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看完電影的我腦子是這樣的,爆炸!
諾蘭導演的作品,確實燒腦。(沒看懂也沒啥羞恥的~)
畢竟,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看不懂。
演員秦昊看完《信條》沒看懂,都一度懷疑自己智商有問題。
底下網友回覆:你要相信,你不是一個人。
看到這條「看不懂」的留言有一千多條點讚,我就放心了。
雖然電影沒看懂,但是男二號羅伯特·帕丁森的顏值大家還是妥妥的get到了。
雖說是男二,但是他和男主走在一起,分分鐘秒殺。
打開車門,走出來,自帶犀利眼神,就連抬頭紋都性感了。
孤軍深入、持槍摸進敵人內部
再來一張正面照,太可了。
尤其是最後兩人分別時候的場景,他說:在你的未來我的過去,多年以前的我和多年以後的你。
聽懂是不可能的,但卻有種莫名感動,有點諾蘭版《想見你》內味兒。
他的帥,可硬漢、可邪魅、可沙雕。
不笑的時候,霸總上身;
一笑起來真的太帥了。
1
多面人生
帕丁森身上的「高冷」氣質,大概也和他幼年的經歷和家庭環境有關。
帕丁森的父親從事進口美國中古車生意,帕丁森從小起就在私立男校塔爾豪斯讀書。
學費一年將近一萬四千英鎊,家庭條件相當優越。
帕丁森三歲開始學鋼琴,五歲開始學習古典吉他,出道前曾在家鄉組過樂團,並在餐廳與俱樂部等地有過演出。
後來,因為母親在模特經紀公司工作的關係,帕丁森在十來歲時開始做模特。
日常畫風是這樣。(辣眼預警~)
那時候,流行中性風,他長得像女孩,又高,所以接了不少活。
後來越長越像男的,就失業了。
模特這條路沒有走下去也沒所謂,15歲的他抱著能認識漂亮女孩的小心思,在當地一家小型劇場後臺做兼職。
結果,陰差陽錯的試鏡成功,參演了《尼伯龍根的指環(Ring of the Nibelungs)》,還拿到了第一筆可觀報酬。
他的父親曾經告訴他如果想繼續做演員的話,就要自己掙錢付表演學費。
於是,19歲的他在朋友介紹下參演了《哈利·波特》中悲情優等生塞德裡克。
他一出場就成了很多人心中的初戀。
當時導演被他「典型的輪廓、鮮明的英國學生」的外貌驚到,盛讚他滿足了「人們對於霍格沃茨赫奇帕奇學院的學生」的一切想像。
優雅,貴氣,聰明。
因為長得好看,很多雜誌把他譽為裘德·洛Jude Law的接班人。
(左:羅伯特·帕丁森 右:裘德·洛)
但是,天性愛折騰的帕丁森,並沒有止步當演員。
2009年,髮型了一張專輯《How to be》,那時候的照片真的太嫩了。
(江湖人稱「嫩牛五方」臉)
當然,音樂這條路也沒有濺起水花,這時候的帕丁森被邀請去《暮光之城》劇組試鏡。
從模特、到歌手、再到演員,帕丁森和很多年輕人一樣,一直嘗試自己喜歡的事情,不斷探索能力邊界。
多面的人生,讓他後來的角色更加豐富。
2
一炮走紅
很多人對帕丁森有印象,其實就是從12年前他演《暮光之城》的時候。
那時候,他是皮膚素白、面容冷峻的吸血鬼王子愛德華。
曾因此被《名利場》雜誌評為「全球最帥」的男人,進而攀上了流量的高峰。
就憑這張冷冰冰臉,一出場就能吸引無數尖叫。
他的皮膚能像大理石一樣,在陽光下閃耀著光芒;
速度奇快,跨越原始森林如履平地;
不用睡覺、吃飯、只吃素(獵食動物血液)
雖然現在回頭去看,劇情有點狗血,但是在當時的帕丁森可是當紅偶像,用現在的標準來看也是頂流擔當。
所到之處,鮮花掌聲、粉絲尖叫。
他本人也通過這部電影他拿下了不少時尚資源,成為紅毯上的常客。
但是,與頂流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帕丁森在電影裡展現出的「平淡」演技。
放眼望去,他在片中呈現出的表演,全都是這樣的——
用目光鎖定女主,面癱×1;
好不容易跟女生搭話,內心竊喜,面癱×2;
和女主跳第一支舞的時候,激動之情難掩,面癱×3;
儘管帕丁森憑藉「暮光男」成為了新一代的流行偶像。
但對於這個角色,他其實卻並不滿意。
他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
「如果你在現實中遇到這樣的人(愛德華),你懂的,可能就是那種巨斧殺人狂的類型。」
與其說他不滿意作品和人物角色,倒不如說他不滿足於自己當時平平無奇的演技。
畢竟那時候,好萊塢對於《暮光之城》的評價也不高。
甚至金酸梅獎(專門頒給那些差評作品的獎項)曾一度瞄準狙擊《暮光之城》系列,連續獲得提名。
更要命的是,主流電影圈對於羅伯特本人的看法也大多停留在:
一個長得好看的偶像而已。
但這不是他想要的。
為了成為真正的好演員,在隨後的很長時間裡,他消失了。
3
演員的誕生
他有意識地避開了一些流量作品,嘗試更多種類型的電影。
所以他選擇把自己放在電影邊緣的位置上,去感受成為一個演員的熱情。
2010年,帕丁森拍了影片《記住我》,沒有了吸血鬼王子的帥氣,他成了一個不剃鬍子不理頭髮的喪氣青年。
電影《記住我》
2011年《大象的眼淚》,他在裡面的表現,被觀眾吐槽為男小三成功上位的故事。
電影《大象的眼淚》
隨著經驗累積,帕丁森2014年出演的《星途》(Maps to the Stars)獲得了第67屆金棕櫚的提名,帕丁森也首次隨劇組參加坎城電影節。
用帕丁森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我很小的時候就比較喜歡看入圍坎城影展的電影,所以這也決定了我選擇角色和電影的口味。」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我就喜歡有腔調的文藝電影和角色,其他類型電影我不care。
為了這,帕丁森在放棄自我形象的路上越走越遠。
2014年《沙海漂流人》,帕丁森飾演一個弱智形象,鬍子拉碴,估計親媽都認不出來。
電影《沙海漂流人》
2016年《迷失Z城》,帕丁森飾演一個頹廢的考古學家。
電影《迷失Z城》
18年的《太空生活》,帕丁森終於剪掉了一頭亂糟糟的頭髮,留起了寸頭。
電影《太空生活》
到了19年的驚悚片《燈塔》,帕丁森的造型變得更加蒼老+鬍子拉碴……
這位哥的偶像形象已經完全碎了。
電影《燈塔》
勤勤懇懇這麼多年,帕丁森的演技終於得到了更多關注。
《衛報》給了五星好評:「威廉·達福和羅伯特·帕丁森的表演給人極大的震撼——特別是帕丁森,表演得越來越好了。」
不僅媒體給出高度評價,好萊塢電影也給他亮了綠燈:成功試鏡新一任的《蝙蝠俠》。
帕丁森就是這樣,被一夜捧紅後,主動走下「神壇」,靠著自己的積累沉澱,又一步步登上頂峰。
「最佳男主角」提名被他趁機拿了個遍。
對於帕丁森這樣,曾經站在頂流位置的偶像來說,想要打磨演技並不容易。
吃得了苦、甘願為了角色犧牲自己的形象,其實並不是最難的。
最難的,是他十幾年如一日地拍小眾電影,遠離觀眾和媒體的關注,沉下心去打磨演技。
說好聽點,是堅持夢想、有追求;
說不好聽點,就是一場只能贏不能輸的豪賭。
幸運的是,他賭贏了。
4
性格圈粉
相比較帕丁森的演技,其實他的性格更圈粉,被網友稱:滿嘴跑火車一級達人。
他就是那種一開口就自黑到停不下來的人。
觀眾喜歡他,始於顏值、忠於演技,陷於沙雕性格。
帕丁森一直以為,自己很小的時候,爸媽丟下自己去了國外。
這件事給他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創傷。
結果發現,人家根本沒有去。
上學時候,帕丁森被學校開除。
原因竟然是:偷來小黃書,然後在學校裡賣。
網友們都笑死了,紛紛表示:那就可以理解為什麼他走紅毯時候手裡還拿著小黃書了。
後來在《暮光之城》播出後,被記者問到劇本時候,他說:
這本書根本就不應該出版。
後來又被問到和女主的浪漫愛情時,他說:
一個男的,說我殺了四五十個人,時時刻刻都想殺你。結果女的說:無所謂啊,我愛你。
這對白,我只能說,兩個人腦子都有問題。
官方吐槽,真的是耿直沒sei了。
《暮光之城》之後帕丁森火了,也慢慢有了跟拍的狗仔和私生飯。
在西班牙拍戲的時候,帕丁森被一名女粉絲跟了兩天。
後來,帕丁森也很無聊,就約了粉絲一起吃飯,然後跟她滔滔不絕地抱怨了兩個小時。
忍無可忍的女粉絲丟給他帳單,頭也不回的走了,脫粉了。
估計脫粉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不怎麼講衛生。(他親口承認的)
衣服一周不換,原因是:太喜歡這件衣服;
或者是:工作太忙沒時間給自己買新的。(我信你個鬼~)
而且還不愛洗頭。
這一點倒是能從他永遠一頭亂糟糟的髮型中看得到。
被脫粉之後,帕丁森絲毫沒有改變他的風格,還在「段子手」的路上越走越遠。
為了儘快告訴諾蘭導演他已經看過《信條》作品,他飛速讀完劇本。
就花了10分鐘。
在接到《信條》角色的時候,遇到路邊一個瘋子,神秘兮兮跟他說:洛杉磯下面有隧道,他們在偷小孩,然後拖下去。
而帕丁森絲毫沒覺得對方是瘋子,還跟他說:嘿,哥們,我要演《信條》了。
當然,諾蘭導演的電影也不是誰想拍就能拍的。
他在一段採訪中表示,整整六個月的拍攝裡,自己每天起床都對劇本有新領悟。
到了片場,恩,可能我還是理解錯了。
甚至在拍最後一場戲結束時,還在悄悄問飾演男主的David:
「所以,我最後到底死沒死?」
《信條》之後,帕丁森的《蝙蝠俠》也值得我們期待。
有記者曾問他,如果新《蝙蝠俠》撲街了,他會去演什麼?
他答:「A片吧,藝術一點的那種。」
或許,正是這種「反差萌」的性格,讓大家一邊沉迷於他的顏值和演技,一邊被他的幽默和沙雕逗笑。
而他這樣的性格背後,恰恰藏著娛樂圈裡少有的一份灑脫和真實,這也是粉絲們喜歡他的原因吧。
少年成名,帕丁森花了12年時間,扔掉偶像形象。
留鬍子、蓄頭髮,拍獨立小製作電影。
從偶像,到實力演員,這一路,帕丁森走的非常堅定。
他早已不是當年那個萬千少女的夢中少年,而是一位34歲,熱愛演戲、敢於打破標籤突破自我的演員。
不過,讓人難過的是在《信條》上映的同一天,羅伯特·帕丁森被確診新冠。
為此,他主演的《新蝙蝠俠》不得不宣告停工。
希望每一個喜歡帕丁森的人,不妨點個「在看」,我們一起為他加油,祝願他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