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市區劃龍橋路,一輛車駛過積水時掀起的水花差點把一騎單車者衝倒。 楊冰傑 攝
溫州網訊 卓先生昨天上午碰上了件糟心事。他是湖北人,在蒼南龍港工作三四年了,女兒11歲,兒子8歲。學校位置偏,每天他都會開電動車接送兩個孩子上下學。
昨天7點10分,和往常一樣,小兒子坐在前座,大女兒坐在後座。10來分鐘,他們就到了學校附近的通港路上。這一帶地勢較低,前一天的暴雨在馬路右側留下一段10來米長、2米多寬的積水。積水混雜著泥沙呈現渾濁的黃色。他小心繞開,沿著積水邊緣繼續前行。
沒想到這時一輛藍色小汽車飛快衝過積水,四濺的水花瞬間打溼了一家三人,把他們從頭到腳澆了個「透心涼」。
卓爸爸下意識地剎車,慣性使電動車向側邊翻倒,前座的孩子反應不及,摔倒在地,磕破了膝蓋。他扶起孩子,正想找車主理論,卻見藍色小汽車已揚長而去,他只來得及記下車牌號。
孩子怕耽誤上課不願回家換衣服,卓爸爸只得用紙巾稍稍擦了擦他們身上的水,簡單處理過傷口後,送到學校。趕去上班的路上,風吹著溼透的衣褲、頭髮,想著無端遭受的種種狼狽和藍色汽車駕駛員無視傲慢的態度,他越發氣不過,「路這麼寬,旁邊還有人,他為什麼非要從水裡過?水濺了人車都翻了,他車都沒停,看都不看就開走了,萬一傷到人了呢?我要討個說法!」
卓先生打了110,並請假找到龍港交警隊,要求交警通過車牌號聯絡車主,卻被值班人員以這不是交通事故為由拒絕。
卓先生撥通了「黨報熱線」,「司機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不要賠償,我就想要一個道歉!」
為卓爸爸點讚
2004年1月,都市快報攝影記者傅擁軍路過杭州復興路,拍到一組照片:一輛寶來轎車駛過積水路面,濺溼了路邊一位騎車女子後揚長而去。第2天,他在快報刊登了一篇《我覺得你應該道歉記者傅擁軍致浙A·487××司機的一封公開信》,在杭城乃至全國引發了對文明開車的大討論,那位司機隨後來電致歉。
被車濺水的事情誰都可能碰到,大多數人選擇對漸行漸遠的車尾罵上兩句,或者發微博、微信問候一下對方,便不了了之。或者像傅擁軍遇到的那名女子一樣,「漲紅著臉,不停地抹去臉上的淚水和髒水」。卻很少有卓爸爸這樣「較真兒」的人,不怕麻煩,主動聯繫部門和媒體,表達訴求,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利。
讓我們為卓爸爸的「要一個道歉」點讚!
十人九被「濺」
昨天下午,記者在編輯部QQ群裡發起了「說一說被車濺水的糟心事兒」的號召,立刻引來各種吐槽。有同事總結:十人九被「濺」。
小餘:昨天早上大雨,走在118醫院附近,看到有車過來,趕緊往旁邊避讓,還是被濺了一身水,褲子全溼了。無良車主,開車遇水坑不踩剎車,反倒踩油門!
小胖:有一次高中同學從國外回溫,我開開心心開摩託去見她。結果一出門就被一輛計程車濺了一身水,只好回家洗澡換衣服,最後還對女神撒謊,說單位開會來晚了。
小張:吃東西的時候被濺最糟心好嗎?有次我買了個羊皮卷,剛咬一口,一輛車開過去,蛋糕全被打溼了……我默默問候了他全家。
小王:別說私家車,公交車也很沒素質啊,人民路上大南門站點,下雨天等車的時候沒人敢站在候車廊。前面的坑窪特別大,每次積水都很深,公交車開過來的時候,濺起來的水花都有人高。那感覺,誰「濺」誰知道。
致車主:
最後,引用周國平《怎樣判斷一個人有無靈魂》裡的一段話,送給車主們:雨天,你打著傘,在一條狹窄的街道上行走。路上有積水,你儘量靠邊,小心翼翼,怕汽車駛過時水濺在你身上。有靈魂的駕車人一定會減速,生怕濺起水來。相反,一輛車呼嘯而過,濺你一身水,你可以有把握地斷定,裡面坐著一個沒有靈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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