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華一系列小說改編成電影都很出色,也許是因為情節豐富,下筆狠準,僅看文字都覺得畫面呼之欲出,而其中《胭脂扣》又是我最百看不厭一部。
據說李碧華專門找了心中最理想人選張國榮和梅豔芳,沒有他們就不拍。
張國榮的十二少還未脫孩子氣,眼睛裡都是晶光,興致勃勃地出現在酒局裡。周圍鶯鶯燕燕,忽然有個男子打扮的俊俏面孔出現,一邊走,一邊唱著粵曲,聲調纏綿,眼神流轉——可不就是梅豔芳演的紅牌阿姑如花。
還沒等十二少緩過神,一轉眼,她又換了女裝出來,花旗袍身影聘聘婷婷,站在那兒廢話也不多一句,倒了杯酒,問了句好,一仰頭就喝盡。鏡頭推到十二少那兒,早已被一連串動作晃花了眼,又驚又喜,緊跟著面不改色喝完自己那杯。
這才是確認過眼神的人——這一杯酒下去,是醉生夢死抑或穿腸毒藥都不得而知。明明一個是紈絝子弟根本無法獨立生活,一個是歡場女子卻又深種情根……觀眾們看了開頭就能料到結尾,但戲中人卻想不明白。像一場巨大而漫長的賭局,想贏的人總覺得自己能贏,先嘗了點甜頭,雀躍不已,之後就跟著越來越當真,直到無法收拾,唯有雙雙殉情才能解決。
這一場天雷勾地火的酒桌戲,其實梅豔芳杯子裡的是茶。鏡頭對準了她,總得多拍幾條,仰首而盡個五六回也還是挺難受。一桌上的其他配角們,有喝了點的,有一兩口的,也有只是沾沾唇而已。
張國榮杯裡的是真酒。李碧華在遠處旁觀,發現每回他都把道具酒幹了,然後意亂情迷。等到導演一喊卡,他就立即把口中的酒回吐到酒杯裡,下一回,又換一杯,重新意亂情迷,跟輪迴似的。除了新入行的,演員們都不會來真的,但這個當下卻讓李碧華印象深刻。因為張的「姿態」,若無其事,不動聲色,趁人不覺時淡漠做了。一秒鐘之前,他還要以為這真是世上最好的酒、最好的人。
「戲還是戲,未了便悄悄的抽身退出。戲只是戲,虛幻的,像假的醇酒,唯有在道具中打轉,不可能留於胃內反芻。」
對於張國榮而言,這一刻的酒是工作附帶品。要靠它來抵達情緒,卻不能因此崩壞,謂之職業素養。而談一段戀愛也應該是這樣,生生死死固然浪漫,但對於生命來說,卻只是其中一個階段而已,人要活出質量,絕不值得輕易沉淪。
微醺時候看這電影最適宜。容易為細節動情,也會在恰當時刻驟然清醒。李碧華在《胭脂扣》小說裡寫,「有些人還未下臺,已經累垮了;有些人巴望閉幕,無端擁有過分的餘地,這便是愛情。大概一千萬人之中,才有一雙梁祝,才可以化蝶。其他的只化為蛾、蟑螂、蚊子、蒼蠅、金龜子……」可即使無法化蝶又如何呢?梁祝原本也只是想平淡溫馨度過一生。享受過美好,過得了生活,承擔屬於金龜子的平淡舒坦也不見得遺憾。
那些為了製造痕跡而發生的,攏共都不是真愛。
不知道你留意沒有,幾乎所有的美國律政劇集主角都愛喝一杯。從《波士頓法律》、《金裝律師》到《傲骨之戰》,檯面上總有個水晶瓶與杯,隨時斟上一個淺淺的杯底量,放在手裡晃來晃去,失意得意時抿上一口。
《傲骨之戰》的戴安是一個這樣的典型。當我國電視劇裡的女律師都在無窮盡糾結於雞毛蒜皮愛恨情仇裡,戴安初登場已經面臨好友背叛和失業破產的雙重打擊。她靜靜坐在家裡,環顧四周,一分一毫都靠自己打下來的江山,眼見著就要完全消失,絕對稱得上滅頂之災。
倒了杯酒,坐在已有感情裂痕的丈夫對面,冷靜地要求立即分居——只有這樣才能讓他的財產不連帶凍結。一個女人到了60歲,沒有丈夫和子女,沒有事業,沒有積蓄。苦也苦煞了。而她做的,只是喝下一口酒,掩著臉哭出聲了幾分鐘而已。
沒有就此一蹶不振,沒有尋求任何異性庇護。戴安接受了非裔律所的邀約,靠著非凡的專業能力重新站起來。要向新的律所繳納認購金,沒錢怎麼辦?去找新的優質客源,而不是坐以待斃。
每次出現她端起酒杯輕抿的情景,都是在穩定情緒,或者放鬆精神。一個戰士早就了解逃避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更不會出現國產電視劇裡「老闆看你可憐,熱情地借房子給你住」橋段。在戴安的字典裡不存在什麼奇蹟,而是她對自己和同僚夥伴的充分信任。
第二季第十一集裡,戴安遭到了來自年齡的歧視。女孩對她說,現在你可以休息了,我們不需要你,這是年輕女性的鬥爭。她聽在耳朵裡,發出了來自丹田的低沉呵呵呵笑聲。哪兒顧得上爭論?生活裡都是滿滿當當的安排。若要花甲之年還保持腰身,先去練個新玩意兒合氣道,劈劈啪啪將高大對手摺翻在地,帶著洗完澡溼漉漉的頭髮去酒吧見分居丈夫。
一口氣喝了兩杯後,還是神採飛揚。雖然這一刻很難啟齒,但她還是問他,決定離婚了嗎?我只是想要你告訴我,你想要什麼。言下之意,別為了彼此的善良而妥協,別欺騙自己的真實感受。你想要什麼,你說出來,我們友好解決。
所有看了這一集的女性朋友都說簡直當場就想起立鼓掌,這才是真正的女王。女王的愛情不是飛蛾撲火,而是自由平等。她所獲得的尊敬與愛慕,與皮囊、面貌、財富都無關,一切都建立在氣勢和自信之上。
最後年輕女孩敗訴了。戴安說,你錯在女人不可一言蔽之,你不能代表我們所有人。丈夫回來找她,希望能廝守在她身邊,白頭到尾。穿著紅色貼身裙的60歲女人被深深擁抱親吻,整個世界都閃著金光。
是的,我想說的是:一個人,尤其是女人,這一生一定要掌握的一種樂趣,就是微醺。
不喝多、不喝哭、不借酒裝瘋,只是把恰到好處的酒,當作打開心中某扇門的鑰匙——也許釋放出勇氣,得以去表白、去攤牌、去對一切不公宣戰;也許開啟了快樂,沒有緣由的、沒有負擔的,輕鬆的、純粹的快樂;或者,只是打開了一扇通往無人之境的門,那裡有星空、有微風、有一片大海或者一座花園、四下無人,天色很美,你藉此走進去,什麼也不想,誰也不掛念,你只是坐在那裡,端著自己的酒,又喝一口,心想:真好呀。
有些人在酒裡沉淪,有些人則以它獲得振奮。酒都是美酒,瓊漿玉液,只看你用什麼心境去喝,又渴望從中獲取什麼。
印象最深刻是當年日劇《螢之光》裡,女主角最喜歡下班以後立刻光著腳,穿著超寬鬆大T恤躺到在門廊上,啪一聲打開果子酒罐,咕咚咕咚仰頭喝下去,再滿足地抹抹嘴,發出一聲舒坦的嘆息。每年夏天熱到不可開交,我的腦海裡總會出現那個咕咚咕咚的暢快勁兒。
女主角羞澀膽小,喜歡一個人只能借著那麼點零星酒勁,臉是紅撲撲的。理性的男主角也情不自禁跟著她一起冒傻氣。兩個人抱著海豚枕頭在地板上打滾,喝著酒聊天看到星星點點的螢火,在電梯裡一聲高過一聲地鬥嘴……像是百分百男孩在一個四月早上遇到了百分百女孩,全世界的細雨落在全世界的草坪上。酒在這裡變得甜美,隨著氣泡緩緩上升,冒出一個又一個細密的曖昧氣泡。
即使沒有那動人的戀愛情節,能在疲倦工作後回家開一罐預調雞尾酒也很好。猛得一大口酸甜下去,微醺感從胸腔蔓延到頭頂,就像是個天然屏障似的將所有外在事物隔絕,只剩下一個人獨處的自在。
我愛微醺。說不上我是因為常年一個人生活才迷上微醺的 ,還是我因為太喜歡微醺帶來的快樂,而一直懶散於與人結伴。
愛看我文字的你,或者很enjoy一個人生活的你,我們的語言都是微醺。所以,你偶爾也會問我:我們接下來喝什麼?
一整個夏天,我都會在冰箱裡備上滿滿的RIO微醺:乳酸菌伏特加、白桃白蘭地、檸檬朗姆、西柚伏特加——它是屬於夏天的:小清新的罐子、恰到好處的水果風味、以及,冰鎮以後無與倫比的清爽,是燥熱天氣或壞心情的滅火器。
當然,最重要的是它的功效——微醺。對,只是微醺,不要喝醉,連暈都不要。只要那3度的小酒感,就足以擁有一個仲夏夜之夢。
畢竟,夏天最舒服的事情有三件:下午坐在戶外發呆、晚上泡在浴缸喝酒、周末在家聽著音樂打開窗戶吹風做閒事。這幾件事,真的都不用喝醉,只能微醺。
尤其剛剛開始學會一個人生活、或者剛剛開始嘗試飲酒的人,絕不能一上來就純飲烈酒,hold 不住會導致醉態很難看:哭著聯繫前任、鬧著麻煩朋友、暈著昏死過去。必須從簡單甜美的RIO微醺開始,先學會用微醺打開世界,再慢慢去攀登那些險峻山峰。
如果你試過在夏天的夜裡,點兩個氣味討喜的香氛蠟燭,選一款充滿泡泡的沐浴露,用40度的熱水打起滿浴缸泡泡,然後,泡進去,打開一罐檸檬朗姆味的RIO微醺,感受冰涼的液體划過喉嚨,然後慢慢微醺,臉蛋變紅,額頭滲出微微細汗,再喝一口,心涼體熱,那種置身冷靜與熱情間的狀態,會讓你深刻覺得:一個人,很好啊。
又或者選了一本很想看的書,想用一個下午開開心心地讀完,但又不想喝得太醉直接睡過去,當然手邊要有一罐微醺,相信我——人在微醺的狀態下,寫的文字會特別優美,看的文字也會特別生動,你會永遠記住在那個狀態下,讀到的一個美好句子,然後被溫暖、被打動。
我喝過很多酒,但讓我真正推薦的時候,我顧慮很多。除了每個人的酒精耐受度不同,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你能真正買到。我不想只是為了凸顯逼格而總是選哪些難買的酒、昂貴的酒、限量的酒,如果我描述了一種酒的感覺,我希望我們能共同感受到——沒有海上升明月,但我們卻能靠一杯同樣的酒來天涯共此時。
就像這一次推薦RIO微醺給你,它就是不貴,很好買。無論你在國內任何一個城市、一個角落,只要上RIO京東自營旗艦店,你就能買到所有的口味,然後,按我說的,我們在各自家中,打開一罐同樣的微醺,然後,在同樣的氛圍裡,各自一個人微醺,各自好好生活。
說到底,我們喝酒到底為了什麼呢?是為著討自己開心吧。
在自己也不知覺的時候,喚醒另一個沉睡面,看著那個小人在心裡翩翩起舞。不要太貪婪,留著微微醉美歌意,眼睛裡有光,情不自禁微笑,把一切放在剛剛好的程度,已經是人間難得的歡樂了。
祝,懂微醺,有微笑。
本文插圖來自藝術家Victor Ba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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