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報訊 「出羅雲熙蕭山機場照,500元,要的私戳。」在一個幾百人的代拍群裡,這樣的吆喝每天此起彼伏。代拍的字面意思即代替拍照。粉絲總想看到明星,但又去不了現場,於是代拍們常常在明星出入的地方如機場、商場、片場等活動現場進行拍攝,再把照片販賣到粉絲、營銷號手上。而經過這幾年的發展,代拍早已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在代拍者遊走在灰色地帶、明星選擇息事寧人、粉絲需求越來越大的現狀下,如何在三者之間架起相安無事的代拍產業鏈,只能看粉絲與代拍方是否尊重行業潛規則了。
倪妮在機場被代拍撞倒事件發生後,著名影星章子怡第一時間發聲:「何時出現的新興產業?難道就沒有人能管他們嗎?這樣下去早晚要出事的!」
代拍的門檻非常低
去抖音、閒魚這些網絡平臺上查詢,馬上可以檢索到代拍的業務。
這些代拍往往在個人簡介上就註明自己駐紮在機場、橫店等地方,並會在主頁面發布一些代拍視頻和圖片,以吸引顧客。
小A曾經營過幾次明星粉絲站,與代拍多有接觸。據她介紹,代拍的門檻非常低,只要認識黃牛,買到明星的行程信息或活動名額就能拍。她給記者解釋了一下最簡單的代拍流程:「就是追明星的活動行程,一般代拍會有自己的圈子,在黃牛那裡買到明星的行程信息後,就會蹲在機場或者直接買票刷關,但代拍一般不會跟飛。」
通常一個流量明星從上海起飛,北京落地,進出安檢、登機口,幾乎每一處都有代拍的鏡頭。「飛到北京落地,就會有北京的人拍。因為機票比較貴,刷關的話退票一兩百塊就能解決了。再然後就是發信息到代拍群裡,看人願不願買。」
比起本就在追星的代拍,小A對那些天天駐紮在機場,拿著一隻手機逮明星的代拍更加不屑。「追星起家的代拍,因為粉圈的要求和監督,會對自己有一定的要求。誰也不想有事被曝光,不然就別想在圈子裡混了。」但小A也承認,總有一些粉絲管不住自己的手腳,「這是無解的。」因為無論代拍賣貨的渠道是什麼,它會出現都是因為粉絲的窺私慾。
背後是高額的回報率
代拍的照片價格與藝人本身的熱度直接掛鈎。「當紅小生的活動現場圖,10T可以賣到3000元左右。之前有家站子買斷的一套圖,一口價兩萬,因為這個明星就是最當紅的,從可見的回報率來看,並不算貴。」
小A偶爾和姐妹八卦,幫一些粉絲站算盈利。以粉絲站出明星的圖集為例,其成本價最多只有定價一半,「之前有個粉絲站賣出了至少六萬冊圖集,定價一百元一本,可淨賺三百萬。買圖的錢和這相比,根本不算什麼。」而粉絲站賣圖集得到的盈利收入,就又可以作為下一次收割粉絲韭菜的「啟動資金」。
這個看似神秘的圈子,規模並沒有人們想像得那麼大,一個五百人的代拍群,至少一半都是「熟人」。「代拍來來回回就這些人,很少有人是拿代拍當自己的職業,大多還是為了追星,也有自己的工作,不想出什麼風頭暴露自己。」小A說。
灰色地帶容易越界
代拍,這個因為粉絲經濟興起而催生出來的行業,這兩年來時時在輿論場裡出現。「女星倪妮在機場被代拍撞倒」「李現呼籲抵制代拍」「胡歌怒斥代拍」……而代拍鏡頭裡的明星,也早已對其煩不勝煩。
那麼代拍是否構成違法?查詢現行的《民法通則》,第一百條寫著: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浙江秉格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俞澤遠表示,「首先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代拍者在公眾場所露面拍照,無須經過本人同意。照片也可以進行公開傳播,但藝人仍然享有未經本人同意下,自己的肖像不被『以營利為目的』商業化使用的權利。代拍者若將明星肖像進行未經許可的商業化使用,必然構成侵權。其次,明星同樣享有隱私權,過度刺探乃至暴露明星的隱私也會構成侵權。」而如果代拍行為過激,擾亂了公共秩序,這也面臨著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處罰的風險。
當記者問到關於粉絲售賣明星照片圖集的問題,俞律師表示:「代拍者若將拍得的照片自行印刷成冊售賣,這也屬於非法出版物,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非法出版罪。」
如此來看,粉圈常見的未經明星本人授權、私自販賣圖冊的行為,乃至代拍售賣藝人照片等行為極易越界,進而陷入侵權的法律風險。雖然大多數明星因為這類事涉及自身粉圈,選擇不追究責任,但這並不代表這些行為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