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及採購文件編號:
1.項目名稱: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食堂運營餐飲年度服務採購項目;
2.項目編號:NTHH2020115(YQ13)。
二、單一來源採購公示媒體及日期:
1.公告媒體: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欄、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網http://ntcc.jsjc.gov.cn/通知公告欄;
2.公告日期:2020年12月4日。
三、定標信息:
1.定標日期:2020年12月23日;
2.定標地點:南通市工農路123號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8樓西會議室。
四、參與項目的供應商:
1.採購人推薦供應商:港閘區好香蛙家常菜館、南通時尚滋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崇川區翡翠江南餐廳、南通市崇川區星海天大酒店、南通市源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崇川區龍庭小園休閒餐廳。
2.被邀請供應商:南通時尚滋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區星海天大酒店、南通市源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五、成交信息:
1.供應商名稱:南通市崇川區星海天大酒店;
2.供應商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工農路40號;
3.成交金額:年度服務費人民幣74.4萬元。
六、主要標的信息:
1.名稱: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食堂運營餐飲年度服務。
2.服務範圍:
(1)主要負責採購人職工食堂餐飲服務外包,窗口供應、接待服務和食堂內的所有保潔服務。
(2)工作日早、午餐預計200人,加班及接待用餐,以採購人隨時通知為準。
3.服務要求:
(1)採購人提供所有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材料及各種耗材。
(2)服務供應商派遣人員負責相應工作人員的早、午工作餐和晚加班及部分臨時工作性接待用餐的各項服務,即各用餐時間段的主、副食的烹飪、製作、供應服務。
(3)與餐廳、接待有關的應急服務等。
(4)採購人職工食堂內公共區域衛生保潔服務等完整的管理服務。
4.服務時間:
(1)本次採購項目的服務期為:叄年(即36個月);
(2)項目服務合同內的服務期以雙方合同籤訂生效之日後,採購人通知進場起計;具體進駐時間以採購人書面通知為準,預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關於服務期延續的說明:滿足採購單位的年度考核,在服務質量與價格不變的情形下,採購人可以續籤本項目的服務合同,但至多續籤2年。
5.服務標準:
按照招標文件第三章項目需求內載明的餐飲服務要求、食堂日常服務要求、食材管理要求和綜合要求的標準執行。
七、評審專家(單一來源採購人員)名單:何榮良、鄒娟、馬國良。
八、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承擔,收取標準以最終中標價為基數,按費率10.5‰計算一次性計收。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十、其他補充事宜:無。
十一、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繫。
1.採購人
單位: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路123號;
聯繫人:馬國良;
電話:0513-83560568。
2.採購代理機構
單位:南通輝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光明南路2號江城大廈3幢3層;
聯繫人:戴健秋;
聯繫電話: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二、附件
1.邀請招標文件。
特此公告!
採購代理機構:南通輝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邀請招標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