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這個有點意喻羞辱的詞,來自義大利文「Paparazzi」,中文意思是「追蹤攝影隊」,因為發音與英文「Puppy」相似,被香港人直截了當的翻譯成了「狗仔」。在20世紀50年代之前,「狗仔」還是一份專業的社會職業,Paparazzi也代表著一群不怕風吹雨打、勇於刻苦,挖掘鮮為人知之事,略帶執著不屈精神的人。但是,到了八十年代的香港娛樂圈,狗仔化的Paparazzi則代表一群像飢餓的流浪狗一樣,擅用靈敏的嗅覺追蹤獵物的人。
陳冠希與狗仔互拍
八十年代的香港娛樂圈,狗仔和明星就是TOM和JERRY一樣的存在。鋒菲戀、熊黛林攻城3小時、陳冠希遭拍怒打狗仔...這樣的花邊新聞充斥在每個報刊亭的醒目位置,而就在香港狗仔中環飆車,只為搏頭條的年代,中國內地還停留在鄧麗君人甜聲靚,劉曉慶豔壓八方的文藝報導階段,內地真正進入狗仔元年,還是2003年,《十面埋伏》人物造型被偷拍。而為這一起跑線鳴響槍聲的正是卓偉和馮科這對黃金搭檔。
不同於香港的聚眾狂拍,內地的狗仔還算是走斯文路線的。他們長期蹲點,不動聲色,忍得了辛苦,耐得住寂寞,悄聲無息的更像個「貓仔」。而一切默默無聞只為最後憋出一個大招,既賺了金缽滿盆,又滿意了吃瓜群眾,還順手把被爆明星的一臉懵逼截成個表情包。
狗仔隊遠距離拍攝圖中黃框內私人住宅的情景
這些再次被內地化的「貓仔」,逐漸在新的媒體環境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態。狗仔已經不是一個人的戰鬥,而是一個團隊。偷拍得也不只是一張照片,一個視頻,而是一次事件營銷。他們擁有及時的「線人」消息來源,第一時間掌握家/酒店/停車場+片場+機場的偷拍黃金路線,跨場地同步高速跟進,全程超長待機追蹤,還有一應俱全的攝影裝備和有利的偷拍地形,最重要的還是一雙自帶人臉識別的雷達眼,當又一次忘拉窗簾的猛料出現後,能夠打通線上線下的全資源,聯手合作媒體,配合精準傳播,促成全媒體深挖,獨家引爆各類事件,每一次爆料,都是一次完美的公關活動執行。甚至,有些明星不是被動的偷拍,而是主動的炒作,一邊曝光猛料,一邊危機公關,一起成功壟斷熱搜。
無恥,一直是人們送給狗仔隊最多的形容詞,人們用道德來鞭笞狗仔用窺私套利,但是,沒有人會質疑向狗仔購買照片的主流媒體。狗仔只是戰鬥在花邊新聞的前線記者,驅動狗仔前進的動力是那些高價換取新聞的媒體人。而這些媒體又是否有權傳播明星的隱私?明星隱私權是否要為媒體報導權讓步?
萊昂納多躲狗仔隊
在美國,為了保障新聞自由而採取真實惡意原則,也就是很大程度上都是承認名人無隱私的,除非公共人物能夠證明媒體報導帶著「真實惡意」的目的,對他們的隱私進行報導。所以,在美國,柯林頓、萊溫斯基白宮「吃雪茄」,高爾夫副總統17歲兒子開車超速被捕,章子怡前男友在加州海灘拉開她的迷你泳褲,等等在主流媒體上比比皆是。
章子怡遭偷拍
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對於明星隱私權的保護,我們國家的法律並沒有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進行區分立法。但在學界有一種觀點,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的保護標準應該低於普通人,公眾人物需要承擔與普通民眾不同的社會責任,他們有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和示範作用,所以明星的隱私權要適當地為公共利益讓步。然而,公共利益是否包括公共興趣?何為公共興趣?看明星吃飯睡覺打豆豆?這個界限依然無法界定。
相信我們在看完一篇八卦,好奇心獲得了極大滿足之後,還會罵一句,這些狗仔真缺德!狗仔的每一個長焦鏡頭的背後,其實都是期待著窺探明星私生活的普通看客。只要人們對於明星私生活的好奇心還在,狗仔們鏡頭的感光度就永遠低於3200。所以,你們覺得明星到底該不該有隱私權?評論區裡討論起來!王子等不及要去給劉亦菲發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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