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性侵案,今天來到了一個比較有突破的節點:
高雲翔二次保釋申請成功了。
從3月29日這個案件曝光以來,大眾就對此高度關注。
且不說高雲翔在國內咖位如何,即使是個沒有明星光環的普通人,他做的事也還是很惡劣的——性侵。
而且是被受害者報警控訴,隨後在雪梨當地法院,以犯罪名錄被起訴。
4月10日案子再次開庭,又爆出更多細節,比如房間內發現血跡和精液,受害人腿部的淤青和房間玻璃上的手印皆與與被害人描述一致。
雪梨中央地方法院對高雲翔方面的保釋要求加以拒絕,也讓外界對案件最終審理結果抱有諸多假設與猜想。
特別是昨天,法官稱在房間的精液和血跡中都驗出高雲翔的DNA的消息流出,
更是讓國內的看客們都覺得洗無可洗。
實錘在前,這次保釋成功,來得也並不容易。
首先就是關於驗出DNA的部分,律師方面拿出了新的證據和證詞。
一位Yu Yan先生在法庭上表示,當晚看見受害人與王晶在KTV點歌臺旁邊接吻,而且不止一次。
這位Yu Yan自述是王晶的好友,也是《阿那亞戀情》的投資方股東之一。
這一段在高雲翔方面律師所提供的視頻資料裡有所體現👇
同時,在從KTV到酒店途中和受害人及王晶同車的女性作證,表示曾經問過受害人要不要一同離開,受害人讓其先離開。
這一段同樣能在視頻證據的畫面中體現,
並且這段在酒店門口的視頻畫面中還是可以看出受害人與王晶的親密動作。
受害人證詞則顯示,她之所以願意去王晶的房間,主要是想和高雲翔進行交流……
因此澳洲媒體在報導這件事的進展時,也加上了這個部分,引用律師的話說「受害人被我的委託人『迷住了』」。
總之,既然高雲翔可能不在房間的說法被推翻,那麼就從另一方面來入手,讓當庭重新考慮受害人證詞的可信度。
「我們提交的證據證明了受害人的行為和證詞是有衝突及有出入的,希望重新考慮受害人證詞的可信度。」
澳洲媒體在跟進報導時,刊登了董璇的照片,因為董璇也是保釋成功的關鍵。
這次董璇是帶著2歲的女兒小酒窩,還有高雲翔的媽媽一起到的庭審現場。
因為高雲翔是視頻出庭,所以女兒看到父親的臉還覺得很激動,說「爸爸在電視裡」,然後被抱出去了……
對比下當初他們發三代同堂全家福的照片,曬幸福感,如今的各自嚴肅其實挺令人唏噓的。
但家人的出席其實是一招感情牌。
高雲翔的律師在庭上表示,高雲翔的妻子董璇願意帶著女兒和婆婆一起搬到澳洲居住,直到案件審理結束。
因為高雲翔方面第一次提出保釋,被拒絕的原因之一就是中澳沒有引渡條例,現在董璇帶著家中老小搬去澳洲,也就是為了減輕法庭對高雲翔獲得保釋後會回國的疑慮。
同時,高雲翔方面還請到了兩位以高金額做擔保的證人。
一位自述是董璇的朋友,自願抵押了自己價值584萬人民幣的房產為高雲翔提供保釋;
另一位則是高雲翔的同學,提供人民幣97萬的支票到法庭帳戶做高雲翔的保釋擔保,了解並願意承擔一旦高雲翔潛逃,自己將損失所有保釋金的後果。
視頻證據+董璇帶家人出庭表達願意搬家澳洲的意願+證人高額擔保,最終讓法官批准了高雲翔的保釋申請。
但除此之外,高雲翔還需要遵守諸多規定和限制:
住在董璇所租住的房子裡;
每天去Chatswood警局報告兩次;
上交高雲翔本人、母親及女兒的護照;
不接近國際機場100米以內;
不接近受害人;
每天早上9點到下午5點不能出門,除非有董璇陪同或遭遇醫療緊急情況;
佩戴電子監控設備;
只能有一個手機號碼,並且告知檢控方;
繳納300萬澳元(即人民幣1465萬元)保釋金;
董璇如果回國工作,可申請臨時取回護照。
搜了下,所謂電子監控設備其實就是電子腳鐐,長這樣👇
在美國、歐洲、澳洲包括隔壁韓國,出獄的性侵犯人(程度不定)都要戴著帶有GPS定位和行動軌跡跟蹤功能的電子腳鐐過生活,社會環境裡的大多數人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所以佩戴者的心理折磨反而更嚴重。
不過這個東西是高雲翔方面主動提出的,也是為了增加他被批准保釋的可能性。
無論如何,這次高雲翔保釋成功得以出獄,雖然本人沒有明顯驚喜表情,
但工作室卻趕緊發出聲明,
聲明中所列出的案件梳理,有兩點都關於受害人張某:
一是說她與王晶親熱不斷,且早就對高雲翔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和熱情;一是說,受害人多次改變自己證詞,第一版證詞裡甚至表示過不想報警,是被丈夫發現異樣後才去了警局。
第三點是法官相信高雲翔的保人。
但這條聲明裡對有無發生關係一事隻字不提,卻著重強調受害人最初沒有主觀控訴高雲翔及王晶的想法,是在被第三方(其丈夫)幹擾後才做出報警決定,這也讓很多人讀出了「婚內出軌」的意思。
畢竟新聞報導(上面引用那條來自網易)說是檢測出了DNA,現在律師的辯護方向也從「沒有發生過關係」轉移到了「受害人對被告人表現出明顯興趣」……
而無論高雲翔的情況是性侵還是婚內出軌,圍觀群眾都打算對董璇「勸離不勸合」,覺得她太不值了。
高雲翔案辯護律師所屬律所合伙人張起淮在高雲翔被保釋後,發了一條微博,著重讚美董璇,說高能出來,她功不可沒。
因為董璇在庭審上發表的居留宣言是擲地有聲的,同時表達出了對高雲翔無罪的絕對信任。
這也和董璇在案發之後向公眾所傳遞的情緒相吻合。
3月29日新聞曝光後,董璇第一時間轉發工作室聲明說,「我相信他」。
4月5日,本案一度開庭,董璇在保鏢陪同下出庭旁聽,
雖然那天高雲翔律師申請將該案件開庭時間延期至4月10號,但仍然被很多媒體大加關注,就是因為高雲翔在視頻出庭時對著董璇飛吻說「愛你」(……
4月10日董璇再度出庭,
在媒體瘋傳高雲翔與受害人發生過至少一次關係的前提下,再度轉發官方聲明表態,「一切消息以我們的官方出口為準」。
甚至還衝在給高雲翔闢謠的第一線,解釋高雲翔沒有在獄中遭遇任何折磨,也沒有抑鬱沒有轉地方。
和獄中的高雲翔保持著每天通話、每周探望三四次的密切聯繫。
這種力挺姿態在夫妻關係中來說是正常且感情深厚的表現,卻也引來了不少人的質疑。
在董璇的微博底下,有很多這樣的評論,都是說「這樣的人渣你還要支持他嗎?」
這樣的評論讓我想起了去年年初大家一致吐槽「咋還不離婚啊」的佟麗婭,還有靠著《我的前半生》再度收穫口碑和人氣的馬伊琍。
似乎大家覺得這類事情的處理範本應該是要像當初的張雨綺那樣,先麻溜承認「心情複雜」「對公共秩序的傷害執法部門會有公正的處理」,
然後迅速從這段雙方已有心結的關係中抽身,痛快離婚。
看著女明星們乾脆利落處理感情事,多灑脫啊。
但她們真的能人人都如此乾脆嗎?
套用明星光環來看,董璇和高雲翔首先是利益共同體,夫妻二人都背靠藝璇傳媒,經紀相關事務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支團隊在打理。
董璇沒有工作室微博,但高雲翔工作室會cue她。
甚至在現在這個毒唯當道的時代,工作室還會每年雷打不動地發夫妻二人的紀念日&節日微博……
這種彼此纏繞的經紀事務關係,不僅能讓雙方利益都最大化,同時也給彼此,特別是當初人氣相對較低的男方,樹立了吸粉又被市場認可的「好男人」形象。
兩口子靠著講恩愛、分享奶爸經,也能接好多綜藝通告,
甚至拿下各種代言。
很多既成的東西,需要維持夫妻雙方的和睦才能夠走到既定目標,像是出事這次拍的《阿那亞之戀》,董璇和高雲翔夫婦就是男女主演。
這次出來作證的Yu Yan作為王晶的工作夥伴,也說「如果他犯罪的話會對公司影響不利」,更不要說是方方面面都捆綁得更緊的董璇。
而去掉這些利害關係,單從感情層面來說,董璇在剛結婚那會兒就說了,自己是賢妻良母型,婚後也開始減產,著重家庭經營。
而且再三強調,家務自己做,喜歡大男子主義的男人。
她找高雲翔,也是因為男強女弱,董璇本來就不是大家所期待的「大女人」。
況且事情發生之後,董璇所掌握的情況也比我們接觸到的多。
倒不是說這句話是替高雲翔洗白,但高雲翔被捕後第一時間向董璇傳遞「相信我」的信息,之後也保持著高頻次的通話和探視,夫妻雙方的信任基礎堅實且一直沒有斷聯,讓她跟我們站在同一個角度看問題,本來也不科學吧。
她的角度肯定是主觀的啊。
不過連續兩條聲明過後,董璇恢復了公開社交平臺的更新。
該謝粉絲謝粉絲,
該給女兒過生日,給女兒過生日,
還把自己的親子餐廳開起來了,半點沒有放棄生活的意思。
現在保釋出來了,吃瓜的我們可以等審理結果,至於董璇,她可能從來都不需要我們操心。
原創不易,轉載本文請務必註明作者以及微信號(cj10141234)。
喜歡文章的話歡迎分享到朋友圈。這裡是天涯娛樂八卦版版主cj的公眾號,關注請添加微信號:cj10141234或長按二維碼圖片識別,跟我一起八卦。
(雖然點讚文章對我並沒有多少實質好處,不過就喜歡看到你們喜歡我的文章,感jio受到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