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日前,市民安小姐諮詢:她2年前在杭州學開車考駕照,已經過了科目一,現在想要到上海來繼續學車,已經找好了駕校。所以想了解,如何辦理轉學業務,還有怎麼在本市繼續參加餘下的駕照考試?辦理業務的地址和時間有沒有?
(圖片與文字無關)
從去年開始,本市已可辦理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減輕往返考試負擔。
該項業務適用於申請人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C類車型)駕駛證業務。但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的除外。若申請人在原考試地已通過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的,可申請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同一申請人僅允許辦理一次考試變更業務。
申請人辦理時需提供的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證;
2、港澳臺居民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3、未取得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和外國人仍按照原規定審核相關證明憑證。
申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明到車輛管理所一分所(浦東新區華夏西路2999號,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二分所(閔行區廟涇路100號,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三分所(浦東新區滬南公路4777號,周一至周五 9:00 至17:00)、四分所(寶山區安汾路299號,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辦理分科目考試手續。
友情提醒
在申請人獲取《學習駕駛證明》後,通過「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sh.122.gov.cn)或手機App「交管12123」預約各科目考試。
在車輛管理所登記後,可在手機App「交管12123」預約各科目考試。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在轉入地和轉出地預約考試總次數不得超過5次。
最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全部合格後,車輛管理所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機動車駕駛證,對申請人進行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組織領證前宣誓,核發機動車駕駛證。