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於撤銷部分承諾制延續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的公告》(2020年第131號)稱,產品名為「寶芙煥白柔滑潔容霜」(批准文號:國妝特字G20151784)等15個特殊用途化妝品,存在不符合產品安全性相關規定要求等違法違規情形,現依法予以撤銷批准文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相關產品不得繼續生產或進口銷售,企業涉嫌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小編仔細閱讀《附件:撤銷行政許可批件產品信息表》,發現這15個被禁產禁銷特殊用途化妝品涉及美白霜、洗髮水、防曬、染髮膏等多個品類。
其中,祛斑產品2個,持證企業為寶健(中國)有限公司,撤銷批件的產品名稱為「寶芙煥白柔滑潔容霜」(國妝特字G20151784),撤銷批件的原因是「配方中的「羥苯丙酯」使用量超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限值要求。」;持證企業為上海邁熙科技有限公司,撤銷批件的產品名稱為「蘭魅爾粉嫩霜」(國妝特進字J20151879),撤銷批件的原因是「配方第20號原料(防腐劑)的使用超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的限制要求。」
育發類產品(防脫)1個,持證企業為北京銀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撤銷批件的產品名稱為「發現心生防脫洗髮水」(國妝特字G20151927),撤銷批件的原因是「配方中防腐劑「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的使用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的限制條件。」
防曬類產品7個,分別為揭陽市雅波精細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的「依斯莉防曬乳SPF28」(國妝特字G20151686)含「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使用部位超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限用部位、「馥妃防曬乳SPF30」(國妝特字G20151685)配方中含有「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產品使用方法是塗於面部、頸部、手臂等暴露於陽光下需要防護的身體任何部位,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廣州櫻奈兒化妝品有限公司的櫻奈兒防曬霜SPF30 PA++(國妝特字G20151818),配方中含有「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產品使用方法是塗抹於曝曬日光部位之肌膚,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北京銀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凡茜防曬液 SPF30 PA++(國妝特字G20152160)和凡茜防曬霜 SPF30 PA+++(國妝特字G20152159),含「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產品使用方法塗於可能暴露在陽光下的皮膚上,超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相關限制要求;肇慶苗和堂醫藥有限公司的苗和堂多重美白防曬霜(國妝特字G20160474),許可批件中的備註「1、本產品SPF30,PA++」,企業未按要求正確標註SPF、PA;持證企業為北京高麗露香化妝品有限公司,撤銷批件的產品名稱為「露香亮膚修色粉餅」(國妝特進字J20110536),撤銷批件的原因是「本品為防曬類產品,進口許可批件中的備註「2、本產品SPF17 」,企業延續承諾資料中,產品中文標籤未按要求正確標註SPF。」
染髮類產品5個,持證企業為新疆金海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絲雅丹染髮霜自然黑色(國妝特字G20110746)、絲雅丹染髮霜慄棕色(國妝特字G20110748)、絲雅丹染髮霜紫紅色(國妝特字G20110749)、絲雅丹焗油染髮膏慄棕色(302)(國妝特字G20110751)和絲雅丹焗油染髮膏自然黑色(301)(國妝特字G20110753),提供的檢測報告染髮劑含量與申報配方含量不符。
15個特證被撤銷的依據主要是2019年第45號公告附件1 化妝品行政許可延續工作要求中三(二)【2.「產品配方不符合現行標準規範規定的」。】和【5.「提交虛假資料或虛假承諾的其他情形」】。
針對這一現象,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會長陳少軍指出:「之所以出現上述情況,主要原因是化妝品是快消品,配方調整較快,有些企業在拿到新的批件前擅自變更了配方。此外,也不乏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更改配方後仍然使用原標籤的現象。」
7個防曬產品被禁產禁售
通過數據對比不難發現,15個被禁產禁售的產品中,防曬產品最多,有7個(含進口品)。其中依斯莉、馥妃、櫻奈兒、凡茜等品牌上榜。出現最多的問題是配方中含有「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產品使用方法是塗抹於曝曬日光部位之肌膚,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看到這個消息,不禁讓人產生擔憂。眾所周知,近幾年,由於國民收入提高、戶外及旅遊活動增加、護膚意識增強等原因,人們逐漸認識到過度暴露於陽光對皮膚健康和衰老的影響,人們對防曬用品的需求開始增加。
據智研諮詢發布的《2019-2025年中國化妝品市場運行態勢及戰略諮詢研究報告》中了解,在全球消費升級的背景下,防曬正成為化妝品市場增長最快的品類之一,而且未來三年將繼續保持這一勢頭。未來全球防曬化妝品市場將以年均5.6%的速度增長,預計2020年全球市場規模將擴大到115.7億美元,而中國市場規模將達到14.1億美元,佔全球市場12.2%的份額。
伴隨著防曬化妝品市場需求的不斷增大,市面上開始出現一些功能不一的防曬用品,許多化妝品品牌也開始把目光放在防曬化妝品市場上。面對市場上數以千計的防曬產品,人們在考慮防曬效果的同時,越來越關心防曬化妝品的安全性。
所以,當國家藥監局的公告一出,人們把目光都聚集在了這幾個防曬化妝品所屬公司,希望相關品牌方可以儘快對市場上不合格產品進行召回並及時處理。
然而小編通過搜索發現,被涉及的7款防曬產品大部分已從各大電商平臺下架,但仍有部分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比如櫻奈兒防曬霜SPF30PA++。該產品在拼多多平臺上至少還有三家店鋪在銷售,而且其中一家店的客服告訴小編,因為大家平時用乳霜,該款產品雖然防腐劑加多了,但並不直接接觸皮膚,對皮膚沒什麼影響,如果需要還有庫存,但是購買後不退貨。
小編對此感到好奇,難道國家藥監局的文件可以任由商家自我解釋嗎?
在日化財經資深評論員清揚君看來,商家之所以還在銷售被禁銷產品,主要是電商平臺監管有漏洞,監管部門和電商平臺以及日化行業沒有形成統一有效的監管體系。在國家藥監局發文後,並未錄入電商平臺的自檢系統,如果社會影響不大,商家下架產品主要靠自覺。部分商家會為了利潤抱著僥倖心理繼續銷售,而不是主動聯繫消費者進行產品召回和賠償。
如今,化妝品作為日用必需品之一,已經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之中。面對市場上眾多的化妝品,消費者如何購買到安全、滿意的化妝品成了一大難事。真希望其他生產企業能夠引以為戒,時刻警醒自己,從消費者角度出發,生產出符合相關產品技術要求的產品,少給政府添堵,少給自己增加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