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一視頻爆料稱,浙江衢州三名女子在一酒店內對另一女子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毆打,而原因竟是因為該女子搶了三人之一的男朋友。
據了解,姜某得知王某似乎搶走了自己的男朋友,處於氣憤與挑釁的心態將王某約在了某家賓館的房間內,並召集了自己的兩名朋友,將王某控制住。其中一個人拽著王某的頭髮不停向後拉扯,另一人則站在王某面前不停地辱罵並掌摑王某。此期間王某試圖用手擋住臉保護自己,但被前後兩人將手打掉,見王某還要掙扎,拽著王某頭髮的人立即將她的頭髮向後拉扯,並猛砸王某臉部。在王某失去抵抗能力後,其中一人將王某從床上拉起,並進行了更進一步的毆打。
1月15日,據警方表示,目前三人已被抓捕歸案,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核當中。
姜某得知前男友與王某在一起後,一味地將王某視為分手原因,認為過錯全在王某身上,卻不曾反過來思考自己是否有哪裡做錯了。像小說裡的情節一樣,召集一些人,對自己所厭惡的或者痛恨的人進行了打擊報復,非但無法挽回現實中的男朋友,更是會讓他覺得此人過於偏激,掌控欲望過強,並且毫無道理可言。
其次姜某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他人的心理和身體上的健康。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王某和姜某在派出所的調解下,在達成賠償事宜的前提下,王某諒解了姜某的違法行為,便可以不對姜某三人做出處罰。
然而如果經傷情鑑定之後,將王某判定為因毆打而造成的輕傷或重傷,則姜某三人的行為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於這種確實的犯罪行為,法律不允許雙方私下協商,而是必須對犯罪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類似的偏激類事件越來越多,12月18日,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西城校區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刑事案件。
一名學生葉某突然闖進教室,將濃硫酸淋在第一排的兩名女生頭上,並誤傷了坐在旁邊的一位女生,共傷三人,場面恐怖至極。
濃硫酸的腐蝕性極強,粘在皮膚上,皮膚會立即被腐蝕融化。據同學所說,兩名女生現場短時間裡立即面目全非,頭部均受不同程度嚴重創傷,甚至都在「冒煙」,教室裡充斥著幾名女生撕心裂肺的哀嚎聲,現場慘不忍睹。
而那名男子則面無表情地站在一旁,甚至對周圍人稱自己和她們有仇,要抓就直接抓自己。目前該男生正在刑警隊接受調查。
當代的年輕人逐漸失去了對事件程度的把控能力,很多時候跟隨著情緒行動,卻失去了自身的原則。無論是什麼時候,我們都應先思考一下,這種行動可能導致的後果,不可以將自己的情緒代替理性,魔鬼就藏在衝動的行為裡,等待著一發不可收拾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