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香奈兒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廣告中使用了產品具有「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美白功效的廣告宣傳用語,被處罰20萬元。
近日(11月12日),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
據天眼查APP顯示,處罰單位為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違法行為類型為「因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發布虛假廣告」,處罰內容為行政處罰20萬元,並責令停止發布。
《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進一步查詢公告內容得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過對消費者的投訴調解發現,香奈兒(中國)官網(www.chanel.cn)銷售的「香奈兒奢華精粹乳霜(輕盈)」「香奈兒光採晚安修護面膜」為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但其商品網頁發布的廣告中卻使用了產品具有「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美白功效的廣告宣傳用語,並將「抑制黑色素生成」作為「晚安修護面膜」的第二大核心功效進行廣告宣傳。
而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的商品配方顯示,上述兩款化妝品的成分和使用目的中,均不含有作為祛斑劑用途使用的成分。且在調查過程中該公司也無法提供產品具備其網頁中宣稱的「抑制黑色素」「色斑淡化」等功效相關實驗報告。
事實上,隨著2014年美白化妝品特證化管理細則的出臺,凡產品宣稱可對皮膚本身產生美白增白效果的,均需嚴格按照特殊用途化妝品實施許可管理。顯然,香奈兒被「點名」的2款產品,涉嫌虛假宣傳「美白」「祛斑」等功效,違背了上述法律條例的規定。
據企查查信息顯示,這也不是香奈兒在中國第一次被行政處罰。2017年,因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香奈兒(中國)貿易有限公司被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414341.4元,處罰款130萬元,並責令停止銷售。
事實上,近幾年美妝品牌在推廣過程中踩到虛假宣傳的「紅線」似乎已成常態。
從2015年佳潔士牙膏因「1天美白」的廣告被罰款603萬元,到去年底歐萊雅旗下品牌碧歐泉因印刷廣告語「8天肌膚猶如新生」被罰款20萬元,並作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十大虛假違法廣告典型之一公示,再到近日頭部主播李佳琦旗下的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曝於今年6月因虛假宣傳而罰款1萬元,虛假宣傳的問題顯然依舊屢禁不止。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除了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以及美妝品牌自身急功近利的因素外,消費者也需對化妝品有正確認識。很多人誤把化妝品當皮膚救星用,但實際上痤瘡、雀斑等皮膚問題並非簡單塗抹一個產品就可解決,必要時還應找專業皮膚科醫生進行治療。
不過,隨著更多消費者懂得通過合法渠道維權,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漸趨緊縮,相信對行業違規違法行為的監管只會越來越嚴格。而連續兩日接連曝光的產品虛假宣傳事件,無疑也為不少想打擦邊球的品牌戴上了「緊箍咒」,提醒自身在遵紀守法的同時要與消費者「坦誠相見」,品牌的發展沒有捷徑可走,過度透支消費者的信任往往也會自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