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從男女朋友到結婚,這是一個過程,只有感情到達了一定的程度,兩人才會有結婚的念頭。結婚和談戀愛是不一樣的,談戀愛是兩個人的生活,但是結婚後,需要關注的問題多了許多,兩方親戚朋友,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這些都是不能夠忽略的。
生活在一起總有意見不合的時候,會引發一些爭吵,剛結婚的夫妻剛開始的時候每天都是甜甜的,時間一長,所有的缺點都暴露在表面,開始引發一些爭吵,堆積的爭吵越來越嚴重,處理方式變得越來越消極,就會引起生命安全的問題。
就在最近,廣西玉林就有一則關於殺人案的判決書。一男子因為「妻子私生活混亂」於是選擇離婚,但是因為有些事情意見不合發生爭吵,選擇將其殺害並且隱藏起來。
根據相關媒體得知,12月18號中國裁判網公布廣西玉林法院宣布判決結果,黃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且要求賠償受害人家屬三萬七千元。
據了解得知,黃某與黨某兩人相識於2018年,因為感情到達一定的境界,於是兩人選擇結婚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
但是因為黃某的工作比較特殊,一般很少在家中,但是黃某卻因為有一次回家發現妻子的所作所為,但是並沒有揭穿,而是想要給妻子自己的坦白的機會。但是妻子反而選擇撒謊,這樣黃某非常生氣。
不僅僅如此,他發現妻子的私生活非常的混亂,並且他發的工資放在家中,結果詢問妻子發現家中無任何存款,妻子便說謊解釋錢花在何處,面對這樣的情況黃某一直沒有說些什麼,通過自己的調查發現,原來妻子在外有許多的網貸,所以家中沒有錢財。
兩人因為這些事情一直在爭吵中度過,甚至會直接選擇動手來解決問題,隨著時間慢慢的過去,一直到2019年,妻子選擇離婚,但是提出的要求非常的強勢,黃某聽完後更加的憤怒,一直沒有答應她的要求,事情就一直在往後推。
直到2019年的7月29號晚上,兩人再次因為一些事情發生爭吵,這次與以往的不同,爭吵一直在繼續,黃某在這次的爭吵中慢慢失去自己的理智,直接選擇用手掐住自己妻子的脖子,而妻子直接踹向黃某。
就在這個時候,黃某發現桌子上的刀子,直接對著妻子下手,將妻子殺害,面對這樣的狀況,黃某便將自己的妻子放進冰箱內,還親自給妻子蓋上被子,以防會發出味道。
第二天,黃某選擇去看望自己唯一的孩子,並且找到自己母親,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告訴了家人,在家人的勸說下,直接選擇投案自首。
根據詢問機關人員得知,因為黃某自己認錯,並且將自己的罪行全部說出,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2020 年 6 月 19 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最終判決黃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三萬七千餘元。
素材來源於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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