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是手足情深的兄弟姐妹,可如今因為父母遺留下的一筆拆遷款,兄弟反目,姐弟間相互仇恨。圍繞這筆拆遷款如何分配的問題,曹家六兄弟姐妹中出現了兩種聲音,首先以曹家大哥為代表的一方,提出按照國家繼承法分配這筆拆遷款。然而面對法律,曹家小弟卻舉起了傳統習俗的大旗。
父母遺留下來的這筆拆遷款究竟是兄弟三人分還是兄弟姐妹六人分,為了支持自己的說法,兄弟二人一個搬出了國家繼承法,一個提到了父親生前的一份口頭遺囑,而對於這份遺囑,曹家大哥也並沒有否認。
大哥告訴我們,父親是說過嫁出去的女兒不分。父親在世時是財產,父親過世後財產變成了遺產,如何分配,曹家大哥認為理應遵從法律。更何況沒有三姐妹的籤字,這一筆拆遷款是拿不下來的。
但曹家小弟很不服氣,因為除了傳統風俗這一原因之外,他還有另一個充分的理由。那就是三姐妹這麼多年來,並沒有依照法律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所以他們就不應該享有繼承權。
大哥告訴我們,雖然三姐妹出嫁了,但是在沒出嫁之前對這個家還是有很大貢獻的,當時他就提出了一個方案,先分給三姐妹沒人各十萬塊錢,剩下的三兄弟平分。但是很可惜兩個弟弟就是不同意,非要說嫁出去的女兒分不到錢。
因為這一筆錢曾經關係和睦的兄弟姐妹一夜間形同水火,曹家大哥很心痛,而曹家小弟內心一直憤憤不平。不論是按照父親生前遺囑,還是按照多年來的傳統風俗,曹家小弟堅持認為三姐妹就不能分得這筆錢。這時觀察席中的張敏律師拿起了話筒,他想要告訴曹家小弟,不管是遺囑還是風俗,一切都要以法律為準繩。
依照法律律師張敏強調,曹家三姐妹享有繼承權,結合實際他們所分得的數額可以適當做些調整。如此看來曹家大哥提出的方案算是比較合理合法的,但即便這樣曹家小弟依舊寸步不讓,在現場曹家小弟道出了自己之所以一再堅持自己觀點的一個重要原因。
曹家小弟告訴我們,自己因為賭博經濟困難,姐姐們還有過來爭家產,她們明明生活的就比自己好太多。但是曹家大哥卻認為,分配拆遷款和幫扶小弟是兩碼事。
錢與情,曹家小弟憤懣的是在自己最困難的時候,三姐妹選擇了錢,而丟掉了多年來的姐弟情誼。姐妹無情我自然也無義,所以曹家小弟才會一再拿傳統風俗這一說法來與姐妹們相對抗。那麼曹家三姐妹他們對此到底是怎麼看的呢?
調解現場,我們隨即撥通了曹家二姐的電話。曹家二姐告訴我們,自己不論分的錢是多少,但是一定會爭這一份財產的,這是一種對自己的認可,這代表了自己是父母的兒女。
這時觀察員李小芸拿起了話筒,她認為小弟應該改變自己「我弱我有理」的思維,不要用習俗習慣去「綁架」兄弟姐妹。觀察員李金萍認為,小弟的固執思維破壞了親情。
經過調解員們的努力,各方同意按照大哥提議的方案,分配父母遺留的房屋拆遷款。因為老五經濟困難,老大和老二同意從自己分得的十萬元中贈與老五各四萬元,老六同意從自己分得的十萬元中,贈與老五一萬元共計九萬元。針對父母遺留的房屋拆遷款,各方再無爭議,從此和睦團結,維繫良好關係。
調解結束了,隨著兄弟二人的握手言和曹家六兄弟姐妹的遺產糾紛總算告一段落。今天的這個案例引發了我們的一個思考,那就是傳統風俗到底需不需要遵從,答案肯定是要,但是不是所有的傳統風俗都要傳承。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要學會去粗取精,以法律為準繩,有選擇地發揚優秀的傳統文化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