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新百倫商標權糾紛案,終審判決新百倫品牌不再被視為New Balance(以下簡稱「NB」)的山寨品牌,而是被依法保護的國貨品牌;同時,NB在內地也第二次失去了中文名字。
編輯 向家慶 劉洲 吳茜
今天想和大家一起玩個遊戲,名字叫「大家一起來找茬」,你能區分下面這些圖片中有什麼不同嗎?
先來個簡單的,請大聲告訴小編左和右都是什麼品牌:
中級版本:
高級版本:
嗯,如果看完這三張對比圖的你是這個表情——
別著急,小編接下來都會一一給你解釋的~
你所見的新百倫,並不是那個「新百倫」
上面兩張帶N字的鞋子,你知道哪雙是新百倫,哪雙又是New Balance嗎?雖然我們平時都直接把「New Balance」簡稱為「新百倫」,但是,從現在開始,你得改口啦。
據北京商報27日消息,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公開宣判新百倫商標權糾紛案,終審判決雖然依舊認定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下面的內容,下面簡稱其為美國新百倫)構成侵權,但一審的9800萬元賠償款被改判為500萬元。
這樣的判決意味著,新百倫品牌不再被視為New Balance(以下簡稱「NB」)的山寨品牌,而是被依法保護的國貨品牌;同時,NB在內地也第二次失去了中文名字。
公開資料顯示,NB於1906年在美國創立。2006年,上海新百倫公司成立,主要負責在國內銷售New Balance運動鞋系列產品,很快便佔領了很大的跑鞋市場份額。在此過程中,為了適應中國市場文化,這家美國公司選擇了使用「新百倫」的中文名進行宣傳和營銷,在其宣傳產品的廣告中使用「新百倫New Balance」標識。
據財經網消息,在原告周某倫的眼中,美國新百倫是法律意義上的冒牌貨,理由有如下這幾點:
1.商標註冊時間。1996年,周某倫(原告)的家人首先註冊了「百倫」商標(第865609號「百倫」註冊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於1996年8月21日獲準註冊)。該商標於2004年4月經核准轉讓給周某倫。後來,周又註冊了一系列「聯合商標」,即第4100879號「新百倫」註冊商標也同樣核定使用在第25類商品上,他於2008年1月獲準註冊該商標。同時,周某倫還設立了企業,生產以「百倫」、「新百倫」為商標的男鞋產品,並在大型商場設有銷售專櫃。
▲周某倫在中國商標網上申請的商標
看完上面的內容,小編提醒大家,現在有兩種被大家稱之為新百倫的鞋,一個是美國品牌,一個是國產品牌。
周某倫認為,由於美國新百倫在網店以及專賣店出具的購物小票「感謝您購買新百倫產品」中會讓人混淆「新百倫New Balance」和「新百倫」,抑制了原告建立和拓展「百倫」、「新百倫」商標價值的空間,構成商標侵權。
2.「New Balance」的翻譯應是「新平衡」而非「新百倫」。美國新百倫以前叫「紐巴倫」,即便按照中文翻譯,「New Balance」也應當是「新平衡」,而非「新百倫」,其關聯公司New Balance Athletic Shoe,Inc,也稱為「新平衡運動鞋公司」。
小編留意到,在此次廣東高院判決前,廣州中院已對雙方的商標案進行過判決,當時的判決結果是:美國新百倫立即停止將「新百倫」用於標識及宣傳其商品的行為;賠償原告人民幣9800萬元;在「新百倫(中國)官方網站」首頁及其在「天貓商城」開設的「New Balance旗艦店」、「New Balance童鞋旗艦店」的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等。
不過從廣東高院最新的判決結果來看,賠償金額由9800萬元降至500萬元,法院給出的理由是:美國新百倫公司的經營獲利,並非全部來源於侵害周樂倫「百倫」、「新百倫」的商標。
不管怎麼說,中國新百倫贏了。這意味著,新百倫不再是所謂總統都在穿的慢跑鞋了。也意味著當你再見到新百倫的時候,不要再「嘲笑」它是NB的山寨品牌了,它是被依法保護的國貨品牌!
你覺得哪個「新百倫」更好看?
不管是你中國新百倫的粉絲,還是美國新百倫的擁躉,小編需要告訴你,文章開始那兩隻鞋的答案:上面是中國新百倫,下面是美國新百倫的產品(即NB)。
那如何區分中國新百倫和NB呢?注意這幾張細節圖就可以了:
左視圖:
右視圖:
其他視角:
有些洋品牌很苦惱
拋開新百倫的這場風雨,前陣子曝出iPhone6抄襲的消息讓不少「果粉」心碎不已。
6月16日,根據北京知識產權局裁定,蘋果iPhone 6與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害深圳佰利公司的專利權,並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100C與iPhone 6對比圖
和蘋果產品「槓上」得還有唯冠。二者「糾纏」不清的是iPad的商標權。就是小編在文章開頭提到的中級版本:
事情的經過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圖片來自新浪科技
此外還有眾所周知的「飛人喬丹」也曾在中國因商標案連吃敗仗。對手就是喬丹體育。
▲左:飛人喬丹;右:喬丹體育
2002年中國南方一家體育用品商更名喬丹體育,隨後的2002年4月16日,喬丹體育在中國註冊了「喬丹」「QIAODAN」文字商標以及對應圖形商標,同時,麥可·喬丹的兩個兒子的名字「傑弗裡喬丹」「馬庫斯喬丹」也被這家企業先下手為強,給註冊了。
2012年,對此非常不滿的飛人麥可·喬丹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註冊商標。然而從始至終結果都是認為麥可·喬丹要求撤銷喬丹體育爭議商標的上訴理由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並且,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布,該判決為最終判決。
在這期間,喬丹體育曾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反訴喬丹,索賠800萬美元。其援引《民法通則》稱,對姓名權的保護適用於中國境域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但Michael Jordan作為美國公民,不符合上述條件,因此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所以,小編最開始出的三道題,你都做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