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即將廢止,民法典:離婚「新規」,2021年1月1日實施

2020-12-22 瀟湘晨報

2020年5月28日我國《民法典》審議通過並明確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1980年頒布於200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離婚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相對而言離婚將更難!關於共同財產處理、債務處理、撫養權等均有新變化。新法將更偏重於維繫婚姻關係的穩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等。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於離婚的新規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改變:

一、協議離婚增設30天離婚冷靜期

現行《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等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可以當場辦理離婚手續。這裡的條件指夫妻雙方能夠當場提供以下材料:離婚協議、雙方照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2021年開始,增加了30天離婚冷靜期,即: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該條規定,增設了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是必須經過的冷靜期;第二個三十日是冷靜期屆滿後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申領離婚證的期限。

根據該規定,一方要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可以是在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主動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撤回,也可以在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滿六十日期間不向婚姻登記申請發離婚證的方式撤回。這就意味著如果要協議離婚成功,雙方必須兩次親自前往,協議離婚的不確定性大大增加。

不僅影響婚姻關係的解除,也大大增加了離婚協議中關於共同財產分割的不確定性。所以,建議打算離婚的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事宜達成書面約定。

二、強化分居對婚姻關係的影響,增加「訴訟離婚被駁回後分居滿一年」作為法定離婚條件

現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主要有五項: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在前述五項離婚法定條件的基礎上,增加了一項離婚法定條件:「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此項規定只有在判決不準離婚之日起1年後,且能證明已經分居,才可能判決離婚。

三、《離婚協議》應寫清楚「夫妻債務如何處理」事項

現行《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發放離婚證。

但是《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增加規定「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明確規定:夫妻雙方除了對子女撫養、財產協商一致外,還必須對「債務處理」協商一致。

四、揮霍共同財產成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定事由

在現行《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基礎上增加了「揮霍」,將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新增為成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事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就意味著《民法典》施行後,如果夫妻一方有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用於超出夫妻正常生活水平的消費行為的,一旦被認定為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將承擔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後果。

五、關於撫養權,由女方撫養孩子破除了哺乳期內的限制,直接規定為二周歲

現行《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雖然司法實踐中也將兩周歲作為一個標準,但是僅是參考意見,並無明確法律規定。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從上述變更內容可以看出,離婚後,只要不滿二周歲的孩子一般將均由母親直接撫養,除非女方主動放棄,否則男方爭取撫養權的難度大幅度增加。

同時,民法典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進行了擴大,將勞務報酬所得、投資收益列入共同財產,也擴大了個人財產的範圍,將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作為個人財產。

來源:百度百科

編輯:yangzihao

82

【來源:百度百科】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2021年《婚姻法》即將廢止!離婚又有哪些新規出臺?
    隨著時間的推移2021年馬上就要開始了,進入到2021年之後對於咱們農民來講有一件大事需要大家清楚!按照相關要求,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將正式頒布實施!隨著《民法典》頒布實施之後,一直沿用至今的《婚姻法》也將迎來廢止!最新頒布的《民法典》在原有的《婚姻法》基礎上出臺了一系列新規要求!對於咱們農村未婚青年來講,最新頒布的《民法典》釋放了一系列重大利好!
  • 夫妻離婚有「新規」!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2020年5月28日我國《民法典》問世,對原來《婚姻法》中的「離婚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總體而言,離婚更難了!法律將防止輕率離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原則貫徹到底。距離2021年1月1日,現行《婚姻法》將正式廢除,《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時間已經不足半年。
  • 夫妻離婚有「新規」!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2020年5月28日我國《民法典》問世,對原來《婚姻法》中的「離婚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總體而言,離婚更難了!法律將防止輕率離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原則貫徹到底。
  • 明年婚姻法將有新變化!辦理離婚,即將出臺新規!
    現在時間已經來到12月中旬,馬上2020年就要過去了!隨著2021年的到來,萬眾矚目的《民法典》也將正式頒布實施!隨著《民法典》的正式頒布,原有的婚姻法也將隨之廢止!從2021年1月1日起,原有《婚姻法》廢止!《民法典》針對離婚方面做出重要規定!有5個重要規定,需要大家清楚!尤其是對於農村光棍來講,大家一定多多了解!具體情況咱們一起說一說!
  • 《民法典》關於婚姻法的八個新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將正式實施,《婚姻法》等9部現行法律將同時廢止,一法出九法廢,那麼《民法典》對現行對舊《婚姻法》有哪些修改和完善呢?今天一起來盤點一下:本次《民法典》既有全新的規定如離婚冷靜期,也有對現有對舊的司法解釋規定的確認,也有對舊《婚姻法》對完善如離婚財產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本次《民法典》修改更加注重於維護家庭和諧與穩定,儘管有些規定比如離婚冷靜期目前來看存在較大爭議,但總體來看,《民法典》婚姻編的規定相對更加完善和進步。
  • 職場女性朋友必讀:新《婚姻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希望大家都能夠實現家庭與事業的雙豐收,好好學習《婚姻法》,擁有一個好的家庭,讓好家庭和好事業相輔相成。學習婚姻家庭法,對於培養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和法律意識,運用婚姻家庭法律知識解決婚姻家庭領域的法律問題、維護在婚姻家庭領域中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文明進步,均具有重要的意義。職場女性朋友必讀:新《婚姻法》,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
  • 《婚姻法》最近四大改革,離婚期大修改!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2021年1月1日現行《婚姻法》將正式廢除,《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距離生效不足一個月的時間了。    改革1,《婚姻法》第二條中規定實行計劃生育,新的《民法典.婚姻篇》取消了計劃生育。  為什麼改革呢?大家都知道以前《婚姻法》制定的時候人口眾多,於是為了防止家家戶戶生育過多孩子,控制人口,因此規定了實現計劃生育。現在國情變了,國家開始鼓勵多生,但是依然出生率低?為什麼出生率低?各位網友可以在評論下方留言討論。
  • 2021年新婚姻法正式實施,農村「光棍」的好日子到了
    2021年新婚姻法正式實施,農村「光棍」的好日子到了不知大家有沒有發現,現在在農村,單身男青年特別多,以前25歲左右不結婚,都會被鄰居笑話,現在30多歲不結婚,也是大有人在。產生這一想像的原因,除了農村女孩全部進城,還有就是現在結婚,不僅要房子要車,而且還要天價彩禮。
  • 2021年1月份不發放新申請離婚證書 離婚辦理將有三十日「離婚冷靜...
    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柯愷筠 見習記者 蒙靖)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將正式施行,
  • 2021年1月1日,婚姻登記重大調整——「離婚冷靜期」來了,你怎麼看?
    全媒體記者彭緒豔 實習生劉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離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靜期」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為什麼設「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適用於哪種離婚方式?離婚自由是否受到影響?針對幾個熱點話題,記者採訪了我州民政部門和法律界專業人士。
  • 《民法典》重大新規視頻解讀系列之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作者:安翔律師《民法典》中有一個重大新規,是什麼呢?就是在離婚財產分割過程中,要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的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它規定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條中。「無過錯方」幾個字就是《民法典》中的一個重大新規,僅僅幾個字卻非常重要。大家都關注「離婚冷靜期」,而實際上這一條比「離婚冷靜期」對大家未來的影響可能要重大得多。曾經有朋友來跟我聊天,因為什麼事兒呢?他說,某某明星跟他的助理搞了一些不正當的關係,是不是另外一方就有權要求他淨身出戶呢?
  • 《民法典》正式實施,婚姻家庭法律十大變化!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婚姻家庭法將有如下十大變化,大家不可不知:一、夫妻共同債務規定傾向於保護債權人,更未規定「共債共籤」原則。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我國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2021年起,婚姻法新規「出臺」,這4類財產,離婚後不可分割
    距離2021年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這也就意味著再過不久《民法典》就要正式實施。《民法典》相當於處理民事法律關係的一本百科全書,新的婚姻法也包含在《民法典》的內容中,也就是說明年起,新婚姻法就會隨著《民法典》的實施而出臺。新婚姻法出臺之後,相信大家十分關心新婚姻法相比於舊版婚姻法到底有哪些改動?
  • 房產繼承有「新規」!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21年1月1日起,現行《繼承法》將被廢除,關於繼承的事項將會由新實施的《民法典》來規範。其中,為滿足人民群眾處理遺產的現實需要,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規定也有了重大修改。 總的來看,更加有利於保障被繼承人的財富傳承,同時也兼顧了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 2021新婚姻法:不準離婚後仍分居,1年後再訴會判離
    新婚姻法:不準離婚後仍分居,一年後再訴會判離 雖然在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有規定「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但這並不是「應當」判決離婚的要件。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88處重要變化
    (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 《民法典》走進你我他的生活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規定:找小三會淨身出戶。婚姻期間,丈夫背著妻子在外面找小三,並給小三轉帳、買車、買房。侵害了妻子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妻子可通過兩種方式維權: 1、起訴小三,認定贈與行為無效,要求小三退還財產。
  •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實施後,離婚有新規定!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實施後,離婚有新規定!新規是否會造成離婚不便?是否會提供想離婚一方解決途徑?離婚過程中,我們到底應該「冷靜」些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婚姻家庭篇,是我們比較關心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改動之處:First規定了離婚冷靜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民法典離婚「冷靜期」能否降低離婚率?
    再過幾天就是2021年1月1日了,民法典將實施,想離婚的夫妻必須先經過30天「冷靜期」才能離婚。對此,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見,引起爭議。過去幾十年裡,我國的離婚率不斷上升,雖有政策鼓勵生育,但出生率卻持續下降。
  • 民政部:2021年婚姻登記新規出臺,1月1日正式施行
    民政部:2021年婚姻登記新規出臺,1月1日正式施行 2020-12-04 11: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