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大為最為我國著名的男高歌唱家,被國內外的媒體稱為「中國帕瓦羅蒂」。
他是大家非常喜歡的一位歌唱家,在2020年的春晚上,他以73歲的高齡依舊登上春晚的舞臺,換回很多觀眾的回憶。
1947年,蔣大為出生於天津市和平區,他在小的時候非常喜歡美術,在上中學的時候還學習八年西洋畫。
1971年,蔣大為的第一首作曲《採伐工人心向黨》問世,他正式進入演藝圈,那時候的蔣大為24歲。
四年後,蔣大為被調入中央民族歌舞團,並安排演出,蔣大為在那幾年演過不少歌曲,但是一直沒有什麼名氣。
直到1980年,蔣大為以一曲《紅牡丹》而走紅,他那高亢、雄厚的歌聲被歌壇譽為「國寶級」歌唱家,因為他的歌聲非常有感染力,穿透力,辨識度非常高。
1986年,蔣大為在春晚演唱歌曲《《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一開口就驚豔四座,從此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
通過這首歌曲,蔣大為迅速打開知名度,幾十年以來經久不衰,成為很多人記憶中的經典聲音。
蔣大為的事業可以說一帆風順,但是他的生活卻留下詬病。
2000年,蔣大為為了培養自己的女兒,和妻子來到溫哥華陪讀,但是到溫哥華以後,他們開始買房、裝修,為女兒挑選合適的學校。
但是等安定下來之後,蔣大為發現自己手中的積蓄不多,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緊張中。
蔣大為眼看著就要坐吃山空,為了給妻子和女兒更好的生活,他回到國內繼續開始演出。
但是在回國後,他的時代已經不復存在,同行還嘲笑他:
「不是去溫哥華享清福了?咋又回來和我們搶飯碗?」
他在氣憤之下,又回到溫哥華,在妻子的勸說下,才放下心中的高傲。
2008年,蔣大為再次回到國內,哥哥成為他的經紀人,開始給他全國各地接商演,之後,蔣大為的人氣再次回到巔峰。
但是在兩年後,關於蔣大為的醜聞席捲各大報刊,讓他的名聲跌入谷底。
一個叫姚曼的女人公開爆料:
我是蔣大為的情人和經紀人,我借給他90萬元錢,還打了欠條,結果他卻消失不見了。
之後,妻子很快得知這個消息,他飛往溫哥華向妻子解釋,他和姚曼在一次酒會中認識,姚曼成自己在北京有很強的人脈,可以幫他介紹資源,不過要交部分介紹費,兩人便留下聯繫方式。
蔣大為敘述了兩人的合作過程:
「後來她確實給我介紹過幾次商演,每次都會給她一半的介紹費,還給我接過一個西裝代言,代言費是30萬,她一分錢沒給我就消失了。」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姚曼不僅獨吞酬勞,還發、帶著兩個男人來到蔣大為的住所,逼著他寫下90萬元的欠條。
為了挽回自己的名聲,蔣大為夫妻將姚曼告上法院,最終以姚曼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這件事情過後,蔣大為和妻子回到溫哥華生活,但是女兒已經長大成人,交了一個男朋友,蔣大為為了女兒日後不受欺負,給女兒準備嫁妝。
蔣大為對妻子說:
「我要繼續去演出,多賺些錢,給女兒買一套房子陪嫁,不然我心裡總是不安。」
2013年,蔣大為不管活動大小,瘋狂的接商演,已經66歲的年紀,一次發燒之後還是堅持演出。
在2015年,蔣大為終於給女兒買了房子,了卻心頭大事。
蔣大為的一生可以說經歷了諸多風雨,但是現在的他已經完成生命中的大事,女兒生活幸福,他可以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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