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隊服役滿12年,將面對這一個很大抉擇,是自主就業還是轉業安置還是留隊再幹4年,滿16年再做打算,今天的我來告訴大家們,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後行,切不可以草率選擇而遺憾後半生。
一、自主就業是指服役滿12年士官在退役時自願向部隊申請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後自主就業,當地政府再給予一定經濟補助,不再負責安排工作。一般來說服役滿12年士兵,都三十大多了,多半都已經結婚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庭,有著一定責任重擔,三十多歲,十幾年軍旅與社會脫節十幾年有餘,重新創業從零起,難度很大,倘若沒有豐富的社會資源,非常不建議選擇自主就業。
二、轉業安置是指服役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後轉到地方,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具體有縣一級政府主管部門統一安置,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有依法接收轉業士官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收安置轉業士官,從國家層面來說,國家還是非常重要退役軍人安置工作的,但是本人結合實際的安置情況來看,滿12年就轉業對選擇工作單位是沒有任何優勢可言的,大部分剛滿12年轉業士官都是被分配到了國有企業,因為國家的安置政策是傾向於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16年兵。
三、繼續留隊服役,晉升四級軍士長(四期士官),幹滿16年再選擇自主就業或者轉業安置,因為國家的安置政策是越來越好的,也是傾向於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轉業士官,而且如今部隊的工資待遇遠遠大於地方,滿16年如果選擇自主就業能拿到一筆相當可觀的退伍費,如果選擇轉業安置的話,起碼也能給予事業編制,要知道事業編制比國有企業編制,那可不是強了一點半點,不管是在職時還是退休後的待遇,直接就不在一個層次,所以說,本人強烈建議能幹滿16年,那就必須要幹滿。
當然對於從軍營大熔爐被猝火後,回到社會的我們,有敢於面對從零開始勇氣,也有敢打必勝的信心,通向成功道路不只一條,我們應該選擇最捷徑的那條,弄清楚當前社會的狀況,吃透當前國家的安置政策,對每一名轉業的士官來說都是做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