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孫岱
「家裡逼我結婚,我還不想結婚,我還小,還想繼續讀書。」
近日,廣東茂名17歲女孩依依在婚禮前一天向婦聯舉報自己的父母「包辦婚姻」,希望政府幫自己解除婚約。依依稱自己最近才得知三年前曾考上高中,但被父母帶去外地打工,因此錯過錄取通知。據悉,當地政府與婦聯已協調好此事,婚約已經解除。目前,依依在家自學重新備戰中考。
都2020年了,還「包辦婚姻」?舊時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不由自己做主,雙方在婚前甚至沒見過面,包辦婚姻是時代落後的產物。隨著社會進步、思想解放,無數事實足以證明婚姻自由的重要性。本以為這類現象已然絕跡,然而一些較為封閉的地區、思想落後的家庭裡,包辦婚姻卻依舊存在。
依依和「未婚夫」見面還不超過10次,就在父母的逼迫下拍了婚紗照。在結婚的前一天,她終於鼓起勇氣決定退婚,在同學的陪同之下來到了當地的政府婦聯將父母「舉報」。面對至親的「逼婚」,難以想像她是頂著怎樣的壓力「舉報」雙親。
依依掙脫「包辦婚姻」束縛的行為無疑是勇敢的,值得肯定。一旦妥協,她就要在未成年時步入一段沒有法律保護的婚姻,這對依依的傷害可想而知。《婚姻法》早有規定,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未到法定婚齡強行「結婚」,這種婚姻無法被法律認可及保護。
雖說「父母之愛子,必為其計深遠」,父母卻也不能以愛的名義剝奪子女婚姻自由。文中的父母愚昧無知,或許是出於經濟壓力,才讓未成年女孩過早步入婚姻,不僅對法律沒有足夠的認識,對依依也沒有足夠的尊重。作為父母應該放下過強的控制欲、摒棄糟粕傳統觀念,用心聆聽孩子的心聲,而不是綁架子女的「孝心」,一味按照自己的意願要子女照單全收。
「娃娃親」「指腹為婚」,包辦、買賣婚姻,早已是被否定的糟粕。對於這樣的苗頭,社會必須保持警惕,及時幫助遭遇此類待遇的年輕人維權。絕不能讓這類現象在當代社會死灰復燃。
婚姻是人生大事,過往包辦婚姻導致許多悲劇發生,父母也是時候醒悟了,自己覺得適合的婚姻不一定適合子女。已經21世紀了,每個人都享有婚姻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力。女孩勇於求助婦聯爭取合法權益,也提醒了我們,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同時也呼籲相關部門多給與未成年女性關注,減少此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