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沒到夏天,網絡的瓜卻早已成熟,顆顆飽滿,目不暇接的朝我們撲來。
相比前段時間的女團內部紛爭,女團c位之爭不溫不火的爆料,今天阿嬌離婚的消息可謂是震到人腦殼疼。
仿佛還是昨天,沉寂多年鮮少回歸視線的阿嬌終於戀愛了,人們紛紛表示這位一度被評為「360度無死角」的女神終於苦盡甘來,就連曾經那個修電腦的都不禁感慨,9年了,你終於結婚了。阿嬌的這段婚姻,在很多人眼裡,都是她最終的塵埃落定。
然而,僅僅時隔14個月。兩人被爆離婚,與某某某被爆離婚,然後某某某又極力否認不同,阿嬌與前夫均直面坦言離婚的事實。
阿嬌方對此作了簡短回應,男方大概是感觸頗深,發了長文。
阿嬌方:承認籤了分居協議,希望能夠給雙方一個冷靜期。兩個人相處是一個大學問,雙方也不能對大家有什麼怨言,這始終是我和Michael之間的私人事,只想講我們還是很專重對方的,其他都不再多說,以後關於婚姻的問題,也不會再回應,謝謝各位的關心。
男方:我又單身了,一切發生的很突然。 記得2月我到馬來西亞探妳的班我們一起運動,我要離開時妳還說想送我到機場,因為疫情我們不知道何時能再見。 將近三年的相處時光像一場美夢般美好,我們去了夏威夷跳傘,去了東京吃壽司,去京都吃懷石料理,去了荷蘭、比利時、馬爾地夫,去了英國錄了我第一次的真人秀,去了LA辦了婚前派對,去了墨西哥拍了我們冷的要死的水底婚紗照,去了澳洲陪妳工作。 記得第一次去成都看妳的演唱會,我開玩笑的問原來妳麼紅,妳還驕傲的跟我說:妳才知道妳老婆多火。 記得武漢的演唱會下著大雪路面結冰,妳的妝發師過不來,我們在後臺緊張的跳腳。記得西寧的演唱會,記得澳門的演唱會,我爸媽在臺下感動的哭了。
聽了妳這麼多場LOL,我還是聽不膩,妳是一位如此優秀的演員、歌手、artist。 我不只深愛著妳,也是妳的忠實粉絲。 我們在香港辦了眾星雲集的盛大婚禮,是我這輩子想都沒想過的事,英皇集團全部人如此幫忙,我們得到了大家的祝福,對我一個小醫師來說,真的是想都不敢想。 妳對我是如此的好,送了我手錶,送我衣服,送到我叫妳不要再送了,妳還是忍不住要幫我買。為了我飛來飛去,常常來臺灣陪我。記得我們一起追劇、一起玩switch、一起拼樂高,記得妳知道我出差辛苦,回來時總是把家打掃乾淨,笑著跟我說:老公我很棒吧,我當時有多感動。 妳也時常鼓勵我,說我的技術這麼好,為什麼不自己出來做。想起越診所開幕時妳來幫忙剪彩,像個老闆娘ㄧ樣忙進忙出,歷歷在目,這輩子都報不了這個恩情。
回想2018時,LA的婚前派對後妳突然變的冷淡,我問妳為什麼,妳跟我說妳後悔了,妳沒有很愛我,覺得自己不適合婚姻,我們討論了許久,還是決定再一起努力。 今年3月,妳打來跟我說:對不起,以為婚後會慢慢愛上我,但真的沒辦法,想要分開時,我還以為妳在開玩笑。 直到收到妳寄來籤了字的分居協議,我從難過到憤怒到失落到接受現實,我想人生就是如此,雖然到現在我還走不出來,但謝謝妳誠實的告訴我妳的感受,讓我們可以走向不同的未來。 好久沒聯絡了,但妳想必也跟我ㄧ樣難過吧!想到妳獨自在家跟QQ,還有嬌媽、妹妹、表姐、豪仔的失望,心裡還是不舍。 我想以後我跟嬌還會是朋友,她是我遇過最善良、最單純、最勇敢、最美麗的女人,只是她不愛我了。 謝謝妳曾經給我的一切,如果重來一次,我還是會跟妳求婚,和妳結婚。 下次來臺北我們再一起去喝運頓梗湯吧!(以後關於婚姻的問題,不再做任何回應)
人家都說,字越多的那個人,感情裡最放不下。當然,這話的真假無從考證。
男方給出的總結性回答就是:她不愛我了。
據爆料,兩人在2018年結婚後,阿嬌曾提出過一次離婚,因為覺得彼此認識2個月就結婚;但賴弘國試圖挽回,常自費飛到她拍戲的地方陪她,期間感情一度升溫。但2020年2月,賴弘國再度飛到馬來西亞去探正在當地拍戲的她的班之後,才回臺灣就接到阿嬌再度提出離婚。
講真,作為一個只喜歡八卦不喜歡說人是非的小編,個人極度的詫異為何這篇報導中會出現「自費」兩個字。請大家劃重點:兩個人已經結婚,難不成你去看你媳婦還得有人報銷?當然,如果是媒體故意挖小坑,咱們就不扯了。
從上面的文字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剛結婚不久阿嬌就想離婚,但是被男方挽留,兩個人嘗試了一陣子後阿嬌還是覺得這個人自己愛不起來,那就離了算了。
相關媒體求證賴弘國,他剛承認今年3月1日已與阿嬌離婚,離婚原因他難過地說:「她不愛我啊!」也坦承2018年5月美國婚禮後,阿嬌就後悔這段婚姻,但為了已籤約的真人秀,才繼續維持假面婚姻。因香港法規,夫妻必須分居達一定時間才能正式離婚,所以阿嬌日前已寄協議申請書給賴弘國。賴弘國無法挽回,只好籤字同意。雙方結婚前就協議財產獨立,所以沒有分產的問題。
劃重點:阿嬌為了真人秀維持假面婚姻。雙方財產獨立。
這段前任的說辭,其實對剛剛復出不久的阿嬌來說,是很不利的。小編我就在想,微博上那麼長一段回憶往昔,難捨難棄的文字,與這段話中揭露是為了節目才維持婚姻,真的都是出自一個人?
個人不算是阿嬌粉,更不算是男方粉絲,就單純一個吃瓜人發來一個疑問句。
前面提到了雙方財產獨立,那麼之前的「自費」一說大概有了源頭。而兩人在參加一檔綜藝節目中阿嬌自爆前任曾說將自己的卡交給他任她消費,而受到消費信息後,男方又把卡要回去了。
公平公正的說,阿嬌賺錢應該會比男方多,在經濟獨立的情況下,男方有這個壓力很正常,娛樂圈的女星自然是名牌一身,阿嬌的消費習慣也沒啥問題。這一點只能說明經濟基礎決定消費格局。兩個人都沒有錯。
據悉,2017年10月,阿嬌向港媒承認和小四歲的「醫界王陽明」賴弘國戀情,並稱:「雖然過往的情路崎嶇,但我依然相信愛情,希望得到大家的祝福,希望感情能開花結果。」(以下這段時間線梳理來自網絡。)
11月,阿嬌攜男友一同為阿sa慶生。12月,兩人被曝已經同居。
2018年2月,阿嬌曬出婚戒,隨後開發布會曝光求婚現場細節。
4月,兩人被曝5月將進行婚禮。
5月,兩人在美國舉行婚禮派對,阿嬌還發文:「我們要狠狠地幸福下去」。
7月,阿嬌自曝自己和賴弘國還沒有領證,表示會在年內完成。
10月兩人註冊結婚,於12月香港補擺婚宴 。阿嬌還透露為了求子導致自己荷爾蒙失調。
2019年3月,阿嬌稱自己希望減少對丈夫的關注,自己為凍卵增胖9公斤。5月,她曬照慶祝兩人結婚一周年。
隨後阿嬌老公因之前的一段短暫婚姻被粉絲網絡暴力。接著又被爆出軌女網紅:
不過阿嬌否認了老公出軌女網紅的傳聞,賴弘國也出面維權,闢謠出軌。
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兩個人離婚的原因可以總結成2點:1,閃婚後悔。2,消費習慣不同。
當然也許存在其他某些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