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十佳案件」顯示,「多燕瘦酵素」品牌經營方「蜂了時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違法經營酵素食品被罰款14萬元,並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據案情通報,2019年8月,上海市寶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稱「蜂了時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經營的「多燕瘦酵素吸吸凍(番石榴味)」(生產日期:2018年9月17日)中檢出了匹克硫酸鈉。
相關資料顯示,匹克硫酸鈉是一種藥品原料,具有緩瀉作用,屬於非食用物質,在常規標準檢測中無法檢出。該藥品具有明顯的不良反應和副作用,必須憑處方、遵醫囑才能使用。
一石激起千層浪。該消息讓不少正在食用酵素類產品來減肥的消費者非常焦心,「究竟我吃的是什麼?」「這幾月減下來的肉是止瀉藥還是酵素起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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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素龍頭檢出止瀉藥
啟信寶信息顯示,「蜂了時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7月8日,註冊資本金5000萬元,為杭州惠美惠時尚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21世紀經濟報導注意到,該公司成立七年來,屢次因「虛假宣傳」遭到工商市場部門的處罰,累計罰款金額達37.5萬元。
據媒體報導,截至11月1日,在雙十一預售結果榜單中,「多燕瘦」位列酵素類目銷售數據第一,而單品多燕瘦SOSO棒則在保健健康品類中排名第五。
事實上,此類事件並非孤例。今年4月,全國首例在食品中用匹克硫酸鈉當作酵素的行政處罰案件在廈門市思明區法院公開審理。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緩瀉藥匹克硫酸鈉,廈門宏澤平商貿有限公司被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判罰超過390萬元,並被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目前,「多燕瘦酵素」品牌經營方「蜂了時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並未就此事發表回應。
21世紀經濟報導查詢發現,根據中國生物發酵產業協會團體標準《酵素產品分類導則》的定義,「酵素」是以動物、植物、菌類等為原料,經微生物發酵製得的含有特定生物活性成分的產品,該定義還將「酵素」分為食用、日化、飼料、農用、環保等11個類別。
值得注意的是,酵素產品所宣稱的減肥作用並非空穴來風。哈爾濱市第一醫院內分泌科劉大娜曾在有來醫生平臺上表示,酵素的主要作用就是可以幫助人進行減肥、排毒,還有抗菌、消炎的效果。
「首先,酵素是發酵產品,其中很多成分可以促進腸胃蠕動,加強腸胃的消化功能,讓食物營養及時吸收,使人體的新陳代謝速度加快,及時排出體內長期堆積的毒素和代謝廢物,從而緩解便秘和肥胖的問題,促進脂肪的分解。
其次,酵素是天然存在的抗生素,可以激活體內殺菌物質的作用,還能夠促進新細胞的再生,提高人體免疫力,從而發揮抗菌、消炎的效果。
另外,酵素對於肝臟的解毒功能有一定的輔助效果,可以使身體各器官內積累的毒素及時排出,甚至還有美容養顏的效果。」劉大娜稱。
實際上,酵素其實屬於「舶來品」,起源於日本。國內消費者最初從海外代購開始接觸酵素,近幾年國內企業也紛紛涉足開始生產酵素。不過,由於國內起步較晚,目前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產技術還是來源於國外。
「酵素實際上就是一種酶,一種消化酶。」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東直門醫院主任醫師李蘊銣在妙手醫生平臺上表示,酵素在日本和臺灣比較風靡,不過他們的概念和國內有所區別,「他們認為酵素實際上是一種發酵的食品。」
他指出,這種發酵的食品對腸道尤其是腸黏膜有保護作用,它含有豐富的維生素和水果酵素,其中水溶性維生素較多,對於維生素的吸收非常有利。此外,酵素有潤腸通便的作用,對於便秘、降血脂、動脈硬化的人都有一定好處。在他看來,酵素還是有一定益處的,但是一定要針對適合的人群來應用,「不是所有人都適合用酵素。」
現在不少保健食品都應用了「酵素」的概念,但保健品畢竟不是藥品,具體功效還是因人而異。
有營養科醫生指出,服用酵素產品並不代表可以補充對人體有益的酶,即便部分水果酵素飲料含有豐富的酶,但一旦接觸到人體消化系統裡的消化酶,會被分解成胺基酸和肽類,不再具有活性,因此不能對「酵素治病或減肥」抱有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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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素市場亂象
今年5月,據媒體報導,一款名叫「LUMI綜合發酵蔬果飲料」的產品包裝配料表上顯示有多種蔬果名稱,卻僅標註總經銷及保質期、生產日期,沒有標註產品的生產商、產地、受委託商、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號等。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該代理商旗下的一款「LUMI淨酵素」產品宣稱具有「保肝護胃、消炎抗菌、提高免疫、分解脂肪、纖體瘦身、祛痘祛斑」等功能,但產品外包裝上並沒有保健食品文號和「小藍帽」標識。
對此,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執行副會長曆梁秋曾指出,「酵素產品目前主要通過微商、電商銷售,其中也不乏正規企業、銷售質量較好的食品產品,但也存在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甚至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現象。」
在他看來,這些銷售行為亂象多、危害大,「營銷人員甚至沒有、也不願意深入了解我國保健食品的相關法規,對營養健康知識、產品科學原理、消費知識一知半解,只把心思用在營銷上。」這種缺乏誠信的行為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則,毀了企業、坑了消費者,同時也傷了正規的保健食品產業。
據了解,早在2019年,為推動國內酵素企業的發展,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在鼓勵類項目中明確提出「酵素生產工藝技術開發及工業化、規範化生產」。同年7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兩項行業標準《植物酵素》(QB/T5323-2018)和《酵素產品分類導則》(QB/T5324-2018)。標準裡對酵素的定義也有明確示例。
全國酵素行業發展自律監督委員會主任徐玲認為,酵素進入發改委鼓勵類項目,標誌著中國酵素髮展時代的正式到來。她指出,目前我國在酵素行業已經形成了一批頭部企業,不過雖然酵素行業蓬勃發展,目前仍存在不少問題。
「一些消費者對酵素的認識還存在許多偏差,甚至有些人認為酵素是無所不能的『靈丹妙藥』,在前端銷售環節存在諸多不規範情況。」徐玲說。
對此,國家質檢總局檢驗檢疫部門提醒,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購經檢驗檢疫合格的進口酵素類產品,食品包裝上必須有中文標籤,且內容要與外文標籤的內容一致,含有食品名稱、配料、淨含量、規格、原產國、營養成分表、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此外,消費者也可以要求查看由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21世紀經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