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李清喜同志任延安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該同志任職試用期滿,任職時間從試用期任職時間算起。
市政府財政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吳海銀同志任延安市政府財政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李玉軍同志任延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該同志任職試用期滿,任職時間從試用期任職時間算起。
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張安平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
免去劉新光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市供銷合作社: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趙偉同志任延安市供銷合作社理事會主任,免去其延安市供銷合作社副主任職務;
免去韓景榮同志延安市供銷合作社主任職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張華同志任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曹炎繁同志任延安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處主任(副縣級、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宏圖同志延安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處主任職務。
市教育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盧延紅同志任延安市考試管理中心(延安市招生辦公室)主任;
姜德營同志任陝西廣播電視大學延安分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吳靜同志延安市考試管理中心(延安市招生辦公室)主任職務。
市審計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郝秀芳同志任延安市審計工作中心(陝西省審計廳延安審計處)主任(處長),免去其延安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海生同志延安市審計工作中心(陝西省審計廳延安審計處)主任(處長)職務。
市交通運輸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劉玉東同志任延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公路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高應虎同志延安市公路局局長職務。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趙斌同志任延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市水務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同曉正同志任延安市水務局副局長;
高亞飛同志任延安市水保生態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延安市水保生態治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李京哲同志延安市水保生態治理中心主任職務。
同曉正同志任職試用期滿,任職時間從試用期任職時間算起。
市公安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張延成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政委;
強金魁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大隊政委(副縣級);
任世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政委(副縣級);
李軍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政委(副縣級);
汪振宏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隊政委(副縣級)。
以上5名同志任職試用期滿,任職時間從試用期任職時間算起。
延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孫成東同志任延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東區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副縣級、試用期一年)。
市信訪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白國峰同志任延安市信訪局副縣級督察專員(試用期一年)。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白瑾同志任延安市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試用期一年);
齊小莉同志任延安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張子峰同志延安市第二人民醫院(延安市傳染病專科醫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賀宏雁同志延安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職務。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李懷清同志任陝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延安分局局長。
市文化和旅遊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沙海靖同志任延安市文化藝術中心主任;
免去霍彩琴同志延安市文化藝術中心主任職務。
市林業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趙鵬娟同志任延安市林業局副局長。該同志任職試用期滿,任職時間從試用期任職時間算起。
市財政局: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閆九之同志任延安市國庫支付中心主任(副縣級、試用期一年)。
來源:二三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