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瓜
《無價之姐》借著湖南衛視《乘風破浪的姐姐》熱播,火遍街頭巷尾,一時間李宇春又成為2005年那個風頭無兩的女明星。
長達兩個月的時間裡,《無價之姐》搭配歌舞火遍了小視頻平臺,甚至於明星都要來秀上一段。
可是,因為歌曲風靡而竄火的李宇春還沒回過神來,這邊的《無價之姐》已經被人質疑抄襲原創!
近日,網上出現了一紙律師函,某董姓男子嚴正聲明: 《無價之姐》作曲抄襲自己的作品《跟我出發》!
央視原來有一檔節目叫《歡樂中國行》,每次節目結束後主持人董卿都會唱起這首《跟我出發》。
根據律師函的內容看,董姓男子直指《無價之姐》的後八個小節與《跟我出發》極其相似,懷疑抄襲。
我對這首歌還有印象,特地找來聽了一下。貌似也沒什麼不妥,不知專業人士,會如何考量。
一時間,網絡上各種聲音迎面撲來,大部分都在指責李宇春。有人甚至扒出李宇春的高中作文都是抄襲別人的。
還有人藉此機會,列舉出李宇春的其他作品,也並非百分百原創,抄襲對象還一度涉及美國歌星麥當娜!
各種說辭,簡直能把李宇春淹沒,真是人言可畏!
我不是李宇春的粉絲,我只想替大家理清一下事件的來龍去脈。
根據董先生的律師函,他所主張的侵權是針對歌曲曲調,而並非填詞。
《無價之姐》的作曲人不是李宇春,她僅僅是按照曲譜填詞而已。
所以,不論侵權事件結果如何,侵權者都不是李宇春本人,她只是詞作者、原唱者。
我不大清楚法律層面會如何界定李宇春在這之中應付的責任有多少,但我認為基本可以不背鍋。
李宇春是中國第一代選秀明星,是草根逆襲的代表。
從2005年的超女冠軍到現在,李宇春不常露面,人氣卻居高不下。
陪伴李宇春成長起來的那代人,時常會詫異,明明身邊沒有幾個李宇春的粉絲,怎麼這麼多年她在娛樂圈還是神般的存在?從未過氣?
用郭敬明的話來說,存在就是合理的,你不喜歡,請不要阻止別人喜歡。
平心而論,李宇春這個四川女孩,人品、格調、才華,通通優秀。
李宇春是個高產的歌手,她的每一張專輯都獲得過當年的銷售總冠軍。
《下個路口見》、《傾國傾城》、《冬天快樂》等等,都很有知名度。
李宇春登上過美國《時代周刊》雜誌,她是代表中國青年的亞洲面孔!
李宇春一身中性打扮,沒有任何女孩子的矯揉造作。相反,她有著男孩一般光明磊落、開朗大氣的性格,這大概就是粉絲追隨她多年的原因吧!
李宇春從藝多年來,沒有緋聞、沒有醜聞,是個兢兢業業又善良可愛的女孩!
這樣的正向明星,是可以作為青少年偶像而存在的!
請大家理智追星,不要過分追捧,更別隨意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