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降社保費率是什麼意思
4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019年5月1日起,確實是要降低這個社保繳費比例,但是他所說的這個降低社保繳費比例,主要是降低企業單位的社保繳費比例,由之前的20%降低到16%。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方案》直接降低社保費率的措施主要有兩項:一是降低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從2019年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
二是現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4月30日,即失業保險繼續實施1%的總費率,工傷保險的費率是各地可繼續根據基金累計結餘的情況確定降低的幅度。
《方案》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省,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方案》提出,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一定範圍內自願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逐步統一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單位及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等政策,2020年底前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要提高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2019年提高至3.5%,進一步均衡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
《方案》強調,要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企業職工各險種繳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徵收體制繼續徵收,穩定繳費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妥善處理好企業歷史欠費問題,在徵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
降社保費率對個人有什麼好處
國務院剛剛推出7項減稅措施,助力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今日,給企業發的大禮包又來了: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企業發展活力,根據有關規定,人社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期限再延續一年。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研究確定。
適當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一直都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自2015年以來近三年的時間,人社部先後降低或者階段性降低了社會保險費率4次,總體的社保費率從41%降到的37.25%,總體的幅度接近10%,已累計減少降低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
對於工薪族來說,更關心的是,降低企業成本是否會影響人工的待遇水平?人社部副部長遊鈞給出了明確表態:「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我們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不會影響到養老保險金待遇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