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廣東電白檢方披露一起金店搶劫案的細節。兩名犯罪嫌疑人手持槍型打火機和砍刀,在一家金店裡搶劫了近1公斤黃金後逃走,整個過程不過2分鐘,作案手法宛如電影情節。
兩人隨後裝作從外地打工回家的模樣回到了家中,隔天就被警方逮捕。
犯罪嫌疑人說,自己被抓的時候非常意外,沒想到這麼快就被抓了。聽說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他們沒有回答,只是手腳都在顫抖……
犯罪嫌疑人鍾某和周某是同在東莞打工,還是舍友。到了年底,兩人在宿舍裡閒聊,想到打工沒賺到錢,便想到了搶劫金店。
他們想幹這一票大的,回家就能做點小生意,再也不用出來打工了。於是,兩個人開始謀划起如何實施犯罪。
他們最初想要對打工地點附近的一家珠寶店進行搶劫。但經過踩點之後,他們發現那家店裡監控很多,而且還有嚴格的防備,就放棄了。
周某提議,在他家鄉附近的某鎮上有一家金店,很適合作案。不僅店裡防備鬆懈,而且周圍還都是山、有樹林,方便他們逃跑。
為了實施搶劫,他們做了自己為充分的準備,甚至連分贓用的電子克稱都提前準備好了。
12月4日,回到電白某鎮後,兩人對珠寶店進行了踩點,還規劃了逃跑的路線。兩人自認為準備萬全之後,決定實施搶劫,他們穿著新衣服,帶著黑色頭套和棉手套衝入了店鋪裡,一人控制工作人員,一人搶劫黃金首飾。他們早已約定好了,用大錘錘開櫃檯之後,只拿黃金首飾,其他的一概不要。
兩名店員嚇得躲在櫃檯後不敢動態,而周圍的群眾還摸不著頭腦看著他們。等到眾人反應過來,打電話報警,兩個人已經上了摩託車逃走了。
很快,他們逃到了林中的一間小屋裡,並且輾轉多片荔枝林分散藏匿了作案工具等。
當天,他倆換上舊衣服,假裝是從外地打工回來,住進了周某的家中。
兩人被捕後說,他們是從東莞騎摩託車過來的,計劃周密,不怕被抓。
然而,第二天他們在池塘邊商量如何銷贓的時候,警方就將他們抓捕歸案,此時距離案發不過18個小時。
原來當地警方運用新技術手段,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外形和衣著特徵,很快就分析出了他們的身份,並且查到了他們的逃跑路線。
他們以為自己高枕無憂的時候,20多名幹警早已分成三組前往村莊中準備實施抓捕。
隨後,警方在周某家中和荔枝林裡,不僅把失竊的313件黃金首飾全部尋回,就連兩人扔在荔枝林裡的摩託車、頭套、手套等也都找了回來。
兩人還說,他們本來當天下午就想要帶著贓物外逃……
檢察官提醒,新春將至,許多不法分子抱著在過年前撈一把的心態,開始蠢蠢欲動,一定要加強安全防範,不要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新年能夠平安回家其實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觸犯法律謀取不義之財,面對的就是法律的嚴懲。
根據我國《刑法》,搶劫罪處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判處死刑。
來源:電白檢察、茂名晚報、陝西法制網等
編輯:嚴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