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不難,難的是保持這份喜歡.

2021-03-05 我要WhatYouNeed



「你知道嗎?我爸竟然給我安排了一份銀行的工作,讓我過幾天就回老家。


他說,反正我也沒有什麼喜歡的事。」


好友坐在我對面氣衝衝地坐下,喝了口水,嘆了口氣,接著說。


「像你就好了,可以把喜歡的事情當做工作,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



想坦白回復他,其實,從我讓寫作成為自己的正式工作開始,我每天都要懷疑自己,適不適合做這份工作。


我以前一直覺得,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才對。但很快,我就看到了事情的另一面:


把喜歡的事情當做工作,其實是一件有風險的事。比如,會有各種因素將這份喜歡變了味;又比如,喜歡並不意味著你有能力把這件事做到專業。


今天,我也找到了一些把自己喜歡的事當做工作的人,和他們聊了聊。


他們的喜歡變味了嗎?他們又是如何面對這份工作的?



Acher

新媒體撰稿人

工作 3 年


 「我從未懷疑過我適不適合這份工作,

   只是懷疑過自己任職的公司。」 



2015 年的時候,我入職廣州一家雜誌的新媒體部。我在那裡做自己喜歡的創意策劃和寫作。


我的第一個策劃,是做一個用飲水機打火鍋的故事。


發布當天,這個策劃就獲得了十萬加。我留在那裡,是因為喜歡這種可以自由發揮創意的氛圍。


但那種氛圍,後來慢慢變了。


那個時候,我開了一個電臺欄目,最開始和我搭檔的,是一個新來的副總監,我們一起想創意,反響特別好。但是半年後,他離開了。


後來的搭檔是實習生,他們實習結束就走了。我換了三個搭檔,到最後,整個電臺只靠我一個在做。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只是為了錄音而錄音,而不是因為我想表達而做。


這時,主編找到我,說:「反響不好,閱讀量太差,停掉吧。」


那時候我意識到,這個工作環境,已經不再是我進來時那樣了。像是溫水煮青蛙,我正在喪失工作的熱情。


後來我離開了那裡,但我對寫作的喜歡,一直沒變過。


我始終堅信,工作本身並不會消耗喜歡,工作環境才會。





Echo

小學英語老師

工作 5 年


 「想要不厭煩自己的工作,

   最重要是抓住『心動瞬間』。」 



很多人都覺得當老師很輕鬆,可是其實,如果對這一行沒有真正的熱愛,是堅持不下去的。


我每天早上六點多就要起床,七點十五分出門,帶著學生做早操。晚上五點半下課後,要找調皮或者成績下滑的學生談心。


到了晚上八點半,要備課,批改作業。


沒有工作是不辛苦的,想要保持這份熱情,最重要的就是抓住那些「心動瞬間」。


比如學生坐得很板正、認真看書的模樣,或者是他們寫給我的信,上面寫著「祝你永「運」開心」。


去年,我去幫以前任職學校的同事錄了考試的聽力錄音,不久後,收到以前教過的學生的微信——「我們今天期中考,英語聽力的聲音好像你哦,是你嗎?」


那時候我離開那所學校已經有一年了,但孩子們卻還能認出我的聲音。


在精疲力盡的時候,這種瞬間讓我知道,自己的忙碌是有意義的。





Fire

設計師

工作 3 年


 「做過自己喜歡的事,

   就接受不了其他的工作了。」 



你知道嗎,我已經換過 5 份工作了。


其實我最喜歡的,是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雖然很辛苦,可是卻是真心喜歡。


那是家廣告公司,我在那裡做設計。


第一次和團隊熬夜通宵做方案,等到四點多,終於把成品做好。我和同事們在珠江新城的大街上壓馬路,一邊喝著牛奶,一邊拍照發朋友圈。


那種痛苦以後收穫成就的感覺,我現在還記得。


後來熬夜太多,病了一年後辭職了。回東莞以後,我半年內換了三份工作。


做過自己喜歡的事以後,真的很難接受其他「無聊」的工作了。


同樣是做設計,我曾經在一家十幾年的大公司做牆紙設計,有飯堂,還包接送。


而我的工作,就是摳圖做壁紙效果。雖然老闆說我們可以自己設計壁紙圖案,但他們從來沒有用過。


我每天都在想自己今天做了什麼,可是連我自己都回答不出來。做了三個月,還有兩天要轉正時,我再次辭職走了。


我更希望自己的工作,可以讓我發揮作用,而不只是一個設計民工。這可能是工作上的不將就心理吧。





露露

工作 2 年

文案策劃


 「我很想勸大家,

   不要把喜歡當做選擇工作的唯一標準。」 



其實,我真的很想勸大家,不要把喜歡當做自己選擇工作的唯一標準。


這是我離開上一家公司得出的感悟。


我大學填志願,第一個志願就是廣告。我喜歡廣告文案,是因為我覺得「通過文案,在產品和消費者之間達成一個別人難以想像的情感連接」,是一個很奇妙的感覺。


畢業後,我去做了自己喜歡的工作。我也想通過自己的文案,完成這樣的情感連接。


但在那家廣告公司工作了兩年之後,我卻漸漸發現,自己想表達的東西,常常在客戶的不斷要求下,被改得面目全非。


有一次,一個微博大 V 找到我們,要定製微博廣告文案,20 多條的文案,他們當晚就想要。為了匹配 KOL 屬性,貼合廣告內容,我絞盡腦汁後終於寫了出來。


可是我一點成就感都沒有,我覺得自己更像是一個寫文案工具。喜歡的事情變成工作後,不可避免地多了好多框框限制。


這種時候,我們不得不去發現工作中其他可愛的地方。


三個月前我離開了,去了一家新媒體公司寫東西。除了自己喜歡的情感連接,新媒體的平臺和媒介屬性,讓我發現了這份工作另一個迷人的地方。





 最後 


在和他們聊天的時候,他們都和我提到了類似的話:


「我現在擁有的一點點成就感,都是這份工作帶給我的。」


工作,的確是可以用認同感、壓迫感來逼你將自己的興趣做好,而且可以越來越好。


因為在他們眼中,更重要的不單是「喜歡」本身,而更是因為喜歡而想要變得「更好更專業」的心態。


面對所謂的變味,他們也在努力地尋找,興趣和工作之間的平衡點。


想起了《奇葩說》第五季的一個辯題:「你會選擇做喜歡的低薪工作,還是不喜歡的高薪工作。」


裡面很打動我的是詹青雲說,你以為公司用高薪只是來買你的專業和能力嗎?


不。它還要買你的熱愛,買你的興趣,買你的全心全意。這些是錢很難換來的。


「喜歡」對於一份工作來說不意味著全部,但它意味著我們的源動力,意味著,即使有一天離開了,也能真摯地說,我努力把自己的喜歡釋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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