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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您借過錢嗎?或者說借給過別人錢嗎?很多人都勸誡大家說千萬不要借錢,借錢是個很麻煩的事兒。尤其咱們有句古話:欠錢的是爺爺,借錢的那是孫子啊。錢借出去的時候好借,要回來難度是很高的。
最近這兩天我就看到了一個很熱播的小視頻,一個女子跪在地上哀求他的朋友,說我當年借給你60萬,你這麼長時間都不還我,現在我也不要利息了,你能不能還我50萬就行。
後來還有人解讀說這個女的當時借給他朋友錢的時候,也是出於一片善心,而且雙方是朋友關係,連借條都沒打。結果現在人家朋友翻臉不認人了,錢也不打算還了,所以她只能跪地跟他朋友要求還錢。
確實,雖然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最好不要去借錢,但是架不住誰沒有幾個朋友,哪個朋友一旦有難處的時候跟你張回嘴,60萬這麼大數額我們或許沒有,但是3千5千1萬2萬還是很有可能借給別人的。
那麼怎麼辦?而且我們很多人還有這個特點,既然都是朋友之間借錢,也不太好意思讓人打個借條,雖然咱們覺得你多少手裡得有個憑據才行,但是畢竟雙方平時有很密切的關係,這個時候你讓人打借條好像真的是不相信對方一樣。
很少有人能想到,可能過一段時間,我們得像這位女士一樣,跪地跟人家要錢,人家都不還給我們。那麼怎麼辦?大家不要擔心,不一定非要拿到借條我們才可以要求人家還錢。
前兩期節目我們就說了, 5月1日以後,最高法對於電子證據又有了明確的說法,你跟你朋友之間的轉帳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都可以當做證明。咱們這麼講,你現在要把錢借給別人,很少有人是直接給現金的,小錢我們可能通過微信支付寶直接轉帳就可以了。大錢,尤其是像這位女士這樣60萬呀,我估計拿現金幾乎不可能,一定是要通過銀行轉帳的。
那麼好了,不管是銀行的轉帳記錄還是各種支付平臺的轉帳記錄,都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的。而且朋友跟你借錢的時候總不能連一句話都不講吧?你們一定會在聊天工具中留下各種各樣的信息的,這些信息都可以當作證據使用。
所以如果你不好意思讓朋友打借條,沒關係,一定要保存好你給他的轉帳記錄和他跟你借錢的時候們倆的通訊記錄,有了這兩條記錄,拿到法院上是絕對好用的。
捎帶腳我們還得提醒各位好朋友一下,當今社會並不是說你在法院上戰勝了他,他就一定要還錢給你的。你還要考慮到他到底有沒有能力還你這個錢,所以我們提醒大家,如果真的跟別人有了債務糾紛,一方面要固定好你的證據,能夠證明你真的把錢借給他了,他真的有義務還錢給你。
還有一點很重要,一定要在訴前就進行對他的財產進行保全,你的債務人名下有沒有房,有沒有車,有沒有固定存款,這些你一定要在開庭之前就把他的財產保全住了。別這方面打著官司判決還沒下來,另一方面他知道必須得還你錢,把名下的財產紛紛轉移走了。甚至用什麼假離婚的方式全都交給他的配偶了,到時候官司打完了你贏下來了,發現他變成一個窮光蛋了,一分錢都沒有,你想執行都執行不出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