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影星,瑪麗蓮夢露在1962年8日4日在自已的寓所裡,服用大量安眠藥自殺身亡。當時法醫鑑定是這麼說的。
當時第一個抵達夢露死亡現場是警官傑克.克萊門斯,這個細心的警官在現場,沒有找到服藥所用的杯子和水,沒有水她怎能吞下幾十片安眠藥,因此他向上級反應了情況,建議別輕易定為自殺,但卻沒人採納他的建議。
十年後洛杉磯有個尼克.哈利斯偵探所,所長米洛.斯佩裡.格利奧精明強幹,通過手下人提供的線索,對夢露一案進行了詳細調查。
米洛弄到了一份關於夢露屍體解剖報告,讀下來漏洞百出,他發現夢露的胃裡,幾乎是空的僅有20立方釐米呈褐色液體,沒有藥物殘留。他發現雖然胃裡是空的但血液裡的藥量很高,很可能是血管裡被注射了藥物所致。
米洛終於又找到當時鑑發自殺證明文件的驗屍官,裡昂奈.格莢迪遜.格萊迪遜證實,夢露的私人遺物,包括那本紅色的封面日記,曾被存放在他的辦公室裡,他曾翻閱過那本日記,裡面牽扯許多大人物的政治醜聞,可是那本日記在第二天他到辦公室時已經不翼而飛。
夢露的鄰居,阿貝.蘭多夫婦,在1962年8月4日,星期六晚,參加完晚宴回來,看到夢露的住所前停著一輛救護車和一輛警車,接近午夜還有直升機在上空盤旋。
當天邊露出一絲曙光時,這位佳人的住所已經進行了精心布置,電話記錄也拿走了,文件和筆記銷毀了。
夢露的自殺事件,鬧的沸沸揚揚,種種跡像令人撲塑迷離,但仍然難揭開迷底,幾十年過去了,現在依然有人在尋找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