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阜陽,一位8旬母親含淚送嫁21歲抱養女兒的視頻感動無數網友
視頻中,8旬母親扒著汽車一直落淚,女兒深情呼喚母親。很多網友在擔憂老人之後的生活問題。新郎表姐稱,該女孩非常孝順顧家,兩位新人已經決定,會留在老人家中,專門蓋一間房居住並照顧老人。
原標題:8旬母親含淚送21歲養女出嫁 後續:新人決定留在家中蓋房照顧老人。
據了解,這位母親自身不能生養,所以在61歲的時候領養的女兒,如今已經81歲。教育女兒是他生活的全部,也是他所以的寄宿,如今女兒出嫁卻如割心之痛。由於女兒本就比較孝順,顧家,所以和自己的新郎商量之後決定在母親家旁邊修建一個簡易房屋共兩個人居住。
慢慢的都是正能量,雖然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但是孩子做到甚至比自己對自己親生母親還要好,照顧的也更加全面,這就是養育之恩,自古很多人都說。
但是在這個視屏火熱的同時還有一個更火的,以為父親高調尋子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在各種社會的助力下,尋得兒子,但當得知自己兒子天生耳聾之後,便沒有了下文。自己的親生兒子卻因此和自己的「養父」鬧得不可開交。養父稱「已經養不了」因為兒子得知自己的親生父母另有其人,而且是位居一線城市的上海,又通過同學和同事,朋友哪裡得知,上海是多麼多麼的好,因此異常的嚮往「回歸」親生母親哪裡生活。養父也因此非常的生氣,稱「是找人,還是找事。」現在自己家裡兒子想要離開,因此自己的妻子每日以淚洗面。一家人生活得很不開心。
兩家同樣是領養的孩子,但是差別卻異常的大。
我想生活中也是有各種各樣的難言之隱,但是不管如何,我認為在我們做事情的時候也一定要考慮一下孰輕孰重,親生母親雖然給了你生命,對你有生養之恩,但是養父母畢竟花費了, 多年的心血,把你撫養成人的。這份恩情重於泰山。
之前我老家同學也是他大小的時候就知道自己的爸媽不是自己的親生的,就異常的嚮往去找自己的父母,因為小,沒有那個能力,但是因為養父是單身,一直未婚的,因此母愛對他而言,無比的嚮往,但是也就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了,結婚的時候自己的親生母親來了,給她沒了一些陪嫁品,之後他也兩個家庭拉回走動。只是自己的親生母親和親戚一樣走動,談不上有感情,只是有點血緣關係在裡面。
個人觀點
無論自己的親生父母把自己拋棄是什麼原因,說明他當時已經做好從此不再要這個孩子的心理準備,已經有將來的打算,所以才對這個孩子捨棄的,養父母自打把孩子抱回家的那一刻,說明他已經做好了從此養育這個孩子的義務。
無論是有難言之隱,還是意外情況,這些都已經是在孩子還不能選著「父母」的時候,已經讓兩方「父母」做好了決定。所以這對一個嬰兒而言是非常殘忍的。
拋棄已經是斷送了他的生命,領養也已經給了第二次「新生命」唯一不同的是沒有經歷過10月懷胎。而且這只能證明是沒有血緣關係,並不代表沒有偉大的父愛和母愛。
我們不能因為血緣關係去傷害自己的親情。更不能傷害自己的「養父母」,應該更加愛給自己新生命的養父母,
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兩邊一起生活,但是個人不建議直接回歸自己親生父母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