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警官,謝謝您!我是小寨鎮盤腳營村下大土組的村民黃某某,你今天幫我調解的工資,剛才對方已經給我送到家中了!經過此事我也得到了教訓,以後務工一定要有書面的字據,維護好自己的權益」。2021年1月4日晚上8時許,息烽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鄭忠義完成了一天的走訪,在從小寨鎮大寨村返回縣城的路上,接到黃某某的電話。
連日來,息烽縣人民法院組織全院幹警進村入戶開展大走訪,調查了解基層村居的社會治安狀況,收集群眾對政法機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引導群眾依法履行義務、維護權益,幫助群眾解決矛盾和難題。
在小寨鎮盤腳村下大土組,村民黃某某向鄭忠義反映自己幹了活工資沒有足額支付。通過了解,兩年多前下大土組修建組裡的廣場時,負責工程的同村包工頭李某找黃某某幫忙驗收材料貨物,口頭答應開工資給她,但沒有約定具體開多少錢一個月,她一共幹了4個月,李某隻給了她1000元,黃某某覺得雖然沒有約定具體工資每月多少錢,但只給了她1000元確實太少了,工程結束後黃某某多次找李某討要未果,雙方產生了一些矛盾。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鄭忠義立即通過電話與包工頭李某進行了聯繫,據李某說,下大土廣場工程是村裡面的公益工程,自己沒有在這個工程裡賺錢,認為黃某某隻是代他驗收一下材料,同時作為該組村民也有義務提供一定的勞動,給了1000元也差不多了,自己不欠黃某某工資。得知具體情況後,鄭忠義通過免提電話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告知工頭李某,雖然是公益事宜,但勞動了也要有一定的薪酬,希望雙方本著化解糾紛和諧相處的出發點協商解決此事。
經過調解,工頭李某願意再支付1000元給黃某某作為幫忙驗收材料的薪酬,黃某某也表示同意,該糾紛得以化解。
來源 平安貴陽
編輯 鄔建玲
校檢 唐燕
編審 李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