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小編的朋友圈被同一條信息刷爆了,2017年新規中提到,7月1日起,替親朋好友銷分,如果沒有涉及錢財交易的話,這種行為是允許的!此消息一出,司機駕駛員不淡定了,真有這等好事?真相是什麼?
這兩天走紅朋友圈就是下面這則消息▼
朋友圈瘋傳的消息主要是說:自7月1日起,替親朋好友銷分,如果沒有涉及錢財交易的話,這種行為是允許的。
不少人看到這條消息後都沸騰了,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無論是車管所窗口還是各大隊的違法處理室,人氣爆棚,大家都想趕在7月1日前把本本上的違法全部處理完。▼
消息傳播的速度很快,就連小編都差點信以為真。而小編鄰居號稱是「本本一族」的李姐,都拿著她珍貴的12分跑去車管所窗口,要幫她兒子處理一宗超速扣12分的罰單。
小編不賣關子,很負責任地告訴大家,這條消息總體來說是不準確的,有些說法甚至是錯誤的。這幾句話從字面上看貌似沒有大問題,但細看有不少瑕疵。小編已專門請教交警法律專家,用他們的專業的解釋來辨別真偽,解答大家的疑惑。
首先,到窗口處理車輛交通違法的只能有兩種人,一是車主或管理人;二是駕駛人。
其他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代替別人去窗口處理交通違法。如何理解這句話?
假設我把車借給朋友,他被抓拍到衝紅燈,要罰款200元、記6分。這個違法本應該是由朋友去處理,誰違法誰買單嘛!但如果該駕駛人拒絕處理或車主不能提供駕駛人身份,導致無法確定駕駛人的違法事實,這種情況就由車主買單,接受處罰;如果「電子警察」可以確定是哪個駕駛人產生的違法,那就必須由駕駛人本人去窗口處理。
違法處理無法委託其他人辦理,必須要由車主或駕駛人本人去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其次,不管處理交通違法的過程有沒有涉及錢財交易,這種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最近不少粉絲跑到交警窗口幫親戚好友處理違法,其實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你想想,處理違法只能是車主或駕駛人,如果你讓他人代為處理,那就是向窗口民警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了行政機關依法辦案,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
「銷分」一詞是社會上人們口口相傳的口頭語,並不是正規的法律術語。從嚴格意義上講,交通違法是用「記分」(通俗講就是「扣分」)來表示的,不會用「銷分」這樣的字眼。
香洲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民警張警官告訴小編,他在窗口處理交通違法已經有七八年時間了,經常都會看到窗口有「好戲之人」(粵語解釋喜歡戲耍別人),謊稱自己是違法的駕駛人,要求處理交通違法。所以,即使微信朋友圈沒有流傳替人銷分的小道消息,街邊買分賣分的小廣告、黃牛黨和不法分子也會時不時將這個話題炒作起來。窗口民警如果遇到這種代辦一律不予辦理的,對疑似中介、代辦等買分賣分違法人員,也已經展開調查;對有組織的買分賣分違法分子,交警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
網絡配圖
凡是涉及駕駛證扣分的交通違法,民警都會告知當事人絕對不能替人代辦。辦理過程中,民警會通過監控系統照片進行人像比對,結合調查詢問確定開車的駕駛人。另外,對於有代辦嫌疑的駕駛人來處理違法時,如超過「一證三車、一車三證」,系統會自動預警,提醒民警注意。所以,交警辦理每一宗交通違法,都是有一整套嚴格的執法程序的。
比如,6月19日上午11點,機動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民警朱警官在受理業務時,有一名橙衣女子走到窗口處理5月份的交通違法。朱警官通過查看監控,發現當日是有一名女子開著粵CV6××8號小車在港昌路交前山路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但當時開車的司機跟眼前這名女子不是同一個人。朱警官口頭警告橙衣女子,如果不是車主或駕駛人,是不能處理違法的。橙衣女子聽到不能處理違法,勃然大怒,不聽交警的解釋,和窗口民警大吵大鬧。幾分鐘後,小車車主劉女士出現了。朱警官通過違法照片比對,發現劉女士才是當時開車的司機。可是,劉女士駕駛證明明處於正常狀態,連一分沒有扣過,小編不知道她為啥還要找人代辦。▼
又有粉絲會問,開車的路段有監控系統好說,駕駛人是誰一清二楚,萬一遇上沒有系統監控路段,如何確定駕駛人呢?
經驗豐富的民警會通過這輛車的違法時間,找出前後兩個時間點的監控後臺資料進行判斷分析。在上一個監控確定開車的司機,在下一個監控中還是出現同一個人,通過計算小車行駛的時間推斷出這輛小車違法的時間和地點。如果民警調查發現,陳述人說的時間和監控畫面推測的時間不一致,存在時間差,那麼可以認定當事人在撒謊,有替人代辦的嫌疑。
今年1月1日起產生的新違法行為,要實行全面記分。有的司機朋友一次性被扣滿12分後,想到自己要參加科目一的學習考試,周期長又耗時耗力,於是動起歪腦筋在街邊小廣告上進行買分處理,這樣做的違法成本更高。下面小編給大家支幾招!
有的司機一算自己的12分全扣光了,鐵定要去考科目一了。其實,大家可以利用記分周期的時間差,分開處理,還是有可能避免重考科目一。那就是在記分周期截止前先去處理一部分違法,等到新的記分周期產生後,再處理剩下的記分。這種分開處理相比一次性處理完的好處就是,不用扣光12分,產生滿分處理,也就避免了重考科目一的步驟。
粉絲朋友們也不要灰心喪氣,駕駛證的分被扣了,可以不用去各大隊窗口申請人工打單,排長隊處理了。只要關注「珠海交警」微信公眾號,點開「網上服務」菜單,點擊「繳罰繳費」,在家也能輕鬆在家搞掂罰款。
對於持有A、B牌駕駛證的司機朋友和校車駕駛人來說,駕駛證被扣分也不用緊張,參加審驗學習只要登錄「珠海交警」微信,觀看交通安全視頻達到180分鐘後,也可以完成審驗學習。
不僅微信上可以學習,繳納罰款,咱珠海自助繳款機分布在全市,粉絲們就近使用。
這裡小編要提醒大家,使用自助繳款機有3點限制:一是中重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營運客車、計程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不可以辦理;二是罰款超過500元或記分超過6分的交通違法只能到窗口處理;三是只針對廣東省牌照的小型車輛。
網絡時代信息發達,真真假假的信息通過傳播很快就變味了。只要大家提高警惕,平時多關注「珠海交警」微信,及時了解政策新規和最新動向,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就能學會甄別謠言。當然,任何處罰都不是目的,文明、守法開車上路才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交警對組織買分賣分違法人員的打擊行動已經開始,小編也奉勸你們就此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