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審判庭
趙芬法官
參加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完善被告人王某某等五人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審理報告;草擬被告人李某等七人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審理報告。
劉國宏法官
參加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議;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韓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草擬被告人邢某某等二人強迫交易罪一案的審理報告。
劉慧法官
參加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草擬被告人史某容留他人吸毒罪、張某某販賣毒品罪二案審理報告。
徐欣
根據紀委監委要求,統計職務犯罪案件情況;草擬被告人王某某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審理報告。
韓浩玲
校對被告人邢某某販賣毒品一案判決。
李卓霖
草擬2020年化解矛盾糾紛相關工作總結;統計掃黑除惡2018.1.23—2020.12.20的戰果月報表;填寫涉惡案件司法建議書回函詳情表。
呂娟
填寫執行通知書四份,刑期說明一件,公安局送逮捕手續一件;負責庭審記錄一件:被告人韓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
陳丹
整理實刑執行七件,列印刑事判決書兩件,前往襄垣縣看守所宣判兩件,系統結案兩件。
程瑜
校對被告人張某某、路某某販賣毒品罪及被告人史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三案判決;系統查詢發展黨員有無刑事犯罪情況;接待被告人李某某二人尋性滋事罪辯護人閱卷。
秦彩珍
校對審理報告一件:被告人王某某等五人盜竊罪一案;整理執行手續一件,公安局送執行手續一件;整理刑期情況說明一份。
民事審判庭
常健工作:
1、參加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議;
2、草擬王某訴孫某合同糾紛案。
李曉靜工作:
起草合同糾紛、離婚糾紛兩案判決書。
肖竹工作匯報:
起草交通事故判決書。
楊靜工作:
1、接待當事人領取文書;2、網上結案、登記案件信息;
3、整理卷宗。
武劍工作匯報:
1、接待當事人;
2、跟張丹到下良等做筆錄,送達文書。
張丹等到下良做筆錄。
行政審判庭
秦麗斌:
1.參加黨組中心組會議。
2.撰寫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牛海慶:
1.參加周一黨組中心組學習例會。
2.草擬沁縣公安局判決書。
王豔茹:
1、接待當事人提交代理詞;
2、給當事人辦理退費手續;
3、起草山西煤礦機械製造公司訴大雁溝煤業一案民事判決。
馬嘉欣:
1、校對判決書;
2、郵寄送達行政裁定書;
3、草擬張某訴馬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判決書。
慄惠蓉:
1、接待當事人馮某等人提交答辯狀;
2、辦公室領取物品;
3、校對行政判決書。
審判管理辦公室
全院收、結案情況通報:
一、2020年1月1日到12月21日全院共收案件2774件,審執結案件2535件,未結239件,結案率為91.38%。
1、訴訟案件收1939件,已結案件1802件,未結137件,結案率為92.93%。其中:刑事案件241件,已結218件,結案率為90.46%;民事案件1597件,已結1493件,結案率為93.49%;行政案件71件,已結65件,結案率為91.55%;國家賠償與司法救助案12件,已結12件,結案率100%;非訴保全審查案13件,結案13件,結案率100%;強制清算與破產案5件,結案1件,結案率20%。
2、執行案件共收 835件,執結 733件,未結102件,結案率為87.78%;
3、訴訟案件待分配2件;
二、個人結案率
1、李露剛:共收案件8件,已結案7件,結案率87.50%;
2、郝德慶:共收案件36件,已結案36件,結案率100%。
3、孫科:共收案件7件,已結案7件,結案率100%。
4、閆亞峰:共收案件190件,已結案188件,結案率98.95%。
5、張帆:共收案件208件,已結案200件,結案率96.15%。
6、李慧平:共收案件144件,已結案137件,結案率95.14%。
7、張麗娜:共收案件144件,已結案135件,結案率93.75%。
8、李麗霞:共收案件109件,已結案102件,結案率93.58%;
9、秦麗斌:共收案件79件,已結案73件,結案率92.41%。
10、劉慧:共收案件118件,已結案109件,結案率92.37%。
11、張婷婷:共收案件193件,已結案178件,結案率92.22%;
12、牛海慶:共收案件63件,已結案58件,結案率92.06%;
13、李廣文:共收案件117件,已結案107件,結案率91.45%;
14、秦建斌:共收件117件,已結案107件,結案率91.45%;
15、常健:共收案件144件,已結案129件,結案率89.58%;
16、劉國宏:共收案件76件,已結案68件,結案率89.47%。
17、趙芬:共收案件49件,已結案43件,結案率87.76%;
18、李彩霞:共收案件113件,已結案99件,結案率87.61%;
19、郝志國:共收案件12件,已結案10件,結案率83.33%;
李慧平:
1、參加院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
2、組織原告李某某與郭某某等三被告合同糾紛一案的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未果;
3、公開開庭審理上午調解案件;
4、草擬原告高某某訴被告保險公司等二被告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的判決書。
李鵬軍:
1、聯繫被告鴻琛煤業公司,通知訴訟保全事宜;
2、整理匯總調研文件材料;
3、草擬杜某與趙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判決。
李牧:
1、草擬執行異議案件裁定書;
2、匯報執行異議案件相關情況;
3、中院送達案件請示。
呂計拴工作:
1、今日庭審直播2件,分別是:劉國宏、李慧平各1件。
2、中院民二庭報涉金融案件。
3、核查發展黨員明細有無失信人員,均查無失信信息。
4、排查已結案並已生效案件,系統未點擊生效,已通知到人。
5、辦理日常事務性工作。
6、匯總1月至今收結案數據。
黃偉麗工作:
1、匯總今日未有收案,有結案11件、刑事未有收案,有結案2件、民事未有收案,有結案8件、行政未有收案,未有結案、國家賠償與司法救助未有收案,未有結案、非訴保全審查未有收案,有結案1件、強制清算與破產未有收案,未有結案。
2、今日錄音錄像2件
分別是:李慧平、劉國宏各1件。
3、網上查詢發展黨員明細有無失信人員,均查無失信信息。
4、上傳裁判文書。
5、趙靜睿報執行案件收結案數據。
6、中院內網報送涉金融案件明細。
7、匯總1月至今日全院及個人收結案數據。
趙研工作:
1、檢查數據備份情況;
2、檢查機房伺服器運行情況;
3、處理行政庭結案異常問題;
4、統計全院結案未生效案件;
5、處理移動微法院掌上法院登錄異常問題;
6、處理大數據平臺案件質量質檢數據。
王玉:
1、系統結案一件;
2、開庭記錄原告李某某訴被告李某某 、郭某某等人合同糾紛一案;
3、登記新收案件兩件;
4、整理卷宗。
崔浩南:
1、門戶網站更新;
2、人民微管家轉發微博;
3、檢查機房設備運行情況;
4、給紀檢組交新媒體發布管理辦法;
5、協助刑事庭內外網轉換文件。
李慧平法官開庭審理原告李某某訴被告李某某 、郭某某等人合同糾紛一案郭某某等人合同糾紛一案。
執行局
孫科:
1.參加黨組理論中心組例會。
2.參加執行局會議。
3.接待執行案件被執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某某。
4.接待執行案件涉案當事人高某某。
5.和秀娟研判當前執行工作和部分執行案件。
6.和華峰研判執行案件。
趙秀娟:
1.參加中心組學習會議。
2.參加執行局工作例會。
3.和孫院長研判當前執行工作,重點案件。
4.組織申請執行人朱某某與被執行人範某某調解。
5.接待被執行人張某某。
6.接待被執行人某公司代理人。
7.接待被執行人李某某。
8.起草清欠清收工作總結。
李美江:
1.參加黨組理論中心組例會。
2.參加執行局會議。
3.接待申請執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辦理領款手續,案結。
4.接待申請執行人盧某某辦理領款手續,案結。
5.接待申請執行人郭某某等五人辦理領款手續,撤回執行申請,案結。
6.通知部分被執行人明天到庭。
7.系統報結案件。
張毅傑:
1.參加執行局會議。
2.接待申請執行人崔某和被執行人範某,交接案款15000元。
3.接待被執行人某村委。
4.約談申請執行人崔某。
5.接待被執行人某鄉政府。
6.組織協商張某與張某合同糾紛一案,初步達成協議。
7.起草裁定書1份。
8.和少剛、躍芳尋找案款不能認領原因。
楊鑫星:
1.參加執行局例會。
2.接待申請執行人連某某。
3.接待被執行人李某某。
4.系統結案一件。
5.接待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和被執行人某公司,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6.接待申請執行人郭某某和被執行人李某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7.起草終本裁定書。
李磊:
1.參加執行局工作會議。
2.接待申請執行人李某某,辦理領款結案手續。
3.接待申請執行人武某某與被執行人郭某,調解後雙方達成和解,申請執行人領取部分案款。
4.系統報結兩案件。
5.起草終本裁定書。
6.郵寄執行裁定書。
孔少剛:
1.參加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
2.參加執行局工作會議。
3.組織法警隊為刑事審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供警務保障。
4.接待申請執行人祁某某,辦理領款手續。
5.製作查封裁定書和公告。
武妍:
1.參加執行局工作例會。
2.接收4件郵件回單登記並流轉。
3.解除凍結、等系統審批事宜。
4.1件郵件登記地址信息聯繫郵局郵寄。
5.到上莊煤業辦理委託事項。
6.整理、裝訂、掃描、卷宗。
趙靜睿:
1.參加執行局工作例會。
2.指揮平臺接收上報下達材料1件。
3.統計涉銀行案件執行到位金額。
4.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報審管辦截止今日收案,結案情況。
李躍芳:
1.參加執行局工作例會。
2.辦理申請執行人谷某某領款事宜。
3.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15個被執行人財產信息。
4.系統報結3件案件。
5.一件新案錄入臺帳,身份驗證、提前財產查控、待反饋。
6.撰寫執行文書、填寫郵單及傳票。
7.統計本年度每位執行員收、結案數據。
李其其:
1.執行指揮平臺,執行值守平臺籤到。
2.參加執行局工作會議。
3.指揮平臺回復委託事項一件。
4.按委託事項要求郵寄原文件。
5.發起並審核委託事項一件。
執行局工作例會。
張毅傑接待申請執行人崔某和被執行人範某。
接待被執行人某鄉政府。
組織協商張某與張某合同糾紛一案。
接待被執待人某村委。
韓彥軍、武妍到上莊煤業辦理委託事項。
李磊接待申請執行人李某某,辦理領款結案手續。
接待申請執行人武某某與被執行人郭某,調解後雙方達成和解,申請執行人領取部分案款。
楊鑫星接待申請執行人連某某。
接待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和被執行人某公司。
接待申請執行人郭某某和被執行人李某某。
張毅傑、李躍芳到政務大廳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信息。
趙秀娟組織申請執行人朱某某與被執行人範某某調解。
接待被執行人張某某。
接待被執行人某公司。
孫科接待執行案件被執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某某。
接待執行案件涉案當事人高某某。
立案庭
閆亞峰工作:
1、參加周一理論學習。
2、製作金融借款合同案裁定書。
張春雷工作:
1、參加周一理論學習;
2、接待當事人;
3、訴服指導中心平臺系統查控各項指標。
李栓柱工作:
1、參加周一理論學習;
2、調解某某公司訴某某公司合同糾紛案件。
蘆竹青工作:
1、接待當事人;
2、開上訴費繳費單;
3、接待律師查閱刑事案件。
董天龍工作:
接待當事人
張美玲工作:
1、接待當事人;
2、學習委託鑑定平臺系統及錄入;
3、訴服指導中心平臺系統查控各項指標;
4、給專職律師到律師服務平臺線下認證及一碼通審核。
申翔工作:
1、接待當事人;
2、接收庭室郵件登記移交。
李喬工作:
1、整理卷宗,訂卷;
2、給當事人送達裁定書。
邢慧芳工作:
1、接待當事人;
2、登記訴前調解明細;
3、完善案件立案及系統錄入。
崔航工作:
1、接待當事人;
2、到郵政移送機要並郵寄。
郭靜工作:
1、接待當事人;
2、完善執行立案錄入系統掃描電子卷宗;
3、給執行局移送執行案。
接待當事人
王橋法庭
李麗霞:
1、參加黨組中心組會議學習;
2、起草修改判決書;
3、詢問米某。
李佳美:
1、聯繫當事人案件相關事宜;
2、校對判決書裁定書。
梁倩:
1、系統結案一件;
2、整理上訴案件卷宗;
3、與李麗霞給米某做詢問筆錄。
袁隆:
學習業務相關法律知識。
宋浩睿:
接待當事人諮詢。
閆曉紅:
1、校對一裁定書;
2、整理卷宗。
趙馨:
1、草擬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判決書;
2、印發一合同糾紛案件調解書;
3、草擬一財產損害糾紛案件裁定書。
段亞軍:
1、交通事故案件製作列印調解協議及調解書;
2、系統點結案;
3、文書直報;
4、接待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
接待當事人立案諮詢
夏店法庭
張帆:
1.參加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
2.接待當事人立案諮詢
3.修改判決書三份
4.接待晉平煤業工作人員
5.草擬判決書
張婷婷:
1.參加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
2.修改校對判決書一件;
3.修改校對裁定書兩件;
4.接待當事人。
桑程程
1.草擬判決兩份。
2.整理明天凍結、解凍手續。
郝振罡、王偉:
1、接待當事諮詢案件進展情況做解答
2、辦理法庭其他日常事務
李海燕
1.接待七一華富領取判決
2.接待王豔領取判決
3.系統結案2件
4.梳理文書直報表。
趙雯璇:
1、系統結案兩件
2、整理卷宗
3、接待當事人
郝振罡:接待當事人諮詢案件進展情況做解答
下良法庭
張麗娜:
1、參加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
2、草擬判決文書。
3、接待當事人案件諮詢。
張振超:
1、草擬判決文書。
2、收繳黨費。
宣星:
1、接待當事人案件諮詢。
2、接待當事人辦理上訴事宜。
3、辦理系統結案一件。
4、整理卷宗。
慄冰峰:
1、掃描卷宗七冊。
2、接待當事人案件諮詢。
張麗娜接待當事人。
宣星接待當事人提交上訴狀。
辦公室
郭豔芝:
1、協助刑事庭列印判決5件59份、結案登記表6份、財產型3件11份;
2、協助審管辦列印調裁定1件5份、其他材料2件10份;
3、協助夏店法庭列印裁定2件12份、判決1件6份;
4、協助民事庭列印判決3件20份;
5、協助法官協會列印調解1件6份;
6、協助執行局列印裁定2件12份、公告1件5份;
7、接收文件3份;
8、協助王橋法庭列印判決1件5份。
連嬌嬌:
1、協助立案庭複印材料3份;
2、協助執行局列印材料2份;
3、發送傳真一份;
4、公文系統接收文件1份;
5、接聽傳達當事人等詢問電話。
賈曉斌:
1、審核當事人複印民事調解書;
2、協助當事人查詢民事案件;
3、協助當事人查詢刑事前科;
4、協助襄垣公安局複印刑事判決書;
5、協助長治市交警大隊查詢刑事前科材料。
白甜甜:
1、按規定協助當事人複印民事調解書;
2、協助當事人查詢民事案件;
3、協助當事人查詢刑事前科;
4、按規定協助襄垣公安局複印刑事判決書;
5、按規定協助長治市交警大隊查詢刑事前科材料。
範建明:
匯總編輯綜辦工作日誌
法警隊
孔少剛:
1、參加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
2、組織法警隊為刑事審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供警務保障;
3、接待申請執行人祁某某,辦理領款手續;
4、製作查封裁定書和公告。
王飛:
1、接受刑庭書記員送達的本周開庭計劃表和用警申請表並統計匯報孔隊;
2、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被告人開庭提供警務保障。
庭審值庭
財務室
王越:
1、辦理收取當事人訴訟費、執行費交款手續;
2、填報收費統計表;
3、網銀支付退當事人訴訟費。
原標題:《【庭室風採】2020年12月21日各庭室工作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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