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 17: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什麼是邪教?
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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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聚斂錢財、秘密結社、危害社會。
邪教常用的洗腦套路有哪些?
(一)用歪理邪說欺騙人
邪教「教主」要達到斂財、控制成員等目的,首先就要騙人相信,引人崇拜。為此,他們精心編造一套荒誕離奇的「末世論」「劫難說」「巫神論」等歪理邪說。
(二)用宗教帽子蒙蔽人
邪教往往以宗教的面目出現,多數冒用「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的名義,給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騙群眾,逃脫法律制裁。
(三)用治病、免災誘惑人
邪教往往在人們日常最關心的平安、健康等問題上做文章,通常用治病、免災作為最初的誘餌,鼓吹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消災避難,治病強身,一年四季「保平安」,從而誘惑群眾加入其組織。
(四)用各種把戲嚇唬人
邪教常利用人們對鬼、神等虛構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懼心理,先把人嚇住,然後又兜售免除恐懼的「法寶」——加入邪教組織。如看相算命、裝神弄鬼、螞蟻寫字、白紙顯字等把戲,均是近年來一些邪教慣用的嚇唬人伎倆。
(五)用小恩小惠籠絡人
邪教常常利用人們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看重實惠的現實需要,先套近乎,拉關係,再假裝關心,投其所好,用小恩小惠拉人入夥。
(六)用暴力行為脅迫人
用暴力行為脅迫人,也是一些邪教的突出特點。一旦因被欺騙、誘惑、恐嚇而進入邪教組織的人員看清其真實面目醒悟過來,想要擺脫邪教糾纏時,邪教頭目就會撕掉偽裝,露出猙獰面目,用暴力手段脅迫其繼續參加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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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邪教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第一款罪又有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一)聚眾圍攻、衝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的;(二)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衝擊、強佔、哄鬧公共場所及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三)抗拒有關部門取締或者已經被有關部門取締,又恢復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組織,或者繼續進行邪教活動的;(四)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情節嚴重的;(五)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宣揚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的;(六)其他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行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此外,邪教活動違反我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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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和抵制邪教?
(一)不聽、不信、不傳
不聽邪教的宣傳,不幫著邪教去傳播。如果自己的親戚朋友、左右鄰裡、同學之間有人信了邪教,要從關心、幫助他們的角度,提醒他們千萬別上當。
(二)檢舉揭發邪教的違法活動
邪教活動是違法行為。見到邪教在騙人、非法聚會、搞破壞活動時,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崇尚科學
應當崇尚科學,參加合法的社團組織。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凡事多問幾個為什麼,防止上當受騙,防止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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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波北侖法院
原標題:《抵制邪教,這些知識你需要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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