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17: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喂,李法官嗎,我在家了,來抓我吧!」
聽著電話中充斥著挑釁語氣的話語,12月17日早晨6點,黃驊法院中捷法庭執行幹警李愛民和三名同事迅速集合出發,趕到發出挑釁的被執行人劉甲(化名)家中,將正在吃早飯的被執行人拘傳到院。剛剛還蠻橫囂張的被執行人此刻「蔫了」,立即表示馬上打電話湊錢。
這件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劉甲、劉乙(化名)本是同村同族兄弟,因為生活瑣事產生矛盾,進而發生肢體衝突,劉甲將劉乙打傷導致其住院,劉甲被公安機關拘留。本就有矛盾,再加上被拘留,劉甲心中怨氣難平,一直拒絕支付劉乙的損失。雙方協商不下,劉乙向法院提起訴訟,黃驊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劉甲賠償原告劉乙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3900餘元。但判決書生效後,劉甲依然沒有履行賠償義務,劉乙於10月12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由中捷法庭李愛民承辦,接收到案件後的第一時間,李愛民就和書記員去到村裡找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但其家中卻無人在家。經詢問村委會工作人員,李愛民得知被執行人劉甲經常外出開大車跑貨運,不經常回村。李愛民隨即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劉甲,告知其案件已經進入執行階段,並督促其儘快履行案件款。豈料聽完李愛明的話,劉甲當時在電話中就火冒三丈,嚷到:「我被拘留了7天,他住院的時候我也拿錢去看過他,我憑什麼還給他錢,你們愛怎麼辦怎麼辦吧。」
面對如此情況,李愛民一方面聯繫雙方當事人所在村的村支書,讓他協同德高望重的同族一起幫助做雙方的思想工作,解開雙方的心結;一方面通過各方渠道積極查找被執行人的行蹤和財產線索。案件執行過程中,李愛民在網絡查控中發現被執行人劉甲的銀行帳戶中有2800餘元,為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以執行強制力提醒被執行人法律義務不容逃避,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李愛民對該筆款項進行扣劃。
然而,被執行人劉甲不僅沒有領會到執行幹警的用意,反而態度蠻橫,打來電話質問「為什麼扣劃他的銀行存款」。李愛民就此機會再次向劉甲重申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並把逃避、抗拒履行的法律後果一一釋明,勸說他顧念同族情誼協商解決問題,然而還沒等李愛民把話說完,劉甲就匆匆掛斷了電話。12月17日這天清晨,看到劉甲來電的李愛民本以為自己的話有了作用,卻沒想到接通電話後劉甲不僅沒聽進去勸解,反而態度囂張的要求去抓他。
為了維護執行權威,李愛民迅速與同事匯合,奔赴劉甲所在地。從電話挑釁到在家門口看到執行幹警,僅僅一個小時的時間,而劉甲此時才仿佛意識到什麼,如同洩了氣的皮球般,腦袋耷拉下去,老老實實地被帶到法庭。見劉甲認識到錯誤,李愛民沒有再提起他之前的魯莽言行,而是心平氣和地對其釋法明理,講清利弊關係。
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劉甲當場悔悟,並表示要積極賠償申請執行人的損失,但提出因手頭不寬裕先給付一部分,其餘案件款保證春節前付清。經與申請人劉乙協商,劉甲取得了他的諒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劉甲當即履行了5000元。
「我再也不會因為一時賭氣衝動行事了,要是成了『老賴』丟了工作,那就真的得不償失了。」這是劉甲離開前對李愛民說的,但更像是對自己的保證。執行工作,除了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情感修復、培樹底線思維、強化誠信意識、維護司法公正,也是應有之義。
作者:李建錕
原標題:《一通「挑釁」電話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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