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一次肇事事故,至今仍未立,受害人全家奔走多年一直沒有結果。當地檢察機關回復稱:偵察機關應當在重新鑑定後,根據事實證據,依法重新作出是否立案偵查的決定。
據受害人陳述,三年前(2017年)的9月7日晚上9點50分左右,居住在河北定州市的陳建軍接完放學的小兒子後,從市中醫院駛出,沿中山東路至西向東直行行駛回家。此時,一輛白色雪佛蘭轎車超車後,惡意向右側別車兩次,將受害者陳建軍的黃色麵包車擠到了最右側車道,雙方在中山東路與107國道交匯路口停車。
監控截圖
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為何如此威脅?
據陳建軍描述,當時是紅燈,他的黃色麵包車停在最右側車道的第一個車位,白色雪佛蘭轎車停在第二車道的第二個車位。一開始對方開始言語辱罵,三人下車(車上一人),並從白色轎車的後備箱拿出類似魚叉的兇器對車內的小兒子比劃,還有人拿著類似砍刀一樣的斧頭,言語衝突中對方有「前面沒監控、弄死、撞死」等字眼。
想到車上有殘疾的兒子,而且離家也不遠了(衝突的地點距離老陳家3公裡左右),老陳害怕之下拿起槍式防風打火機想把對方嚇走,當他下車走到白色車駕駛位左前方時,對方直接開車向左前方撞人,並撞飛隔離桶。
2次撞人,8根肋骨斷裂,翻車後逃逸背後是否有隱情?
老陳躲開第一次撞擊後便向自己車裡跑,在麵包車附近的時候對方調頭以Z字型路線進行二次故意撞人,這一次老陳在對方轎車和麵包車的中間被撞,白車撞人之後就開車向東逃逸。老陳忍著劇痛上車追車,追趕中不停變光示意對方減速停車,在超車過程中對方再次故意別車,造成與其車尾左下角碰撞,我方麵包車失控撞到綠化帶樹上向右側翻,白色轎車失控撞到路旁工地圍牆。當老陳和兒子掙扎著從車裡爬出的時候,對方四人早已逃之夭夭。
此時,老陳趕緊撥打120急救,妻子事後報警。後經傷情鑑定老陳為輕傷一級,八根肋骨斷裂,半月板受損,肺部重度挫傷,腳趾被壓傷;同車小陳輕微傷。
遲遲不予受理,3年仍未立案
定州市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
據當事人反映,當時的出警警官為定州市北城區派出所副所長郭軍紅、劉正,案件初期不予立案藉口是不能判定是交警隊管還是派出所管。交警隊事故科根據監控錄像已判定白車一系列動作屬於故意,出具了不予受理證明。
複議仍不受理決議書
2018年定州市檢察院告知老陳:偵察機關應當在重新鑑定後,根據事實、證據,依法重新作出是否立案偵查的決定。在本案現有證據基礎上,進一步深入調查涉案當事人是否涉嫌其他犯罪,如:危險駕駛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有犯罪,依法處理。但從2017年9月7日至今3年了,定州市公安機關仍沒有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