庚金。
以日主丁火生於亥月為例,「亥中壬水甲木同」,取亥中壬水正官為用。但地支中又見卯未,形成亥卯未三合木局,正官化合為印為忌,則取用神必定有所變。
又或者以寅月生人以丙火為用為例,逢歲運丙火被刑衝重克,而戊土透幹得力又能逢兇化吉,從而棄丙火而取用戊土來趨吉避兇。
八字的喜用神會隨著歲運的變化而改變,「善觀命者,必於此細詳之」。而喜用神的變化無外乎原命局與大運或是流年之間生克制化的結果。
當歲運中的喜用神遭到刑衝合害,甚至由喜神變為忌神時,我們要應大運或是流年的變化來對喜用神進行及時的調整。
月令是參考喜用神的首要條件,若月令無喜用神可取,則可於其它的幹支取用。若命局中並無用神可取,我們也可以結合歲運的變化而斟酌取用。
在「喜用神」上,儘可能的做到用神得時、得力、得勢即可。初學者應多加練習,仔細、冷靜的分析每一位幹支的變化,再結合日主的旺衰,終能選擇出正確的喜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